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呜……”
德牧犬再次摇着尾巴来到了陆呈的面前。
陆呈干脆盘膝坐在了地上,抱住了它的脑袋。
乐乐的尾巴摇的更欢。
陆呈忍不住笑了两声:“你这家伙,顾与峥不让你接近我,你这么蹭我,小心他不给你狗粮吃。”
乐乐似乎并不理解陆呈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儿的把脑袋往陆呈的怀里拱。
这只狗是多年前,陆呈和顾与峥在乡下做慈善活动时救下来的。
那个时候,它才只有一个多月大,小小的一只,那么小,那么脆弱,连眼睛都才刚刚睁开,躺在路边的草丛里,饿的呜呜叫。
他当时就走不动路了,拉着顾与峥:“我们把它带回去好不好。”
顾与峥其实并不喜欢养狗,但他对自己,一向都是纵容的。
那天,陆呈用顾与峥身上几万块的西装外套,小心翼翼的把乐乐带回了家。
找医生,看病,打疫苗,喂奶……就这么一点点把这个小家伙养大了。
对陆呈来说,乐乐就像他的家人一样……
不,他早就没有资格说乐乐是自己的家人了。
当初他匆忙离开时,一点都没有考虑到乐乐。
他又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呢。
客厅很安静,静的似乎连针掉落的声音都能听到见。
陆呈从地上站了起来,环视着记忆中的房子,一时间,无数心绪翻涌,将他无声的淹没。
顾与峥并没有安排他住在哪里,以他现在的身份,他也不指望顾与峥会给他一间舒服的房间睡觉,可他真的有点困了,顾与峥对他的报复才刚刚开始,他得养精蓄锐,才不至于那么快就被他折磨疯掉。
不入流的手段
这个夜晚,陆呈抱着乐乐,就在客厅的沙发上蜷缩着渡过了一夜。
虽然没有被子,只有身上的一件外套避寒,但好在屋子里有暖气,还有乐乐这个大火炉,时间倒也不算难熬。
第二天清晨,陆呈还在睡梦中,忽然被一阵开门声吵醒,不等他睁开眼睛,又是一阵冷风灌入。
陆呈抬头看去,就见一个年轻的男孩,手里拎着几只捆好的螃蟹站在玄关处,静静的看着他。
男孩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脖子上缠着一条红色的围巾,脸颊被外面的冷风吹的微微发红,一双小鹿般的眼睛水汪汪的,很是甜美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