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戟法!”
李道玄赞叹道,同时示意玉姐不要出手杀人。
刚刚要不是他悄悄挥手阻止,眼前这个威武汉子,恐怕就已经被青玉遁天簪给刺破脑袋了。
而当看到眼前是一个白衣书生,而非那吃人的红毛野怪时,男人立刻收起了戟枪,对着李道玄躬身道歉。
“实在抱歉,我还以为阁下是那吃人的野兽。”
李道玄目光一动,笑道:“无妨,我见大侠顺流飘下,便出手相救,其实也谈不上是救,主要是大侠自己体魄好,恢复的快。”
听到是李道玄将自己救上来的,男人眼中露出浓浓的感激之色,他不顾隐隐作痛的伤口,再次深深行礼,道:“在下薛礼,多谢先生救命之恩!”
“不必客气——”
李道玄突然愣住了,然后上下打量着他,问道:“薛礼,你字什么?”
薛礼愣了一下,道:“薛礼,字仁贵,先生听说过我的名字?”
李道玄精神一振,何止是听说过,简直就是如雷贯耳,久仰大名!
薛仁贵,初唐名将,贞观十八年从军,在东征高丽的战场上大放异彩,单枪匹马,斩将夺旗,李世民曾感叹道,朕不喜得辽东,喜得卿也。
后来薛仁贵南征北战,留下了许多传唱千年的佳话,如三箭定天山、良策息干戈、爱民象州城等。
只可惜后来因为猪队友,无奈兵败大非川,被贬为平民去种地,直到七十岁时,因突厥大军来犯,他才被临危受命。
当时突厥大军听说唐军将领是薛仁贵,还不敢相信,直到沙场之上,薛仁贵脱下将盔,露出苍颜白发,竟将突厥将领吓得闻风而逃。
而薛仁贵以七十之龄,斩首万级,生擒三万,大败敌军!
但可惜的是,那一战之后,薛仁贵便油尽灯枯,很快因病而死,只留下一个脱帽退万敌的传奇典故。
李道玄读唐史时,就经常惋惜,一代将星,却白白虚度了太多岁月。
“先生认得在下?”
薛仁贵有些诧异,他看着李道玄,只觉得此人虽然看着文弱,但气度不凡,若是自己见过,不应该会忘。
李道玄回过神来,笑道:“只是和我一位故人的名字相仿,对了,你究竟遇到了什么野兽,凭你的武艺,也无法自保吗?”
薛仁贵听到这话,眼中犹有些惊惧,道:“薛某从小习武,自负有些武艺,常入深山之中搏杀虎豹,一来可以磨炼武艺,二来也能赚些钱物。”
他突然叹气道:“但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可怕的野兽,它全身长着红色毛发,形似猿猴,吼声如雷,动作快如闪电,力大无穷,而且刀枪不入,连我的弓箭都无法射穿!”
李道玄暗自思忖,这是什么怪物,难道是山精野怪?
“对了,我看二位的打扮,莫非是来游山玩水的?”
薛仁贵问道,他也看到了一旁的陈紫玉,只觉得惊为天人,没想到天下竟然还有这般美丽的女子。
她静静站着,目光从未离开过李道玄。
薛仁贵不禁暗自感叹,恩公真是好福气。
李道玄笑着拉过陈紫玉的手,道:“在下李道玄,这是我家娘子,我二人倒不是来游玩的,而是要去那药王村拜访一位亲戚。”
听到药王村三个字,薛仁贵瞳孔一震,脱口而出道:“万万不可!”
李道玄有些诧异,道:“薛大侠为何这样说?”
“大侠谈不上,恩公若不嫌弃,叫我一声薛兄弟便好。”
顿了顿,薛仁贵一脸凝重道:“先生,那药王村,非常古怪,我之前便是在那里遇到了红毛怪物!”
“哦?可否具体讲讲?”
对于救命恩人,薛仁贵自然知无不言。
“不瞒恩公,我之前便是借宿在那药王村中,那里的气氛非常古怪,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另外,我总有种被人暗中窥视的感觉。”
“昨日深夜,我正在研读兵法,突然闯进了一只红毛野兽,我提戟与之交战,从村子中一直打到了山林荒野。”
“那怪物也不知是什么东西,竟越战越勇,最后重伤了我,危急之下,我跳河逃生,才侥幸活了下来!”
李道玄听他说完,心中隐隐有种预感,那村子中的古怪,恐怕就和这红毛怪物有关。
摇摇头,他道:“这次我们夫妻是有要事,必须要去拜访那位亲戚,就算有古怪,也不得不去。”
说罢他笑道:“李某不才,倒也会些剑术,应该足以护身。”
薛仁贵听到这话,心中一叹,这位先生怕是没有把他的话当回事。
不过他也能理解,读书人嘛,子不语怪力乱神,没有亲眼所见,自然不会轻易相信。
至于那所谓的剑术……
薛仁贵早就仔细观察过对方,有些练武的痕迹,但并不多,手上也没有老茧,就算真会剑术,怕也只是初学。
花拳绣腿罢了。
李道玄对他抱拳笑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薛兄弟,趁太阳未落,你快快下山吧,我相信,若是有缘,自会有再见之日。”
说罢,他便准备拉着陈紫玉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