张玥也不需要她接话,这八年她揣着个秘密行尸走肉地活着,无望地等着,心臟像是栓着个铁球,每日都要往下沉一点,她也不知道哪一日会沉到底。
让她回忆她与阿诚的过往反而让她松快些了。
“虽然我很感激他,但我没有因此跟他变得熟络,直到我去了与工厂对接的那家外贸公司。”张玥低眸喝了口水,“我想多挣些钱早点回来桐城,听说在外贸公司提成高还轻松,便去了。”
她说到这里便停了下来,握着纸杯的手渐渐泛白。
江瑟看了看她:“如果你不想说这一段——”
“没关系,我可以说。”张玥抬起头,抿了下嘴唇,说,“带我入门的人是我一个老乡,说那家外贸公司老板人很好,不歧视外地人。那老板年纪能做我爸爸了,我一开始真的以为他是好人,直到他有一天将手放在我腰上问我跟不跟他。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去找了阿诚,让他假装我男朋友。”
赵志成帮过她,又不像旁的男人会纠缠她,她对他总有种莫名的信任。
赵志成答应得很爽快,开始每天接送她。
“我都想好了做完那个月我就辞职,因为那个月我做了笔大单,我舍不得那笔提成。”
偏偏她就是在那个月的最后几天出了事。
那位老乡给她递来一杯水,然后她就失去了记忆,醒来时人已经在布料室里。
“我想过去报警的,但他们有我的照片,后来阿诚将那些照片都拿了回来。”
张玥又喝了口水,润了润干哑的嗓子眼,说:“江小姐,你是怎么知道是阿诚杀了他们?我们从榕城逃到江城后,在那里待了快两年,一直相安无事,我以为不会有人查到阿诚头上。”
江瑟想起那半截烧剩下的无足鸟手帕。
赵志成连在心爱的女人面前用的都是假名,他的过往几乎是一片空白,就像一滴滴落在海里的水,一丁点蛛丝马迹都很难挖掘到。
唯一一点遗留下来的痕迹,是那张没来及烧毁的手帕。
江瑟五年前请了侦探,从这块手帕入手去找它最初的主人。花了五年时间才找了张玥,怕找错人,她又让人去查张玥的过去。
张玥同赵志成不一样,除了在江城的那两年,她的过往太容易查了,一桩桩一件件,清晰得就像挂在墙头上的日历。
“赵志成杀死另外两名绑匪时,曾经用一块手帕帮我擦走脸上的血渍,我就是通过那块手帕找到了你。”
“手帕?”张玥喃喃一声,“原来是那张手帕,难怪你一来‘张绣’便同我说无足鸟。我曾经同阿诚看过一部电影,电影里有一句台词,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一直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的时候。看完电影,阿诚便笑着同我说,我们或许也是这样一隻鸟,锦绣巷三十八号便是我们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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