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女主的裁判(1/2)

裴清芷(华恩日报记者):根据黎检的叙述,在你十五岁时,沈检对尚未成年的你犯下了强製猥亵罪?

黎纾(华恩地检刑事2部检察官):是的,在违背本人意志的情况下,其以胁迫的方式强製猥亵本人,此行为对本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黎纾:本人认为,对方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希望检察厅对其予以开除处置。

沈宥:哥,我凉了。

危承:嗯,我看新闻了,舆论一边倒……不过,你就算当不成检察官,还能当律师吧?

沈宥:尽管如此,但我这律师,也很难混……

危承:再难,也难不过我。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证人等有关人员已经到庭。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被告人危承在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审判长:现在开庭。

审判长:宿明省华恩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就宿明省华恩市地方检察厅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危承强製猥亵、性侵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黎纾(检察官):20xx年9月22日,被告人危承第一次与受害人见面,其未经受害人同意,用下流的语言侮辱、调戏受害人,对受害人做出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

黎纾: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1月5日,被告利用职务之便,假冒治病对受害人进行猥亵,并且私闯民宅。

黎纾:20xx年3月1日,被告在宿明大学停车场,车牌号为宿axxxxx的黑色轿车上,对受害人进行性侵犯。

沈宥(辩护律师):否认检方控诉事项。受害人并无明确的拒绝、反抗,无法说明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

黎纾:此为宿明大学停车场的监控录像,案发当天下午,被告因为怀疑受害人劈腿,所以生气地拖拽受害人,将受害人拖入车中。在此期间,受害人多次反抗,充分说明被告是在违背受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製性地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沈宥:这是被告的医疗诊断证明书,被告当时因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已神经衰弱。面对受害人的刺激,被告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举止。

审判长:检方有什么要向证人发问的吗?

黎纾:你跟被告危承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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