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月上中天,几只猫头鹰站在树上,圆溜溜地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郴易风,郴易风一动弹,几只猫头鹰就飞起来,翅膀扫落枯枝上的几个干瘪果子,落下来狠狠砸在了郴易风脸上。
被捆得太久,郴易风的手脚已经没了知觉,面皮也被夜风吹得皴裂发疼,一动弹,手腕和脚腕更是钻心的疼。
那几个人将他的手腕和脚腕都故意弄脱臼了。
可他此时已经顾不得身上的伤痛,就着昏暗的月光,他挣扎着蹭到一块尖利的石头边,尝试将手上的绳子割断。
手上的绳子很粗,他割了很长时间,直割到手腕都鲜血淋漓,才终于将绳子割断。
郴易风抖着手取下嘴里的破布团,将手腕咬在嘴里,狠着心将错位的关节还原。
等两只手能动了,他解开脚上的绳索,将脚关节也还原,拢紧衣服一脸绝望地看着夜空中的星星。
寒风萧瑟。
入眼是全然陌生的环境,就算是白天也分不清方向,何况这还是晚上,郴易风一瘸一拐绕着树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
他得等天亮才能下山。
这个念头刚生出,远处就传来窸窸窣窣地响动,郴易风捡起地上一根手臂粗的木棍,紧紧地握在手里,死死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只弓着背的野狗从草丛里钻出。
野狗嚎叫一声,四面八方又钻出几只野狗,它们将郴易风团团围住,眼冒绿光地看着郴易风。
活似在看着一大块肥肉。
郴易风背上沁出一层冷汗。
那几个流氓没动手杀他,可不是放了自己活路,他们分明是怕动手会留下痕迹,就将自己丢到荒山。╩
这是最靠近县城的荒山,山里没有什么豺狼虎豹,但从城里跑出来的野狗不少。
这些野狗,是会吃人的。
因为卫生条件和医疗水平限制,婴儿极容易夭折,加上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为了生男孩,很多老人会把女婴溺死丢弃。小地方还有避讳,夭折的婴孩不能入坟冢,于是很多人就把婴儿尸体丢到荒山里,随便挖个坑埋了。
野狗的鼻子很敏锐,它们会把尸体刨出来吃掉,吃的婴孩尸体多了,这些野狗对人味儿极为敏[gǎn],看到活人都会龇牙流涎水。
野狗成群追逐撕咬落单的人的事情发生的也不少,何况着还是在晚上,野狗凶性大发,郴易风简直就是给这些饿急了眼的野狗送上门的食物。
郴易风看着环绕过来的野狗群,握紧手里的枯枝,在第一只野狗跳起扑上来的时候,他挥动棍子,狠狠抽了出去。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在天色蒙蒙亮的时候,三水村全村村民出动,在山中搜寻起来。
“郴易风!”
“郴知青!”
“易风哥!”
整个三水村所有的男女老少都上了山,由镇上的警察带着他们在山上搜索。
打头的是个年轻的警察,身形高大,拿着支手电筒,穿着簇新的制服,看起来很是英武可靠,眼看得跟在后面的刘小兰脚下一歪,他伸手将人扶住,收回手,声音格外温润:“姑娘,小心些。”
对上年轻警察天生含笑的桃花眼,刘小兰面色一红,她抿了抿唇,低头忧愁道:“郴大哥真的会没事吗?”
年轻警察安慰刘小兰道:“一定没事的。路琢先生早早就找到了那些绑匪的下落,老五那个犯罪团伙没来得及动手,只是把人放在了山上,郴先生一定没危险。”
说着,他看了一眼一路惜字如金,看起来很不好惹的路琢,笑眯眯道:“您说是吧,路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
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开始双更吧。
暂定时间为中午12点,晚上6点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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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亩灵田8
陆云柯看了这个长相颇为英俊,性格也格外开朗的热心警察一眼,语气很淡地嗯了一声。
周峡闻言眉眼弯了弯,笑容带上了点莫名的味道:“路先生可真是个内秀的人。”
而后没看陆云柯的反应,他继续温声细语地宽慰刘小兰。
刘小兰还是无法展眉。
整个三水村里,刘家几口人是和郴易风接触最多的。
郴易风示好的意味太明显,而刘家除了个长得好看的小女儿,再没什么值得郴易风如此的条件,于是乎,所有人都都觉他是想追刘小兰。
郴易风的俊秀和温文尔雅在三水村可是独一份而的,刘小兰自是一万个乐意,刘家人观察许久,发现郴易风是个踏实肯干的,便答
应刘小兰,只要郴易风来提亲,他们就允了这门婚事。
刘家人不阻止,相熟的邻居也默认郴易风将来就是刘家入赘的姑爷,如今猝不及防人就丢了,等章小伟几个坐着警车回到村里通知大家时,所有人都唬了一跳。
郴易风才来三水村多久啊,没结仇也没结怨,怎么就莫名失踪了呢?
几个知青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说郴易风绝对是受不了下乡的苦趁机逃回s市去了。
村里人听了这话却全都不信,要跑也是这几个不着调的小伙子跑,郴知青一看就是踏实人,怎么会当逃兵?
然而人究竟去了哪里,谁都没有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