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跟谁不合,只是私下的时候比较安静。因为工作的关係,我妈常常一个人在家,下了工,我当然希望尽快回家陪她,所以就有一些传言说我孤僻骄傲。他们下了工常约出去一块玩,约我几次拒绝后,他们以为我懒得和他们打交道,就开始慢慢排挤我。其实我只是领通告费,并不是很丰厚,出去玩一次当天赚的就没了。我们是单亲家庭,我妈身体不好,家中的经济来源都靠我,我不能不省着花。」
「唐小姐,我有肾病,这病是骗不了的,她真的没有说谎,我女儿不懂得说谎的!」她母亲也急忙插嘴解释。
「至于抢镜我没话说……虽然都有顺稿,都有自己的台词,但有时我心血来潮,想到一句好笑的话就接了,这是我当下的反应而已,不是有意要抢镜头。」
听了许久,我一时也不知该拿什么话安慰她,只好岔题:「那天在厕所遇见你,你应当是在跟妈妈通电话吧。」
「那天录影中途休息,某一个刚出道没多久的艺人跑来质问我为什么要接话,害她一时不知该不该拿她的台词说。因为那些话就是当下接了才好笑,她慢了一步说就没梗了,所以她很生气。我向她道歉几次,她还是没消气,后来可能是跑去向她经纪人抱怨,她的经纪人就来骂我……」
「因为想起自己每次遇到这种情形,向经纪人反应,他都说他们是大经纪公司,我们哪有办法理论,就没下文了。那天我可能已经受不了,所以才向妈妈哭诉。」
那天其实我也在场,在厕所撞见她后,与吴昶东开完会,就与魏旭齐去摄影棚瞧瞧她的工作状况,但当下瞧在我眼中的,却是她不配合製作单位的安排,录影中断了很久。这一点她隐藏了没跟我说,我心中有些不高兴:「你知不知道那天我后来有去看你录影?」
李心妍听了,慌乱地瞧我一眼,只低下头来默默哭泣。我实在忍不住摇头,「你如果真的想我们替你解决合约,就该让我清楚地知道你的工作状况。」
「下一节录影的时候,製作单位要我换上戏服,这跟我的流程有出入,那原本是刚刚那名艺人该穿的,可能是他们中途有跟製作单位反应,才改由我穿上戏服。本来互相帮忙是没什么,但是那衣服实在太暴露,随时都有可能穿帮,现场有这么多人摄影、拍照,他们又临时这么说,我根本没有带些保护的东西来。我想请经纪人赶来与製作单位商量,他却说他正带着艺人拍照,要我自己跟製作单位讨论,你说我有可能说得过吗?后来还是穿了……」
我的天,照她这样哭个不停,我再问下去,她搞不好就崩溃了。我让她在房内休息一会儿,或者四处走走,平復一下情绪,见了她母女俩出去,我才转头询问那名律师的意思。
「公司签不签艺人是你们判定,我这部分只是处理合约的细节。不过……我自己是蛮喜欢她的,也喜欢她在综艺节目表现的幽默,如果你想签,我当然高兴……」那律师低头笑了笑。
「原来你们律师也是故作正经嘛。我应该不会签……」我忍不住戏謔。
「真的喔?可是我听她说得蛮可怜……」
「开玩笑的啦。签不签得让经理决定。不过你觉得,我们替她解决合约的事好不好办?」
「解决合约没什么好不好办,我们律师只看能不能争取的更多。她的经纪人是自由业者,定会大开口索偿巨额,我们该做的就是如何让你们降低损失。」
说话之际,她们母女也回来了,我瞧李心妍的情绪似乎缓和了一些,虽然双眼还是红肿,但还有一个问题非常重要,我不能不问:「刚刚听你说了这么多,我大概清楚你想解约的用意。你的经纪人处理问题的方式是有不恰当,但这些应当还不足以让一个艺人这么轻率地解约,这都可以沟通,让经纪人多注意你的工作或问题。除非你们之间真的有无法沟通的难处,你是不是能举些例子让我了解?」
「我的第一张专辑销售不好,宣传结束后,我也一段时间没有工作,期间不过就是露个脸参加一些活动,但这些并没什么实质的进帐。我的知名度也比不上那些模特儿或名媛来得高,焦点当然不会在我身上,经纪人就替我争取一些综艺通告。只要能够曝光,我自然极力想表现,所以就有了负面的评价,虽然不是有心,但你也知道,对于我这种艺人,曝光有多重要,我不表现,很快地演艺圈就没有我的立足之地。」
「但通告艺人也多,不是每个製作单位都想发我通告,在经纪人眼中,我已经不是个能替他赚钱的艺人。直到前阵子,我的通告更少,因为那名资深艺人污衊我之后,许多和她要好的艺人也向製作单位反应不想和我同场录影,这件事让经纪人很不高兴。他对我说他已经尽力,但我惹火一些艺人,要他如何再替我接洽工作。我请他再替我想想办法,他那时就说,除非我点头拍写真……」
「你是说,那种三点不露,可是全脱光让人一览无遗的写真?」我暗暗摇头。
「要露两点……我说我不要拍,他就气急败坏地骂我,说我专辑卖得这么差,让他赔了很多钱,要我应该想尽办法弥补损失。他还说我不拍也可以,那他可以以合约上的条件,向法院诉诸,让我履行工作,我如果不答应就赔偿他的损失。他说他可是按照合约辛苦地帮我洽谈工作了,他可没失职,如果闹上法院,他站得住脚,要我别想向他对抗。我真的不想拍,可是我也没钱可以赔偿……」李心妍说完,在她母亲肩上哭泣。
她母亲也流了泪:「唐小姐,你帮帮我女儿好吗?她是为了我才当艺人的,我有肾病年纪也大,没法有固定的工作,她只是想替我分担。我听她说那张先生有意签她,就劝她试试,但我们母女什么都不懂,合约的事也不是很了解,所以就签了。我女儿真的很乖很孝顺,也不爱去夜店这种地方,她从小到大都不会让我担心,只有这次她是真的很苦才向我哭诉……」
我没法立即回应她们的请求,但听了这许多,也总算明白李心妍为何不顾巨额赔偿一意解约,只要有经纪公司愿意替她解决合约,至少能重新再来。李心妍不过才出道一年多而已,这么快就否定她的价值,以拍写真的方式再博人气,这根本是提早断了一个艺人的工作寿命。
当然靠写真又大红的艺人不是没有,但并不多,没藉此一红的下场就是立即堕入演艺圈的深谷,毕竟连最私密的隐私都让观眾瞧光了,观眾哪还有兴致再多欣赏艺人所谓的才华。我永远欣赏一位大牌艺人的话,脱了衣服博人气很快,但要重新穿回衣裳却是难上加难,当初她是花了多少力气,才让观眾拋下有色眼光看她,注意到她作为一个艺人的努力。那些艺人的心态我不好反驳,我欣赏艺人适度地展现性感,但纯以肉慾吸引观眾的这点实在不能鼓励。
我暗暗欣喜李心妍还懂得珍惜羽毛,没为了大红大紫,走上写真艺人一路。
问题到此,我想知道的也大致清楚。为了平抚她母女两的情绪,我特地请她们到楼下的餐厅吃饭,当然我还是没法能立即回覆,这一切还是得要由老周去决定,请她们再多等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