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着细数郑明远的种种行径,对方肯定是心中发慌,只等着她和郑明远生了嫌隙时,在在郑明远的跟前略施小惠,便可以将其顺利带回聚味斋。
而到时候,聚味斋便可以重新红火赚钱。
可现在,那个姓苏的看着是个柔柔弱弱,面相温和的小姑娘,结果却是个根本不好说话的刺头!
眼看胡兴显发了脾气,众人顿时住了口。
片刻后,韩氏道,「那个姓苏的不是说要赔了郑明远银子便可以解约?实在不行就把银子拿了出来,赔给他们,将郑明远带了回去,青河这地方又小又破,那个姓苏的家里看着也不像是有钱的,估摸着也没多少银子。」
能拿钱解决的事情,那便好解决!
「蠢货!」胡兴义呵斥道,「没听她说是天价赔偿金么,依郑明远那个眼睛长到脑袋顶上的性子,去当大厨肯定没少问她要钱!」
「再说了,这郑明远受过咱们胡家恩惠,本就该去给咱们家赚钱,咱们凭什么再去出那个钱!」
胡兴显点头,「就是这个理儿。」
关键是这姓苏的颇有些油盐不进的意思,而单独去寻郑明远的话,只怕他绝对不会跟着回京城。
这到是不好办了……
胡兴显眉头紧皱。
孙氏想了好一会儿,道,「不如咱们去寻一寻贵人?」
见其余三人皆是看着她,孙氏清了嗓子,接着道,「那姓苏的敢这般跟咱们叫嚣,不就是仗着自己平日里跟青河县令颇有交情,家中还有个在京城做官的亲戚嘛。」
「她后台硬,咱们也不差,聚味斋平日里交情过得去的达官贵人也不少,只要有人帮咱们出头,还怕那郑明远弄不回来不成?」
「可当初将郑明远撵走时,白纸黑字都写的清清楚楚,郑明远不许再干涉聚味斋任何事情,就连在聚味斋学过的菜式也不许再用,更不许他再去开酒楼,可眼下那郑明远一没有开酒楼,二没有用聚味斋的菜式,哪怕咱们寻到了人帮咱们做主,只怕也没什么合适由头吧。」胡兴义有些担忧。
「怕什么!」胡兴显瞪了一眼,「官大一级还压死人呢,更何况是官对民?说他有罪,那他便有罪!至于当时签的字据什么的,只说是那郑明远自己擅改的,死活不承认就是。」
「只要有人帮咱们撑腰,这些都不是事!别说郑明远一个人了,就连那姓苏的,也都能一块收拾!」
「这姓苏的年岁不大,做的生意却是不少,只怕也有些家底,这种肥羊大约上头的人也喜欢的很。」胡兴义连连点头,但又有些犯难,「就是咱们该去找谁?」
谁又愿意为他们出头呢?
毕竟那姓苏的在京城为官的亲戚,据说官职不低。
至少得找寻一个比这个人官职更高一些的才行,这才能压得住。
「我到是想到了一个人……」
孙氏有些犹豫地开了口。
……
——
苏玉锦在家呆到了晌午吃完饭后,盘算着会宾楼不忙时,这才带了艾草一块过去。
径直到了后院,寻到了郑明远。
郑明远这会子除了交代曾大勇等人收拾并清洗后厨,一边亲手制作晚上菜式要用到的高汤,看到苏玉锦来,笑眯眯地放下了手中的活计,「今儿个日头打西边儿出来了,这个时候过来。」
「这不惦记着郑叔这两日新作的金汤火腿豆腐羹,想着来讨一碗来喝呢。」苏玉锦笑着打趣。
金汤火腿豆腐羹,用的是鲜嫩的水豆腐,泡发的香菇、红萝卜,火腿等切成丁,配上用黄灯笼熬成的酱来烹,配上咸蛋黄、打的碎碎的面南瓜泥烧成的金黄色浓郁汤头,滋味微辣带甜,咸香可口,无论是当汤来喝还是当成汤菜来吃,都颇为合适。
因为滋味美妙,用料实在,金汤火腿豆腐羹这段时日十分受人欢迎,成为近日招牌菜中的招牌。
一听苏玉锦这般说,郑明远眼睛眯的越发小,「要是平常,这东西过不了饭点儿便能卖干净,可巧今儿个有人馋嘴,想着留上一些到半晌自己来喝,还真特地留了一些,我给你热上一热。」
郑明远开灶烧火,热汤起锅,动作可谓十分麻利,几乎是片刻间便将热好的豆腐羹端到了苏玉锦的跟前。
有人馋嘴·曾大勇,「……」
果然在师父眼里,他根本不重要。
也罢也罢,反正这汤顿顿都做,到了晚上再蹭一碗,也不是什么难事。
暂且忍了!
而苏玉锦看着色香味俱全的豆腐羹,只觉得食指大动,拿勺子舀了入口。
香,滑,嫩,鲜,辣,甘……
多重滋味在舌尖迸开,让整个口腔可谓都沉醉在丰富的滋味之中。
「好吃!」苏玉锦连声夸赞。
郑明远笑道,「既是觉得好吃,那就边吃边说一说,你憋在肚子里头的话吧。」
又是一周,感觉因为每天十二点睡,六点多起,人都快不行了……
有点聪明,但不多
苏玉锦斜了斜眼睛,「郑叔怎么知道我有事情要说?」
「从你一进院子里头开始,就看着你心事重重,像憋着许多话似的,这会子吃东西也是眼睛移不开,但嘴却吃的不快,肯定是因为心里头藏着事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