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伶去镇上的诊所买伤药时,毫不意外的得到了云大夫奖励的大扫帚把一根。
出生医药世家的云逢春自小受家庭熏陶,秉承着医者仁心的准则,生平最看不惯欺凌弱小恃权谋凶之辈,也是为数不多愿意放下身为女子的高傲,纡尊降贵为低贱的男性看诊的大夫之一。
可惜人家大夫愿意放下身段,男子的妻主却并不一定能同意,也只有富庶些的家庭心疼儿子,偶尔会请云逢春上门,隔着布帘看诊。
说起宋伶,云逢春可太熟了。
她是好友宋梧的女儿,宋梧死后不到一年,宋伶就挥霍完了家产,家有俊俏贤夫却弃如敝履,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简直是女人中的败类。也就是现在年纪还小,只是个小混混,要是再过个两年,非得变成永乐县的大毒瘤不可。
“云大夫棍下留人,有个伤员想请你去看看。”
云逢春翻了个白眼,把手一摊:“出诊费。”
没想到宋伶还真交了出来,云逢春愣住,数了数票子,不多不少,刚好四十块,整整齐齐码好叠放,估计又是她那夫郎挣来的血汗钱。本来想劝退她,但是她给的实在太多了,不过,宋伶这丫头会拿四十块钱给她那童养夫看病吗?别不是哪个野男人吧?
事实证明,还真是个野男人。身形健硕手脚修长,目测起码得有一米九,他的身上盖着女人的外套,这外套对他来说过于短小,只遮住了小腹到大腿根的关键部位,麦色的结实胸膛则用野草和树叶稍微遮了遮,盖不住一袭春光。
无心旖旎,云逢春迅速给地上的男人消毒上楼并包扎上药,整整用完了一卷纱布,成功把男人裹成了粽子。
“这里地势险要,上坡困难,在他伤势稍佳之前,不要轻易挪动他,这点你做的不错。”
云逢春背着医药箱心情复杂的离开了。好友的女儿总算是有了几分女人该有的样子,可是不是对家里的童养夫,而是对这样一个健壮高大肤色略黑的男人,所以不符合主流审美的审美,才是宋伶的审美吗?
当晚,忙碌了一整天的秋时跟着宋伶一起来看了这个男人。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打量了地上的男人一眼,随即笑着摸了摸宋伶的脑袋。
妻主的想法很天真很可爱,她想救了这个男人让他自己独立生活,可是这个男人身上有奴纹,如果被发现,只会被当成逃奴抓起来受刑,受尽屈辱与折磨而死。
听妻主所说,运送的队伍已经走远了,肯定也不会想起这个已经被遗弃的男奴,唯一能救他的办法,就是留下他,或者给男人找一个不嫌弃他的主人,那估计会很难找,因为喜好这一款的女人实在不算多。
连着给男奴灌了两天的粥吊命,到了第三天,他终于睁开眼睛,有了清醒的意识。这个大块头意外的乖巧温顺,乖乖张开嘴被投喂,在宋伶给他换药时,更是乖到令人心疼。
估计是怕自己发出什么怪声音,大块头咬牙强忍着纱布撕扯伤口的疼痛,在看到宋伶的嘴一直在动之后,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然后摇了摇头,接着被痛出了生理性泪水,一声不吭的任她摆弄,甚至在靠近大腿根部时,柔顺地张开了腿,露出身下毫无遮掩的硕大淫根和宽厚穴口来。
又聋又哑的男人是采石场公用的泄欲工具,监工们最喜欢玩弄这副怎么玩都玩不坏的健壮身躯,经常指派男人前后夹击操弄他的身体。有时候是两根几把同时进入前后双穴,有时候是前面被监工夹吸后面被男人捣弄。
他会叫,而且他一张嘴叫就会被打,用鞭子抽打肥奶,或者用指甲掐弄卵蛋,最后他们干脆用东西堵住他的嘴,不让他发出声音。所以,他推测自己的声音应该很难听。
男人们被他的小洞吸惯了,淫欲得不到满足,就会把他压在身下捣弄。某次半夜被监工发现,发骚压他的男人被监工拉去做了性奴,用铁链牵着在地上爬,赤身裸体陪监工四处转,不过倒是再也不用干活了。
他不知道这个娇小的女性是谁,只知道他应该是被她救了下来,她是新来的监工吗?他也被监工看上了,只需要带上铁链爬着陪她,以后可以不用那么辛苦的干活了吗?
男人并不清楚,他从记事起就生活在采石场,每天见到的人除了监工就是和他一样的奴隶,女性是监工,是主人,要听主人的话,男性是奴隶,要干活,要张开腿给主人玩,不听话就要挨打。
这就是他对这个世界全部的认知。
男人的奶头上穿着乳钉,鼻子上也有为穿鼻环预留的孔洞,监工们喜欢用链子穿过他的鼻环,牵着他的鼻子让他在地上爬,然后他摇晃着麦色的肥翘屁股,等待着同性的插入。
他看见那些人张嘴在说些什么,却不知道她们到底在说什么。骚乳牛,死哑巴,屁股又大又肥勾引女人,就应该被打开花……
可是,他听不见任何声音,只知道鞭子打在屁股上很痛,鼻环扯得鼻子快要掉了,乳头被硬硬的乳钉压得好难受。他的嘴巴被堵住,叫不出声音,湿热的口水顺着嘴角往外流,低落到痒痛的乳头上。
他想起有个监工很宠爱她的小奴隶,每次叫他的时候,上下嘴唇都会碰两下。在宋伶摸到他敏感宽厚的胸膛上时,男人上下嘴唇碰了两下,发出了像没上润滑的老旧齿轮一般的声音:“邦邦。”
“邦邦?”宋伶用食指点了点男人的浮夸胸肌。
他羞涩点头,脸还有点红。
“邦邦。”宋伶又点了点他的脸。
邦邦用力点了两下头,殊不知被他叫错的粘腻爱称“宝宝”,已经沦为了他的名字。
宋伶和秋时一起用树枝给邦邦搭了个简易的小屋,又给他拿了被子来,大概未来的半个月内,他还要继续躺在这里,然后才能转移阵地到别处去。
家里又多了个这么大块头的男人,秋时发愁挣钱的事,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心事重重,宋伶在后面叫了好几声他才反应过来,低下头微笑着回话:“妻主,有什么吩咐吗?”
不得不说,秋时生得着实温婉俊秀,他低下头时,柔软的鬓发微垂,水光粼粼的圆杏眼弯成一道恰到好处的半勾月,纤巧精致的薄唇轻启,举手投足间尽是引人癫狂化身月下狼人的贤夫气质。
而他本人对自己的魅力似乎毫不知情,在其他女人频繁骚扰调戏之时,小心翼翼包裹起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永远挑选古板老气的颜色和款式,生怕是自己穿着孟浪才引来狂蜂浪蝶。
“秋时,你在想什么?”
“恩,我在想要怎么才能多赚点钱,”他说完这话就自己愧疚起来,用仍旧粗糙的手小心翼翼握住了宋伶的手:“虽然您已经不会打我了,但是我不想这么没用,不能给妻主更好的生活。”
宋伶并没有特意纠正他的用词,身为男性的秋时有着和别人不太一样的目标,比起待在家里洗衣做饭,似乎做出些不得了的成就会让他更加有获得感。
尽管这世道对他来讲并不轻松,他还是做了这样勇敢的决定。所以,她不会不识趣的和他讲“这种事情应该是我来做才对,秋时只要被我保护就好了”,这种话绝对不可以和秋时说,说完他大概率会以为自己是被讨厌和嫌弃了。
“我都没有怪你,你怎么可以怪你自己呢?”宋伶指了指山谷上方的歪脖子树:“好了,快到了,我脚好像崴了,你先上去,然后拉我上去吧。”
他扶着歪脖子树爬上去,然后伸手把宋伶抱了上去,脱掉鞋子帮她揉脚踝,揉到差不多又伸出了手,示意宋伶坐到自己怀里来。
“秋时,你看起来很期待的样子。”宋伶用手指戳了戳他的喉结。
“……”秋时别过脸,却是欲盖弥彰,露出红了一角的耳朵尖,这个男人全是上下就只有一个地方是硬的,所以嘴当然软的,他被戳过的喉结不安分滚动起来,老老实实回了话:“是。”
他本来可以解释一下,比如避重就轻,说因为太担心妻主的身体才会这样,但有一点他不可否认,也不想否认。他,确实很期待。
把娇小可爱的妻主一路抱回家,接受别人惊异的视线,他想让别人知道,也想让自己知道,妻主和他亲密无间,他不是即将被抛弃的男人,仍旧可以继续留在她的身边。
“既然你这么诚实,好,那就拜托你啦~”
宋伶伸出了双臂,秋时悄悄吸了口气,俯下身来轻轻揽住她,一手下移至肩背,一手继续下移至腿窝,将她从地上抱了起来。
她果然很轻,反正比他去做帮工时挑的稻谷薪柴要轻多了。确实是这样的,这具身体压上来的时候,他基本都没什么被碾压的感觉。
秋时制止自己再去回忆过去的不堪经历,小心翼翼把小妻主抱在怀里,就像小时候那样。临走时,秋时分了个眼神给山谷下已经坐起身来,正痴痴张望的健壮男人。
他的身体还真是结实,伤成那个样子,竟然恢复得这么快,今天秋时给他上药的时候,发现伤口都开始结痂了,怕是要不了半个月,最多一周,他就能自己爬上山谷来。
然而此时此刻,秋时并不想破坏难得的温馨氛围,他不在意这个邦邦究竟是真傻还是装傻,只要没有伤害妻主的想法,就是邦邦和妻主两个人的事情,他作为没有名分的,卑鄙地用她已经遗忘的过去死皮赖脸留在她身边的下人,自然不能多说什么。
秋时低下头,轻轻贴了贴妻主的额头,接着抬起头来继续往前走。都走出好远了,他还没发现自己究竟干了什么,恐怕已经下意识将现实与梦境弄混,以为刚才只是众多幻想中的一段。
宋伶并不排斥他的行为,就是有点惊讶。秋时今天怎么会这么主动?他已经不害怕了吗?还是说……他在吃邦邦的醋?
宋伶抬手,秋时下意识缩了缩脑袋,随后愣住,大概是终于想起来刚才自己做了些什么,脸色瞬间变得煞白,认命一般闭上眼睛,还把脸往前伸了伸。
看到他这副样子,宋伶皱起了眉头,把手继续往前伸,轻轻揪了揪他的脸。他睁开眼睛,腾出手来,宋伶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见他狠狠往自己脸上扇了一巴掌,声音清脆又响亮。
力的作用的相互的,妻主果然没有骗他,扇巴掌的手心也是一样火辣辣的痛。
漂亮的脸色突然多了一道触目惊心的巴掌印,宋伶被吓了一跳,她从秋时的怀里挣脱,抬起了他那只和脸一样肿胀的手掌。
“秋时,不要这样做。”
不同于那个男人试图用这种方法达成什么目的,秋时的动作太快,又毫无征兆,根本没有给她留下反应的时间。他只是单纯的以为她想要扇他巴掌,但是因为怕疼下不了手,所以就自己动手了。
她捧起他的脸,踮起脚尖往肿胀的脸颊吹了吹:“刚才不是要打你。还是说,你不喜欢被我摸脸吗?”
怎么会不喜欢呢?不光是脸想要被摸,胸前小小的乳粒也硬涨如石,渴望被抚摸被揉搓,直至软一滩烂泥。
邦邦的胸肌宽阔而厚实,乳头也不似处子般小巧,怕是已经做过父亲了。他第一回见妻主给邦邦擦药时,邦邦的肥大乳头硬邦邦的,肿得像是一颗杏核,宽厚的胸膛也泛着粉,好像下一秒就要喷出奶水一般。
邦邦是个不懂掩饰情欲的人,他黏糊糊眼巴巴注视着宋伶,被随便碰到什么地方都会羞到脸红耳赤。他比谁都清楚那个时候邦邦在想些什么,因为他也是一样的痛苦而难耐。
此刻被温柔注视,刻意压制的情感与欲望一发不可收拾。他咬着牙,生怕下一秒自己说出什么淫秽不堪的话来。
想要,他想要。那个本来应该用来流污血和产女的地方,此时又湿又黏,好像让妻主把手伸进去,或者塞点什么东西进去,狠狠捣一捣产穴的瘙痒难耐。
明明没经历过几次情事,却这么想要,从十多岁起,他怀里抱着小小的妻主,就很想要。他不该是宋家的童养夫,而该是个天生的淫物,要被投到下等妓所里日夜受虐赎罪。
“喜欢。”他无法对她撒谎,老老实实答了话。
宋伶又戳了戳他的喉结,眨了下眼然后问他:“这样也喜欢吗?”
“喜欢。”
宋伶得寸进尺,顺着衣襟把手伸进衣服里,摸了摸他的小衣:“这样呢?”
“喜欢。”
宋伶把手收了回去,秋时有些失落的看着她抽出去的手。大概是发现他的身体实在没什么看头,所以不感兴趣。也是,他既不健壮也不性感,没有结实的肌肉,也没有软嫩的胸脯和肉感的大腿,和一具包了皮的骷髅架子没什么两样。
他甚至都不用穿内衣,因为过分平坦的胸膛和小颗的乳粒,根本没有凸点的可能性,只是因为宋伶得知别的男人好像都有穿,所以就给他也买了。
还有一件事,他根本不敢告诉任何人。长久的操劳加之营养不良休息不足等原因,他已经停经两年了,一开始没怎么当回事,也没有那个条件和时间去修养这副没用的身体,后来就整整停经了两年,直到现在都没有动静。
这样的身体,连污事都不来了,自然也无法受孕,生不出孩子的男人,根本算不上是男人了。所以,无论是刚生完孩子的哺乳期人夫,还是高大健壮到超出正常审美的聋哑奴隶,只要她喜欢,他都会竭尽所能,为他们铺出一条坦途来。
可是,此时此刻,面对小妻主试探性的进犯,他毫无招架之力,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让她选择别人的话来。
不,他不可以这么自私,他不仅是宋家的女婿,也是婆公亲自教养的半个儿子,尽管宋家的列祖列宗并不会认一个外来的男人,但是他早已把自己当做这个家的一份子了。
“我对邦邦没有男女之情,对别人也没有,你可以放心。就像之前说好的那样,他伤好了就可以自己离开了。”
“妻主,我已经两年没来污事了。”
“你……怎么不早说,身体的事情都不是小事的。”就是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夫科医生,要是没有她只能按照自己过去的生活经验来给秋时调养了。
“妻主,您可能不太明白。我很可能根本怀不上孩子。”
“那就不要了,我们两个人过一辈子。”
秋时摸了摸宋伶的脑袋,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他的作用就是本来给宋家传宗接代,现在他的身体没用了,只剩下一具塑壳还能勉强赚点钱给她,她要和一个年纪大她十多岁的石男过一辈子,还说让他放心,他怎么可能放心呢。
孩子?
她结婚三年,未能有孕,那个男人就经常拿孩子说事,连爸妈也劝她赶紧去医院看看病。可是,她的身体很健康,她根本没有生病,为什么要说让她去看病?
“我不想要孩子。”
“妻主,你还小,不懂这些。我的年纪……现在还干得动重活,可是等到以后我老了,干不动了,谁来照顾你呢?”
“不管,你老了我就照顾你。而且,十一岁而已,怎么就老了,一点也不老。”
宋伶发现自己真的越来越像个小孩子,甚至都开始耍无赖起来了。虽然这样不太地道,但是逗弄秋时这种木讷死板的男人,实在是很有趣。
在自己没意识到的时候,她靠在秋时单薄的肩膀上笑了起来,像一位真正无忧无虑的少女。当笑声震动胸腔,连带着男人似鼓的心跳声,经由肋骨传入耳膜,她才意识到自己是在笑,而且笑得很欢实。
笑容扔挂在脸上,有些错愕地抬起头,她看见秋时有些狼狈地把她往上托了托,而双眼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她,笑容温柔又克制,不过仍旧能看出比平时灿烂了几分。
“妻主……”
被啃了脖子的男人垂下头来,盯着宋伶的发顶,脸颊热的发烫。他只不过是发自内心为妻主真挚的笑容而高兴,却从未想过自己这般神态有多诱人,才会惹得宋伶忍不住突然袭击。
被这样挑逗,男人的身下早已硬得发胀,湿窄的产穴也抑制不住地淌出些许淫水来。温县一带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只有正夫和侧夫才有资格穿底裤,小侍和伺候家主的下人是必须脱下裤子就能被家主享用的。
解决家主的需要,为家主生女育儿,这就是他们最大的价值。
妻主也给他买了底裤,为了防止因着装浪荡被其他女人觊觎,平时出门他都会穿上,但是今天一整天都在陪妻主,所以他就没有穿,只套了条裤子就跟着她来给邦邦搭小窝。
也许……她会想要他,也说不定,虽然可能性不大。
“妻主,您想……就在这里吗?”
宋伶的手一路下滑,滑到裤腰附近,纤细的腰肢下某物蠢蠢欲动,因为没有底裤的遮挡,所以只要她再往下轻轻一划,就能溜进有些宽松的裤腰,抓住他的命门。
那个人也这么干过,在打了他一顿之后,直接把他拖进路边的草丛里,让他的屁股对着山间小路,而她自己隐藏在草丛深处,粗暴地夹住他的淫根,抽打着他伤痕累累的臀部,强迫他发出难堪的声音来。
那时刚好有调皮的女孩子从路边经过,伸手拍了一把他的屁股,骂了一句“婊子”,然后笑哈哈走开了……
“如果妻主想要在这里的话,奴……”他不知道,他的声音有些抖。
“不,秋时,”她抱住他的背,他的身体也在抖,虽然不知道是回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经历,但她不希望他再继续回想,她柔声道:“我不会那样对你,回家,我们先回家。”
“回家,我们回家。”他机械地复述道。
善解人意的小伶并不想在外面地草丛里要了他,把他的屁股对着马路,给陌生的孩子拍打,她从他怀里跳下来,一点也没有崴了脚的样子。
看见秋时诧异地盯着自己看,宋伶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说我忘记从你身上下来了,你会信吗?”
不等他违心点头,她自己接了下句:“好吧,其实我只是想在你怀里多赖一会儿。”
难得坦诚的宋伶飞速拴上门栓拉上窗帘,再回头,男人已经把自己脱的精光,站在原地垂头等候着吩咐。可他的身体分明已经快支持不住了,身下淫根硬得怕人,大腿间还淌着些许粘稠晶莹的不明液体。
她靠近他,他不知所措地把双手背在身后,像一台专供发泄的器具,安静等候着主人的使用。
之前给他擦药时就已经见过了,他那根东西粉粉的,两只卵蛋也鼓胀可爱,再往后去,便是隐在胯下的产穴,现下整片私处更是光洁无毛,大概是自己剃了去。嗯,她明明记得之前他的下身有黑乎乎的一团草丛。
只是她没想到,他的东西还挺大一只,明明身体看起来和摸起来都纤细又瘦弱,她都怕把人给压塌了。
女人大都喜欢娇小柔嫩的身子,像他这样分明没经历过几次情事,却顶着硕大性器的男人,就是天生的淫物。而且这种尺寸很难轻易纳入,只有情场老手才可能会喜欢,她会讨厌,也是在所难免。
于此同时,宋伶也在沉思,至于思考的内容粗暴又简单。她是真没想到,秋时会有这么可观的尺寸。
“妻主……”
见她迟迟没有动作,秋时垂着头,简直快要哭出来。再这样欺负他下去,怕是真的会哭,宋伶自认为不是个白壁无暇的好人,甚至在这种被期待和渴望的目光中,升起了一股想要让他狠狠哭出来的邪恶欲念。
他比自己高了不少,体重却轻飘飘的,轻而易举抱起他的时候,宋伶大吃了一惊,而怀中的男人则更加惊慌失措,委委屈屈缩成一团,窝在小妻主并不结实的怀里。
直到被抱着安安稳稳放到床上,秋时都还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太久太久了,他已经太久没体验过被这样呵护的日子,不,与其说是从来没有过。
她,显然是早就把他们的承诺,他们的家忘得一干二净。当年的小女孩单纯而懦弱,她给了他一个遥遥无期的承诺,无论他受到怎样的委屈,她只会让他等,等她长大,等她真正娶他的那一天。
秋时闭上眼睛,顺从地曲起双腿,将所有的淫靡与不堪尽数展露。他等到她长大,等到她回来,却再也等不到她娶自己了——婚前就被破身的脏男人,根本没有入门为夫的资格。
双手撑在男人单薄的胸前,顺着阴阳调和之序慢慢坐下去,想象之中的刺痛并未传来,只有一股油然而生的满足以及愈发上头的侵占欲。
这就是女强男弱的世界现状,女人被设定为天生的侵略者与主导者,而男人只能在痛苦的快感中沉沦,沦为欲望的奴隶,沦为女人的奴隶。这让宋伶感到兴奋,她似乎体会到了过去从未体会到的快乐,仿佛她生来便该行据人上,享受身下人只零破碎的哀吟。
俯身去看,在她身下,纤弱细瘦的男人双眼噙泪,咬牙强忍着什么,喉结四下滚动,仿佛下一秒就要忍疼不住,发出破碎的呜咽。
在开始之前,他想了很多,比如她是否会因为过于青涩而不得门路,他又该如何忍着羞手把手教导,再比如她是否会如那人一般暴虐,要把他鞭打至遍体鳞伤再倾身压下,故意碾踹他的伤处来助兴。
少女紧致而有力的阴道包裹着他的硕大淫根,除了最初构造法则给予的剧烈刺痛,往后他皆是云里雾里,沉醉于她所赐予的欢愉之中。
随着她的动作起起伏伏,他的身体也随之浮浮沉沉,就在此刻,无论是只垫了稻草的硬板床,还是洗到发白烂边的粗布床单,通通都变得温柔软和起来。
当然,它们实际上并没有变软和,反而粗沙到几欲磨烂他的皮肤,压塌他的脊背。他想的是,虽然他不够柔软厚实,但是有他垫在下面,她应该会舒服很多。
他不想扫兴,也没有机会扫兴,被少女起伏收纳的淫根越磨越痒,越渴望着被她的圣地抚摸磨弄。剃了毛的阳根粉嫩光洁。
女人花心在所难免,身为人夫不该善妒,那么多在自己身上下点小心思就显得尤为重要。常得宠的熟夫基本都有定时清理毛发的习惯,没有了恼人的阻碍,进出时更加顺畅丝滑,更能博得妻主的怜爱,这还是已故的公公教给他的技巧。
年轻的身体冲撞着,撞击着他刮毛时被划出细小伤痕,撞击着性感肥厚的卵囊,也撞击着他湿漉漉的产穴入口。前面被妻主爱抚,下面淌着水,后面的菊穴竟然也蠢蠢欲动,不甘示弱地随着脚趾一同一张一合一收一缩。
他终于被允许在妻主的阴穴之中射精,还没瘫软下来,那根不知羞耻的东西又承接了混合甘霖的精液,重新硬涨起来,尽数把温热湿滑的混合液吸进空荡荡的孕宫之中。
明知道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他还是下意识抚上自己的小腹,仿佛那里已经孕育了一个新鲜的生命。
看得出秋时真的很想要孩子,远未尽兴食髓知味但理智尚存的宋伶握住了男人枯瘦的手指,与他一同抚摸着他吸了孕液微微鼓起的小腹。
“才一次就这么鼓了吗?”宋伶疑惑嘀咕。
她不知道自己这话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他突然就全身发烫了起来,羞得头都抬不起来。妻主果然是小傻瓜,什么都不知道,女人的身体很难得到满足,赐下的甘霖数量固定并且稀少,而男人则会随着时间积蓄精液,储存在精囊里,时时等待着孕育的机会。
他是因为太久都没……所以才一次就射了那么多,把子宫填的满满的,全都是他的和妻主的混合起来的东西。
女人可以控制是否降下甘霖,而男人大多时候无法自控,刚才要是妻主再晚说一点,他可能就要提前把东西射出来了。到那时候,就算是再温和的女人,在男人和自己第一次做就犯了这种错,也会在心里留个大疙瘩,从此冷落疏远,连理都不理他了。
妻主方才降下了甘霖,就说明她并不介意自己怀上她的孩子,并且心里也是有那么一点想要一个他们的宝宝的。可是一个停经两年的废物男人,得到了这样的恩赐,却根本没办法给出她想要的回应。
“秋时,你的小象又硬起来了。”
“小……小象?”
“对啊,长长的,粗粗的,和象鼻子一样。”
秋时整个人被钉在原地,脸红的像煮熟的虾子,她却像是开启了什么不得了的开关,趁热打铁继续逗他:“秋时又轻又瘦,小秋象还是挺争气的嘛!”
“妻主……”
“秋时?秋时!”
脸皮薄的秋时被逗的太狠,心跳的太快,直接晕倒过去了。
邦邦的身体恢复的比想象中要快很多,仅仅一周时间,他身上那些狰狞的伤口就开始结痂,现在已经可以挪动了。
宋伶决定立刻把他从这个鬼地方搬出去,虽然搭了简易的窝棚,也给他带了被子,但是邦邦赤裸的身体还是不可避免地被蚊虫叮咬,肿出一大块一大块的红包。
可怜他自己连挪动身体都难以做到,连日躺着动弹不得,后背和臀部被压出了一块块硬的疙瘩,和身上的蚊虫印记混在一起,分不清哪是哪。
他不会说话,每次看着宋伶和秋时归来又离去,他都只能咬着唇眼巴巴地望,像一只被主家遗弃在荒郊野岭的大型犬。要是有一天他们回来的晚一些,他就会认为是自己被彻底遗弃了,毕竟没有监工会愿意要一个不能照顾她的男奴当做宠物。
邦邦的这些情绪没有人能知道,也注定无法得到安抚,所以在被秋时背起来的那一刻,他下意识确定这个瘦弱的男人不会被他给压塌,接着恢复意识后的第一反应是他不能再继续待在这里,要被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邦邦万念俱灰,差点从秋时背上跌落下来,好在宋伶眼疾手快托了他一把,才避免了两人同时摔跤的风险。于是邦邦不再乱动,抓紧秋时的衣襟,安静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因为天生失聪,又无人教导,加之平日里接触的除了繁重的劳作便是乱作一团的淫秽之事,邦邦领悟事物较常人迟钝不少。但这些日子以来,他也看得出来,宋伶对使用和玩弄他残破的身体并不感兴趣。
在几近绝望的忧惧中,邦邦老远看到了宋伶家的三间瓦房。在他的认知里,只有监工们才能住的上这样的房子,而且还是一个人住三间,看来她应该是个地位很高的监工吧。
宋家现下仅剩三间瓦房还完好无损,一间作为卧室,中间是客厅和饭厅,另一间则堆放着木柴农具等杂物。邦邦暂时被安置在堆放杂物的侧卧,用柴火暂时拼成简陋的木板床,再加上厚厚的干草和单薄的被褥,就构成了这个卑贱男奴来之不易的安身之所。
然而这对邦邦来说,确实莫大的恩赐。
采石场的男奴们鲜少能有自己的空间,他们挤在一处阴暗的矿洞里,蛇虫鼠疫不可避免,常年衣不蔽体,冬日全靠相拥取暖。
不光是监工们会随意揪起一个顺眼的男奴就地索取,寂寞寒冷的男奴之间也会互戳互捣。邦邦身体强健性格温顺,又不会说话,自然成了众人欺压的对象。尽管他身强力壮人高马大,也抵不住四五个男人同时按住自己,把和他一样的东西戳到每个月都会流血的那个地方,也是他眼睁睁看着未成形的孩子滑出的地方。
自然出生率女少而男多,女性可以拥有至少两个以上的夫侍,而处在社会最底层的苦力场,更是淫欲泛滥的天堂。
整个采石场的男奴都是监工们的所有物,她们虽然必须对上级点头哈腰,但对从属于苦力场的卑贱男奴,却可以肆意妄为。无论是无缘无故的鞭打泄愤,还是光天化日随地操压,都是完全正常的行为。
在此之前,他从没见过这样温柔又可爱的女性。他看见宋伶跳到漂亮纤细的男人背上,用手轻轻梳着男人的长发。
邦邦很羡慕,但并不敢痴心妄想。过去也有女人扯自己的头发,不过是因为他前一天太累所以睡过头了,监工把他从地上扯起来,揪着他的头发用拳头砸他的脸,揪扯他肥大的乳头,接着用脚踹他敏感脆弱的肉根。
他记不清其他细节了,只记得好痛好痛。
躺在柴房里,没有了蚊虫和风雨,邦邦的心终于难得安定下来,迷迷糊糊中,他做了一场似真似假的梦:
此时正是春夏交接农忙之时,家家户户忙着耕田插秧,好为接下来一年的口粮与生计做打算,自然,宋伶家也不例外。
作为宋家的奴隶,充当耕田劳力的任务自然落到了身强力壮的邦邦身上。家中无闲钱,孩子又多,自然没有能力给身为奴夫的邦邦做衣服,他赤身裸体将所有脆弱部位暴露在日光之下,而用作生育媒介的淫根被特制的木笼锁了起来。
没办法,家里的孩子实在太多了,他不能再继续生下去,不然就养活不起了,所以妻主把他的大棍子锁了起来,以督促他少思淫欲,多干点活儿,好补贴家用。
胸前被交叉着拴上粗砺的麻绳,正好把两团宽厚而弹实的大奶子夹在麻绳之中,因不停哺乳而愈发鲜红的硕大乳头紧紧镶嵌在肿胀的胸口之上,而这两团糜烂不堪的大奶头又被两只小奶嘴死死吸住。
奶嘴里已经被雪白的乳汁填充大半,随着男奴拉动犁耙起起伏伏的身躯,奶嘴里为数不多的空白也被摇出粘稠的气泡。此情此景,看得田埂上妻主怀里的宝宝哇哇大哭起来——他已经干了有好一会儿了,可怜的宝宝已经饿哭了。
他没办法讲话,只能一边向前拱动身子拉动缰绳耕田,一边对着妻主怀里的宝宝安抚性地傻笑。推犁的正夫大人以为他是想偷懒,顺手抄起搭在犁具上的鞭子,往他肥大的麦色屁股上打了一鞭,打得正紧紧发力的臀肉微微颤动。
妻主嫌他粗手笨脚,所以情事时总爱抽打他的屁股,直打到又红又肿才算完,而他的身体也在这种抽打之中有了特殊的反应,每每被鞭子抽打臀部,生过五六个孩子的大松穴就会不可自控地淌出水来。
故被正夫大人抽打臀部,产穴里淅淅沥沥淌出水来,每抽打一下淫水就多淌几股,附着在健壮结实的大腿根上,看上去就像失禁一般。
没用的小奶牛这才得了空闲,手脚并用爬上田埂,保持着熟练的跪姿趴在妻主和宝宝面前。尽管这些年来一直都辛勤劳作坚持锻炼,都已经三十多岁了,身上的肌肉依旧漂亮紧实,可是哺乳过五六个孩子的乳房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受重力的影响,再加上没忘往胸前使力,被宝宝们吮吸拉扯的乳头软软地垂跌下来,吸附紧实的奶嘴自然也随之垂坠,不要脸的摇来晃去,引诱着早已饥饿难耐的宝宝。
妻主扶着他们的第六个宝宝,让宝宝保持虚站的姿势仰头去够摇晃的奶嘴。为了让宝宝吃得更省力,邦邦微微抬起上半身,迫不及待的把蓄满乳汁的奶嘴送到宝宝的嘴里。
宋伶把宝宝交到邦邦怀里,他小心翼翼用粗糙的手掌扶住宝宝的后背,跪坐在田埂上,让宝宝套了袜子的软软的脚掌站在自己紧实肥厚的大腿上,学着正夫大人平时的样子,轻轻拍打着宝宝的后背。
不过小家伙似乎并不领情,他只顾着吮吸奴父丰厚的乳汁,把邦邦的奶根吸得又酸又痛。
好不容易喂饱了宝宝,又哄他在摇篮里睡着,妻主也拱进了他的怀里,拔掉碍事的奶嘴,羽毛一般用舌尖挑逗着他仍在滴奶的乳头。
正夫大人也累了一整天,为了抚慰劳累的正夫大人,妻主邀请正夫大人一同享用小奶牛的乳汁。邦邦的左右乳房都被霸占,不同的是妻主啃咬着他的肥乳,而正夫大人只是象征性的隔着奶嘴吸小奶牛的奶水。
嫁给妻主的这十多年以来,邦邦一共给她生了六个宝宝,庆幸的是,每一个都像她,并没有长得和他一样高大可怕,也没有和他一样又聋又哑,连妻主的声音都听不见。
小奶牛四脚朝天被吸着愈来愈松越来越大的奶子,心里却觉得幸福极了。像他这样的奴隶,能够有肯疼他的妻主,有健康的宝宝,这就是他一生最奢侈也最美好的追求。
情动之中,邦邦身下的木笼被解开了,那根东西不知羞耻地钻进妻主的阴道,贪婪的吮吸着妻主降下的甘霖。他喜欢怀孕的感觉,尤其喜欢他大着肚子被妻主享用,她会怜惜地抱住他的孕肚,然后一次次冲撞俯压,狠狠榨干他精囊内所有的存货。
他喜欢大着肚子给孩子们和主人们喂奶的生活,他就是一个天生的淫贱的张开大腿和奶子求操的骚奶牛。
“哞~哞~”
这是他为数不多会说的话之一,被吸奶就能爽到射精的骚奶牛,就应该一边哞哞哞,一边耕着田滴着奶,一辈子都穿不上衣服,成为妻主和正夫大人家里的牲畜才对。
这里的文字及语言体系与原本的世界并不相通,语言技巧大概是附带在这副身体上的,宋伶刚来时就能与秋时无障碍交流,然而关于文字,她倒真是一窍不通。
文字对于农户家庭来说是很奢侈的内容,也许原先木匠娘还在时能够勉强支撑原主读书,但是以原主那副不许正义的性子,想必也不会选择读书认字这种枯燥乏味的事情。
据秋时所述,原主先前为了凑花酒钱,将家里的田地低价抵押给了一位同族的长辈,那位长辈曾偷偷承时,若是有朝一日宋伶改邪归正,她愿意让他们用原价赎回土地。
“妻主,您是想赎回家里的田地吗?”
“不,还不急。”
虽然她这样说,两人心里都明白,哪里是不急,分明就是因为他们钱不够,再加上宋伶的身子还不能断药,根本没有能力赎回当初被低价卖出的土地。
“妻主还小,不要想这么多,”秋时大着胆子摸了摸宋伶的脑袋,弯下腰冲她微笑:“挣钱养家,本来就是大人的事。”
“我是十六,不是六岁,已经是大人了。”
律法规定女子十六岁即可娶夫,这也只是针对娶正夫而言的,就算是在大城市里,女子十六岁前纳侍入门的也比比皆是,更遑论这种理教不太讲究的小山城。
只是这世俗总是对女子要宽容些。女胎本就难得,又只有女子能入仕,甚至绝大多数职业也都只能由女子来做,故家中长辈兄弟皆会对女子偏溺。
“你再这样溺爱纵容我,我怕是永远也不会长大了。”
旁人总将秋时错认为她的父亲,不光是因为他年纪稍长,保养又不当,恐怕他护崽子一般的行径神态,也是造成误会的原因之一。
秋时闻言竟是沉默了,当初日子艰难,他总期盼着妻主能早些长大,将她的诺言一一兑现,然而如今她真的长大了,一夜之间脱离了娇纵与幼稚,还把他……要了,他竟有些怅然若失。
在少女与女人的界限之间,略显青涩莽撞又温柔的爱抚,还有那些略带羞耻的调情话,让这副寂寞许久的身体欲罢不能,明明都晕过去了,可醒来后还是缠着她的手像个荡夫一般发出请求。这样不够,他还想要,而她也满足了他的乞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