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也确实产生了那个疑问:
他已经将典韦收入了麾下,如今同样与典韦、曹昂、曹禀死于宛城的绝影也赏给了他,之后曹老板到了宛城再遇张绣偷袭,确定还有的跑?
所以,当曹老板前往宛城的时候,帮助他管好自己的鸟已经变成了势在必行的事。
后世许多记载中都说,绝影的品种乃是“大宛马”,也就是天朝历史上颇负盛名的“汗血宝马”。
据说这种马熬得痛,跑得快,尤其在高速疾跑后,肩膀位置会慢慢鼓起,并流出像鲜血一样的汗水,因此得名。
不过可惜在元代之后便已经绝迹,史料中都已很难看到相关记载。
也是吴良最近几天懒癌发作,否则肯定得骑上这匹宝马出城去浪上一浪,好好领略一番传说中的“汗血宝马”的风采。
但要说去盗墓嘛,吴良就有点舍不得带它了。
如今外面兵荒马乱的,骑上这么一匹宝马出门,无疑于告诉沿途的人“我的身份不简单,我是块吃了可以长生不老的肥肉,感兴趣的快来吃我啊”……
不过,伪装一下应该也是可以的,把它弄得脏一点乱一点,或许干脆在它的眼圈上、嘴吧上、肚子上还有蹄子上涂上些白色颜料假扮成驴子,看起来应该就没有那么招摇了。
“我真是个天才!”
如此想着,吴良立刻便要跑去厨房寻找能够代替白色颜料的东西,准备在绝影身上进行第一次美妆尝试。
“咻——!”
看到吴良脸上那“灵光闪现”的笑容,似乎是已经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方才还很乖巧的绝影忽然发出一声“不满”的嘶鸣。
就在这个时候。
“公子?公子?”
院外忽然传来于吉有些焦急的叫声。
“这儿呢,老先生,什么事?”
吴良只得暂时放下绝影改造计划,扯着嗓子应了一声。
于吉一脸喜气的奔入院内,看到吴良便将手中的一卷竹简递了过来,压低了声音说道:“公子,老夫方才研读《齐史》时,又找到一处确切的陵墓记载,这处陵墓恐怕要比齐哀公墓更加厉害!”
“比齐哀公墓更加厉害,你难道发现了姜太公的墓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