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在这时,李道玄突然心有所感,猛地睁开双眼,眉心神目洞开,似是看到了一大片铺天盖地的黑气,或者说,是死气。
他的耳畔仿佛听到了众生哀嚎,看到了生灵涂炭。
这一刻,李道玄的面色变得格外凝重,他知道,开元十七年,人间最终的浩劫,终于降临了!
……
长安。
一道白衣身影正在酒肆中豪饮,他一边饮酒,一边挥毫泼墨,笔走龙蛇,写下一篇文辞华美,气象万千的诗篇。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莫为醒者传!”
白衣俊美的年轻人一边畅饮美酒,一边纵情吟诗,声音清亮高亢,气质潇洒飘逸,配合着那豪放不羁的文字,引得众人纷纷叫好。
尤其是这首诗,让不少人拍手称赞,纷纷进店买酒,不消片刻,店中的酒就全部卖光了。
掌柜的脸上都快笑出了花,刚刚这年轻人喝完酒说没钱,要作诗抵债,并扬言他一首诗能抵万坛美酒。
起初掌柜的还以为他是个疯子,但现在看来,对方的文采,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这位公子,不知您高姓大名?”
“李白。”
掌柜的一惊,激动道:“您就是那位被称为诗仙的李白?”
听到诗仙的称呼,刚刚还潇洒豪迈,神采飞扬的李白却不再狂傲,而是轻叹一声,露出敬佩之色,如见高山。
“这世上只有一个诗仙,除非他死了,才能轮到我李白。”
“但可惜他是神仙,长生不死,所以我李白这辈子都当不成诗仙了……”
他饮下一大杯酒,叹道:“那首《将进酒》,写得是真好呀!”
……
仙人传法,安史之乱
李白自幼放荡不羁,豪气万丈,他总觉得这世上没有自己写不出来的诗,直到他见到了那首国师的《将进酒》。
当时那种巨大的冲击感,恍惚间,他甚至觉得这是自己写的。
再加上他喜欢寻仙访道,渐渐的便对国师越发崇拜,多次扼腕叹息,恨自己没有和国师生在同一个时代,不能拜其为师。
从青阳镇到龙游县,再到醴陵、龙虎山,以及现在的长安,他沿着当年国师走过的路重新走了一遍,宛如朝圣。
虽然已经靠着诗文名满长安,被称为谪仙人,但每当想起那个男人时,他总是会自愧不如。
想了想,李白又写了一首诗。
“吾爱李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题目也很直接,赠李天师。
老实说,写这首诗,除了表达自己对国师的敬佩之情外,李白也有自己的小心思。
他走了这么多地方,却都没有找到国师在何处隐居,既然如此,或许可以为国师写一首诗,若此诗能天下闻名,可能国师会主动现身相见?
但当写到最后一笔时,他心爱的那只毛笔不知为何突然断了。
李白顿时心中肉疼。
这毛笔的来历可不简单,他曾去龙虎山求见国师,国师没见到,却见到了已经一百五十二岁的张天师,也就是国师的师父。
他见张天师苍颜白发,却精神矍铄,气度超然,不禁感叹当真是神仙中人,当即为龙虎山作诗一首。
张天师看后哈哈大笑,还赠一礼,便是这只翠色毛笔。
据张天师说,这只毛笔是国师早年练习符箓时所用,虽不是什么名贵法器,却也有趋吉避凶之效,最主要的是其中的纪念意义。
毫不夸张的说,就凭国师早年所用这个噱头,此笔便能卖出一个天价,不说国师在民间巨大的影响力,就连当今天子,都喜欢收藏和国师有关的宝物。
李白得到此笔后,可谓是如获至宝,没想到今天不知为何突然断裂。
就连周围人的叫好和赞叹声都听不进去了。
但是下一刻,他就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周围突然开始骚动起来,有人高呼救命。
一只牛犊般大小的野猪在城中横冲直撞,獠牙闪烁着寒光,奔走如电,撞飞无数行人。
李白整个人都惊了,这里可是长安!
自布下周天星斗大阵以来,大唐便成为了妖魔禁区,已经多少年没有出现过这种事了。
不过好在朝廷的反应也很快。
一道身影自云中而落,竟是个妙龄女子,穿着一袭白色道袍,手持一根玉色拂尘,带着西王母面具,目光清澈灵动,气质飘逸出尘。
女子手捏雷印,晴空之中顿时降下一道霹雳,轰在那猪妖身上。
刚刚还不可一世的猪妖顿时倒了下去,浑身冒起黑烟,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女子微微蹙眉,心中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