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戒指从蛋壳里拿了出来,放在指尖看了会儿,突然抓住季书言的手,套在了季书言手上。
是无名指。
居然大小正合适,不松不紧。
戒指是很俗气的样式,银色的塑料戒圈配着粉色的假宝石,可季书言的手实在修长漂亮,灯光下柔白细腻,把这枚戒指都衬得精致了几分。
“还挺好看。”段执说道。
季书言隻觉得段执又皮痒了,“这么喜欢你怎么不戴。”
他也没放在心上,把这枚戒指从手上摘了下来,随手塞进了兜里。
他低头看了眼时间,已经四点了,“快走吧,我上班要迟到了。”
季书言先把段执送回学校,再去自己的医院。
在路上,他发现段执不怎么说话,还以为段执是累了,调小了音乐声,“你要是困了就睡一会儿,到学校了我喊你。”
段执却摇了摇头,“我不困。”
但他却忍不住盯着季书言放在方向盘上的手,季书言的手上总是干干净净的,除了指尖磨出来的薄茧,其他地方都漂亮秀气,羊脂玉一般凝润,最常戴的饰品就是一支欧米茄的银色手表,再没有其他东西。
可他眼前却总浮现季书言刚才戴着那枚廉价戒指的模样。
“季叔叔。”他突然叫了一声。
“嗯?”
“如果我……”段执说了几个字,又摇了摇头,笑了一声,“没什么。”
季书言有点莫名地看了段执一眼,但是红灯已经变成了绿灯,他打了左转拐弯驶入车流,就也没再问。
段执看着窗外不断掠过的梧桐树,冬天了,梧桐树都变得光秃萧索,像天色灰扑扑的,不再见昨日的晴朗。
他刚刚想问的其实是,季叔叔,如果有一天我郑重地买了昂贵漂亮的结婚戒指,你会为我戴上吗?
但话还没说出口,他就察觉到了这里面的冒失,没有说下去。
季书言跟他恋爱已经像中了头彩,他又凭什么去跟季书言谈这么久远的以后。
包容
季书言回到医院,把外套挂在了衣架上,换上了白大褂,准备去和同事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