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2)

安小宝穿了新鲜的衣服,这会儿心情正好,就蹬蹬蹬的跑过去接受了这个拥抱。

其他嘉宾见状纷纷效仿,安小宝跟大家都很熟了,知道大家这是因为喜欢他,就没有拒绝,挨个儿的“宠幸”了他的“爱慕者”们。

唯独陆厉城也凑上来的时候,小崽子小嘴一撇,转身扑进了安以辰的怀里。

自己的崽儿别人都给抱,唯独不给他抱,陆总可恼死了,不好强迫崽儿,就盯着安以辰。

安以辰就算再大度,那也做不到明知陆厉城想抢孩子的情况下还能劝安小宝跟他亲近,他只能强行忽略陆总凝视的目光,赶紧抱着安小宝逃离了现场。

魏晋古文化区位于古城西南角,无论是房子,街道,沿街店铺和摊位,甚至是街上的扮演商贩和行人的衣着服饰,走的全都是统一的古朴魏晋风。

节目组今天来取景的事,古城这边的负责人提前挂了公示,拍摄的街区里不再放其他游客进入参观,嘉宾们乍一进去,面对的是全方位真实还原的现场布景,免不了真的会有种身临其境的穿越感。

反正4岁的小崽子是信了,倒腾着他的小短腿跑进街道,伸着脑袋到处张望了半天,回头激动的朝安以辰喊:“哇!辰辰!我们真的到古代来啦!”

安小宝比同龄的小孩子心智成熟些,所以他的童真与童趣就显得更宝贵些,往往这种时候安以辰都会配合,快走几步追上去,蹲下来笑着捏捏小崽子肉嘟嘟的小脸蛋儿。“是啊,好神奇啊,我们居然真的来了呢。”

“嗯!”

安小宝开心的继续四处张望了半天,朝安以辰伸出了小手:“辰辰手机借我用一下,我要把古代的样子拍下来 ,发给爸爸看。”

虽然从未见过面,但爸爸在小崽子的心里占据着很重要的的位置,不管平时遇到什么新奇好玩儿事,都会和爸爸分享。

平常安以辰也都会配合,但今天可能是因为爸爸就在身后看着的缘故,安以辰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不太想配合,就对小崽子说:“我的手机昨天忘了充电,导演叔叔他们在拍了,回头我们给爸爸发视频。”

“可是,我想给爸爸看我寄几拍的照片。”

安小宝稍稍有些失望,小脸儿上的笑容淡了淡,撅起了小嘴巴。

陆总感觉抓到了机会,立刻走上前,把自己的手机递了上去。“可以用我的手机拍,拍完了发给爸爸。”

安小宝撅着小嘴瞧瞧他,哼道:“你又没有我爸爸的通讯号。”

“我…”

陆总下意识想说有,但话在脑子里转了个弯儿,到了嘴边就又改为了:“你可以先加我的通讯号,到时候我把照片发给你,你再转发给爸爸。”

4岁的小崽子心智再成熟也想不了太复杂,觉得这样好像确实可以,扭头看看安以辰,见安以辰低着头没说什么,没反对,就让陆厉城把通讯软件打开,把安以辰的通讯号输了上去。

有了手机,可以给爸爸拍照片看了,安小宝又开心了起来,举着到处拍个不停。

街上布景真实,有很多小商小贩,也有很多来来往往的行人,稍有不慎就会撞到人,安以辰担心崽儿磕碰,一路跟着他,陆厉城则在后边跟着他俩。

街上新奇的东西太多了,若是由着安小宝拍,怕是要拍到地老天荒了,可他们毕竟是来参加节目拍摄的,正在去往做任务地点的路上。

眼看脱离大队伍已经有一段距离了,安以辰只好把小崽子拉住,认真的告诉他:“好了,不可以再拍了,不然会耽误导演叔叔他们的工作哦。”

安小宝还是很讲道理的,反正拍的照片也够发给爸爸的了,就没再坚持,只是按照惯例,最后还要再拍张和安以辰的合照。

以往都是自拍,但今天不是熟悉的手机,安小宝用不习惯,决定干脆请手机的主人帮他们拍。

陆总当然很乐意,拿回手机,往后退到十步以外,把对面一大一小都框进镜头里,喊了声:“来,三二一,茄子!”

拍照喊“茄子”,着实是有点儿老黄历了,安小宝和安以辰平时拍照片都不喊这个,他俩看了彼此一眼,回过头来的时候都没忍住,笑了。

这一笑,定格在了陆总手机的屏幕上,也精准的戳在陆总的心巴上。

小崽子的笑就不必说了,咧着翘起的小嘴角,弯着亮晶晶的大眼睛,露出了八颗小乳牙,满脸的明媚灿烂,天真无邪。

安以辰五官精致立体,很上镜,他的眉目清冽,眼眸纯净,唇角微微弯起,两侧各有一个小梨涡,虽然只是浅浅一笑,但整个人看上去都特别甜。

反正陆总是没忍住,下意识的就立刻滑动屏幕,把那照片放大到了全屏只有安以辰的脸。

陆总这辈子就从来没看哪个人的脸超五秒钟过,唯有这张脸,看的过于仔细了,全貌看了半天,再放大看细节,唇形,鼻梁,脸颊…

最后目光定在那一双干净的眼睛上,忽然有了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感觉来得迅猛,也过于强烈,陆总心脏猛跳了两下,立刻抬头看向对面的人,目光里折射出的,是心底的巨大疑惑:我怎么突然觉得他这么眼熟啊?

安以辰为安小宝整理了下衣服,起身正打算领着往回走跟大部队汇合,不料一转头,目光正好和对面带着某种明显情绪的那道撞了个正着,心一慌,脚步当时就顿住了。

古街纷乱噪杂,人来人往。

两道身影,一个现代装扮,一个古装造型,隔着十步左右的距离,两两相望,凝视彼此的目光各有千秋,给人无限遐想。

反正,导演是激动了,立刻吩咐摄像大哥:注意角度,一镜到底,力保后期剪辑时能剪给我剪出一条“穿越千年来见你”的旷世奇恋。

甚至文案他都想好了,就写:

上穷碧落下黄泉,千年苦守,百世轮回,幸终得相见。

我怎么觉得他这么眼熟?

站在熙来攘往的街上,盯着对面的人,思绪万千的陆总带着这个巨大的疑惑愣了足足十秒钟,忽然间老脸一黄,紧接着迅速移开了目光。

顿悟能力强如陆总,这会儿十分无语自己居然还好意思问自己为什么觉得人家那么眼熟。

能不熟吗,那可是隔三差五就出现在他深夜乱梦里的人啊。

虽然当时喝多了,迷迷糊糊的没能看清全貌,但那双被他弄的从清澈逐渐变得迷离的眼睛,他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这五年来,每个躁动难忍的梦境,每次兴致戛然而止的恼火,每次清醒之后的失落,几乎都是因为那双眼睛。

不夸张的说,这双眼睛就跟刻在了他脑海里似的,估计这辈子都忘不了了,怎么可能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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