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离开了餐厅。
“你身手挺不错么,是练过吗?”黎涵问道。
“也不算练过。”何涟微微皱眉,“之前做专辑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在酒吧里跑场赚钱,那时候我头发更长一些,经常被一些眼神不好的顾客认成是女孩。”
“哦……”黎涵比划着想像了一下何涟头发更长的样子,不看正面还真像一个文静的姑娘。
“那种酒吧里有更多蛮不讲理的客人,有时候老板根本雇不起保安,我们只能自己赶人,赶多了知道在不打架的情况下怎么把人给制服了。”何涟声音放低了,“很多时候也是像刚才那样的女歌手被骚扰,我不可能不过去帮忙,毕竟大家都是混口饭吃的人。”
乐手在酒吧里赚钱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黎涵也曾经在酒吧干过,也遇见过类似的事情。
两个人在夜幕降临后漆黑的道路上慢步走着,黎涵突然开口:“我可以答应你的请求。”
何涟愣住了。
“但是你要知道,下个月要和我的成员们去录节目,呃呃接下去我们也有自己的专辑要忙,我不一定能把和你们排练的时间空出来。”
“我有心理准备。”何涟沉默地点头。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我答应了,但你能拿出什么报酬吗?”黎涵歪着脑袋问道,“我不需要你多分我钱,我知道你们没钱。”
“那”何涟咽了一下,移开目光,“那如果,多上几次床,你会愿意”
黎涵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忍不住伸手掰了掰对面男人的脸颊。
“想得很直接嘛。”
黎涵最终同意何涟的请求,并不是想要他们帮自己完成个人专辑的制作。她还没有愚蠢到找这种刚刚冒头的小乐队来帮她完成专辑制作的工序,毕竟他们认识的人脉说不定还没有她一半多。
但是和他们一起去演出是有好处的。
白路灯在逐渐走向主流市场的同时,也在远离原本依存的地下音乐圈。
这是当前市场下非常现实的情况,大部分地下乐队的走红并不是靠散播他们本身音乐的魅力,而是靠向主流审美妥协完成的。
黎涵并不认为主流审美有什么不好。但是,他们毕竟是从地下走出来的,一旦彻底离开滋养了他们的土壤,他们很有可能会走向平庸。
因此,接触这些新冒头的小乐队,去了解这些除了经济状况之外还没什么其他顾虑的新人们正在做什么音乐,正在做什么创新,在黎涵看来是很有必要的。
“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两人已经走到了路口,再往外走就是一条人来人往的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