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在我还没踏入社会以前,总是觉得读书枯燥乏味。
休息时光总是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下午,太阳从距离地球最近的点慢慢远离,我瘫在床上,复习用的生物书扔在一边。
生物书打开的那页是有丝分裂——人类作为灵长类诞生在人间之前,只是上一代母体内的细胞,细胞在变成人的路上一路狂奔,好不容易作为生命诞生了,结果只是为了社会运转规律,所以按部就班地读书、高考、毕业、打工吗?
每次想到这种事,我都觉得人类真的好无聊。
与哥哥恋爱让我十多年来循规蹈矩的人生主动寻觅到脱轨的道路,驶向一片未知的旷野,光是开始,就让我充满勇气与期待。
虽然明天要上学,但今晚为什么不可以和林星硕带上哈喽去秘密基地里,看上个礼拜我掏钱问二手店老板买的《x档案》影碟?
也许我们家的基因生来就要杀死平淡,不然该怎么解释,我与哥哥都喜欢逃离社会秩序的疯狂?
我们是天生一对。
“林星硕!”
这回林星硕响应地很快,大概是因为我看书的短短半小时内喊了他八次,所以他这回面无表情地踢开了门:“又怎么了,想喝水还是想撒尿?”
“……”我用滚下床的方式去穿拖鞋,“你好粗鲁啊,能不能说上厕所,文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