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华和钟有德坐回位置,相对叹了口气。
“太快了。”程雪华说,“这还不到两个月。”
“是啊,太快了。”
钟有德试图扒拉剩菜里的肉,被老婆残酷地压下筷子。
“就你那血脂,少吃点。”程雪华哼了声,“儿子出了这么大的事,还想着吃呢。”
“咱还能怎办,棒打鸳鸯不成。”钟有德换了个姿势,继续扒拉肉,“老婆,我看你是更担心小殷。”
“……唉。”
程雪华将白发拢到耳后,看向窗外的夜空。
“小殷我看得出来,那孩子闹腾归闹腾,性子成熟又会来事。我本想着小钟多和他处处,能学点做人的道理……结果这才两个月,俩人就谈上了?”
“咱儿子的情况,你也不是不知道,错过就当没缘分嘛。”
“你倒是看得开。”
程雪华摇头。
当年钟成说想要报考警校,是她亲自拦下来的。她这位养子可能适合许多职业,但其中绝不包括警察——这个事实,她很早就知道了。
上小学以后,钟成说无疑是个标准的“别人家孩子”。
钟成说的考卷永远整洁漂亮,堪称满分范本。他课间从不打闹惹事,只会安安静静读书学习。加上人长得秀气,他很受老师们欢迎。
但同学们却不喜欢他——他们倒不会欺负钟成说,只是故意绕着他走,而钟成说本人也不甚在意。老师私下劝导过那些小孩,可那些孩子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他太奇怪了。”他们只会这么总结。
“鸡蛋里挑骨头的话,钟成说确实不太合群。”班主任如此转达,“他该帮同学还是会帮,不是那种天生孤僻的类型……我也想不明白,他这种孩子,通常应该很受欢迎的。”
作为知道钟成说出身的刑警,程雪华决定好好观察儿子的“友爱”方式。
她给还在上小学的钟成说买了条金鱼。
那是隻鲜红的、非常漂亮的金鱼,程雪华现在还记得它的样子。
钟成说的表现毫无瑕疵,他会按时给那条金鱼换水喂食,清理鱼缸。也会时不时趴在鱼缸旁边,透过玻璃鱼缸看去,那双漆黑的眸子被拉得奇形怪状。
那条鱼没能活太久,谁也不知道它的具体死因。但客厅里安了监控,程雪华确定,钟成说没做任何不该做的事情。
这下可好,“友爱”没教成,“死亡”要好好教教了。
“我知道它死了。”幼小的钟成说表示,“妈妈,尸体怎么处理比较好?”
“你不难过吗?”
“它已经死了。”
钟成说抬起眸子,答非所问。他的眼睛很干净,没有任何红肿或眼泪。金鱼的尸体躺在他的手心,一动也不动。
“可以扔进垃圾桶吗?”
他问得很认真。
自那之后,程雪华一直在留心自己的儿子。
无论面对同学老师,还是小猫小狗,她从未见过钟成说的愤怒、担忧或悲伤。她的儿子聪明而优秀,不像他那对疯子爹妈那样蔑视生命……但也仅止于此。
钟成说的世界似乎总存在着一点残缺似的空白。
“你不适合吃刑警这碗饭。”
若干年后,面对来商议未来的钟成说,程雪华答得斩钉截铁。
“干这行,琢磨不透人性,绝对做不好。”
她无法想象一个不懂愤怒和悲伤的人,要怎么理解那些源自爱恨情仇的杀意。正如她所料,钟成说干脆地丢掉了这个志愿,就像丢掉那隻金鱼的尸体。
十几岁的青少年,最为敏感的年纪。得到这样的评价,钟成说平静依旧。
……
程雪华摇摇头,把记忆塞回心底。她收拾好自己的筷子,颤颤巍巍站起身。
“小钟那孩子,他能说出喜欢,那应该是真的心里喜欢。”她毫不掩饰脸上的担忧,“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