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岷。
瞧,连声调都一模一样。
这种巧合不常有,于是我多看了他两眼。
他在睡觉。从我进教室开始他都趴在桌子上,头埋进臂弯里,前面挡着高高的字典。
以为书堆得足够高,我就看不到他在课上打盹。
我倒是很想像其他班主任一样扔个粉笔去提醒他,可惜我准头一向不好,打篮球就从没进过,只能走到他旁边提醒。高三第一节 课就打瞌睡,今后的一年复习可怎么办?
“方岷?”我叫他。
头顶电风扇转得勤快,居高临下的角度,能看到方岷发丝在颤动。我开始数着秒等他醒,第三下时他终于抬起了头。先是揉了揉眼,睡眼惺忪,看到我后露出一个抱歉的笑;然后转向黑板,看清上面写的名字后,笑得更开了,眼神也清明了许多。
他说好巧。
鼻头还是红红的,配上大眼睛笑得很无辜。那眼睛里长存的光我是认得的——少年人叫它倔强,我愿称它热望。
我终于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能让班里女孩子躁动那么久。
按理说我见过的高中生并不少,秀气的、硬朗的、清纯的,都大有人在。但没有这样的。下颌不算轮廓分明,眼窝比常人更深,鼻梁虽高挺有微微的棱弧。所有五官拆开来看都不算惊艳,放在这张脸上,我却只能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只能这样,也只有这样。
连光都很懂事,五点的斜阳,恰巧跳到他的嘴唇上。整个人在半明半暗中,唯独一双眼亮得可人。
一时间我分不清他到底是看我,还是看别的什么——毕竟,无论焦点是哪里,都实在配不上过于炙热的眼神。
虽然被看得莫名心慌,心里想的却是应该来张照片,记录一下傍晚这么美的光。
后来,他问我当时为什么出了那么多汗——其实他不知道,那时不但衬衫被汗湿得黏糊糊的,衬衫下的皮肤也是片片烧红。
我说,大概因为那是2011年最热的一天。
我比方岷多活了七年,却没能学来他的半点不羁洒脱。如此看来,这七年倒是虚度了。
方岷依旧神龙见首不见尾,连班长组织的爬山都没去。
这是毕业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聚在一起玩,他们也邀请了我。如果放在原来,我是不会参加的,有老师在场大家肯定会放不开。后来为什么答应,我也不知道,只是眼睛不自觉在人群里搜寻某个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