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万年聚会的约定(1/2)

无预警的失业,那是我个人的想法,因为有些后悔,当我望着家中的那包白吐司;我将一切的过错都推给那不欣赏人才的老闆,但安娜她们说:「那么有个性的员工,我要是老闆我也不想请你。」所以,我真的失业了,从我跟老闆生气的那天起,早就注定了这样的结局。拿着一大堆藉口下而被东扣西扣的资遣费,我拎着上次从台南买回来的帆布包,很帅气地头也不回就走了。

然后,我决定先去大吃大喝一顿,却惊觉上礼拜缴了保险费之后,经济早已经向沙漠一样地困窘拮据。还是要生存下去,从麵包店中,我勇敢地抱出了一条白吐司直往回家的路上走去,却突然很想吃披萨,还希望上面的料是满满的,就像豪华总匯口味一样。

和人生一样,上面会有酸的、甜的、咸的口味,当然披萨放久一点,酸味和苦味就会越来越明显。想起已经换了第六个工作了,我却还没有学会和老闆相处,老妈常说:「你要快点嫁掉,要不然就等着落价没人要。」这样想来,那我是不是已经是一张放太久的披萨,会不会有那么一天,我只能待在资源回收场,盼不到有人爱的时刻?也许,披萨的口味和房地產一样,不是精华地段也卖得掉,不是大家想要的口味,也能销售一空,这都是炒作的功劳。但有人说:台湾的男女比例已经严重失衡;可我还是找不到一个可以快快乐乐在一起的优质好男人,在这样报导的炒作之下,我期望女生的价值也能像房地產一样一飆再飆,彷彿升值空间无限一样。

不过这都只是空想,老屋子和ng披萨都有人抢着要,惟独年华老去的女生只能放下幻想,往务实的方向重新出发;但过程的辛苦,并不代表一定会有回报,在这种谁也不敢打包票的旅途中,或许渴望爱情的支票,也会随着时间而跳票。

难道就没有让人想恋爱的故事吗?我忍不住又去偷翻了那本日记,虽然我还没有勇气一口气看完;但关于那种好奇而又强烈的心情(一直想去找出日记主人和那暱称沙特的人)却没有随着时间一天一天地减少。

dear沙特,今天还好吗?

我已经很久没有你的消息了,虽然我仍一直在远方注视着你……

透过了bbs上的文章,我知道你过得也有些忧鬱,和在海边上学的我一样;我只能说今天的心情和你一样,也和海一样。

蓝蓝的色素加了太多,它们都变成了渐层,直在我心底绕;但它们的顏色还是没有你的精采,那是鈷蓝色和水蓝色之间转换,我知道有些时候会是深蓝。如果真的又看见了那种顏色,或许,我就会有了写信给你的勇气。

还记得,那是第一次写信给你,信上面说:别再忧鬱了,别再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心都无法透气了,笑容该怎么进去?

该说是信吗?或许我连当面跟你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只能透过网路上的讯号,我在假装成你朋友的表面下,却逐渐将爱你的心转成了靛蓝色;还爱你吧,儘管我装得很不在乎了,但你的消息,即便是要透过第三人或是虚拟的世界,我都愿意去搜寻,因为还是爱,直到再看见有你的消息,我才能安心。

我很不好,我很糟糕,我把所有的情绪,都打成了一封信,我按下最终的按钮了吗?我是寄出去了,还是删除了?如果寄出去了,我该去电脑旁守候吗?期待你的回答……

夜已经深了,我将黑色都倒进了深海中,最近越来越不像之前那么快乐,连假装都不行了;但我还是希望你能体会到快乐的感觉,儘管有些事情不如你的意了,但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去作出些改变,起码,目前是这样的。

接连看完了好几天的日记,我开始感到对爱情的痛心,原来这看起来像是勉强凑成一年回忆的日记里,藏了太多不能说的祕密:里面有高中时候的事,有大学时候的事,也许还会有以后的事。那我大胆地推测:或许日记的主人是个大学生,我只要掌握了前任租屋人以及前前任租屋人的资料,应该就能知道事情的始末。但想到这里,我不禁闪过了一个念头:像这样悲痛却又曾经幸福的回忆,日记的主人是不是故意要把它丢掉的;如果真是如此,或许找出沙特这个人会比找到日记的主人来得更有意义。

将不属于我的日记,又小心翼翼地放回书柜里;如果青春岁月里,才能有这么纯真和凄美的感情,那我是不是要回到过去,才有机会遇到这样的机缘。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我呆呆地望着安娜的简讯:下星期六国中同学会,一定要来喔。这会是个机会吗?我禁不住胡思乱想了起来。会不会再次见面就会点燃过去的情愫,那这样我陷入恋爱的机会不就很大;但我马上又摇摇头,毕竟过去从没有人暗恋我;望着那些戴着厚重镜片的相片,我想当时有人喜欢我的话,一定会立刻登上校刊头条。

翻看着简讯的日期,我知道就是今天,我特别早起想要好好打扮一番;但望着唯一带在身边的那几张和安娜她们的合照,忽然好想哭;没有谈过恋爱,没有人肯跟我告白,唯一的一次类似经验,结果更是悲惨。

和大学同学去跟别校的男同学抽学伴,结果对方约我出来,只是想跟我推销一些產品;而我原本兴奋的心情都淹没在那些奇怪的洗发精和沐浴乳里,拿着一罐洗发精,我终于从直销的恐怖办公室里逃脱,没有再和对方联络,也许对方也不想和我联络。低头看着,自己心中那株对于爱情刚萌芽的心情,想不到才两个小时,一切都枯萎了,那过程简直比把一瓶泡泡水都吹完的速度还快。

爱情的泡泡在我的脑袋里飘呀飘,我勉强打起精神,开始站在衣柜前选衣服;是浪漫的蕾丝滚边洋装好,还是佈满花纹的长版上衣和七分牛仔裤?是要正式一点,还是要随兴一点?要不要揹我唯一的一只名牌包──还是爱丽丝送我的皱摺手提肩包?但我的左手正拿着一只简约的帆布包,听人家说如果举棋不定时,左手拿的东西就是我们心里想要的东西。基于听过这样的道理,我决定揹帆布包出门,于是我找出了顏色比较深的牛仔裤,还从没有被我开封的纸袋里,拿出了一件腰间绑带的小碎花上衣。就这样变装了近半个小时,最后仍是画上了淡妆和唇蜜,几乎没有太大的修饰,我就打算这样去参加国中同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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