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们需要两个身手比较好,还会拆弹的专业人员潜伏进去,商业城内部有雷,要想解救人质,这点很棘手,我们的狙击手已经锁定目标,但没摸清楚里面具体的情况,对方有多少人。我们不敢轻举妄动就是害怕把他们惹急了,引爆定时雷,那到时候一个都别想活。”
听到这里,夏甄看了一眼陈朗,陈朗手里牵着贝斯。
这个时候,陈朗和贝斯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陈朗曾在特种部队服役过,是一个很强的狙击手,他退役后就去刑警大队养警犬了。
而贝斯是集爆破和防暴于一身的警犬,关键时刻还能给陈朗搭把手,但危险系数太高了,夏甄感觉头皮发紧,他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还没说什么,陈朗便已经穿好武装装备,毛遂自荐:“我去吧,我见过这样的场面,我知道怎么样才能潜伏进去救人。”
夏甄和周围的各单位负责人都看了陈朗一眼,陈朗将贝斯背了起来。
贝斯少说也有八十斤,但陈朗背上就跟过家家一样,完全没有感觉到贝斯会影响到他。
这是为了方便潜伏进去,背着贝斯会好一点。
他伸手跟夏甄要枪:“给我两把轻便的家伙,我保证完成任务出来见你。”
夏甄看着陈朗半天,抿了薄唇:“不管发生什么,你和贝斯的安全第一,注意安全。”
警察的枪是不能随便给他人的,这是违规的。
每一把枪都有自己的编号,对应每一个警号的人,所以陈朗只能拿他自己的。
但夏甄却破了一次例子,他把自己的也给了陈朗,并且说:“你要是回不来,我的枪也丢了,那我这辈子都别想做警察了,陈朗,你知道丢枪的重要性,和贝斯活着回来。”
陈朗笑了笑,拍了拍夏甄的肩膀:“放心,哥什么场面没见过。”
不知道陈朗有没有信心,反正夏甄的心已经慌的不成样子。
陈朗虽然只是个养警犬的,但只有他知道陈朗以前是干什么的,他家以前是干什么的。
受过一次很严重的伤,硬是从地狱爬了回来。
到了该退役的年龄,他父亲二话不说就让他退役了,没有给他任何留在部队的机会,最后在刑警大队找了个养警犬的活,这也是他父亲为了让他养伤才拜托人找的。
夏甄真的很怕他出点什么事,可能他的家人也没想到,陈朗都退役了,竟然还要做这些危险的事情,他们只以为养警犬比较轻松,可是他们不知道作为训导员的陈朗,每次自己的警犬出去执行任务,他都是要跟上的,就怕出什么差错。
武警掩护陈朗和贝斯潜入,狙击手在各个方位待命。
贝斯知道自己的使命,他更知道现在自己和陈朗面对着什么,他们要去救人,要将困在里面的所有人质都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