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觉得吃脑子这种东西有点恐怖,虽然他的同事都觉得很好吃,但是他从来都不敢吃,不过嘛,当了丧尸之后可能就没有这种烦恼了,说不定还会觉得热腾腾的脑子最好吃了。
想到这里江钰的嘴角忍不住流下了,一丝晶莹的口水。
据说小孩的肉最好吃了,特别是那种喜欢哇哇大哭的熊孩子,肉最嫩了。
嘿嘿嘿,江钰已经开始想,如果他没有逃到世外桃源,变成丧尸之后的美好生活了。
人类这种东西谁爱当谁当,他愿意变成新物种,他就是一个废物,他就是小废物。
当全世界都重生后3
江钰快速收拾着自己要带走的东西,已经在脑海中,畅想自己的美好未来了。
为什么末世文里面的大家都是艰难求生呢?他就不一样了,他就想当个小丧尸,每天快快乐乐的生活。
啃脑子的小丧尸
背着一个大背包
清早穿着棉袄跑路啦~
他吃的脑子最多呀
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
……果然,人活在世上哪有不疯的,你们看这不就疯了一个。
收拾好一切。江钰背上了自己的小包裹,探头探脑的再次往楼下看去。
只见楼下还游荡着几只毫无意识的丧尸。
“奇怪,刚才明明楼下,还围着好几十只丧尸,现在怎么只剩下小猫三两只了?”江钰暗自疑惑,还不解的嘟囔一句。
难道,是在他收拾东西的时候,有倒霉蛋下去吸引走了丧尸?
呜呼,天不亡我。
果然,想他十几年来都没有中过彩票,没有走过狗屎运,死到临头的时候,老天还是眷顾他的。
啊呸,什么叫死到临头啊?无语了,自己的嘴怎么这么碎呢?
这应该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他的福气在后头呢,说不定还可以得到一个天赐老婆,然后,酿酿酱酱,嘿嘿嘿~
江钰握紧了自己葱白的指尖,给自己暗暗打气,他要好好求生,然后在垃圾堆里捡一个老婆。
江钰在一阵的心理建设下,终于打开了房门,蹑手蹑脚的往外探去,只见楼道中空空如也,别说丧尸了,人都没有一个。
不应该呀,他们这个小区虽然说不是什么高档小区,但是每天进出的人流量也是很大的,楼道中没有丧尸,这也太不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