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家。”沈骛过了半晌才说,“我现在住车队宿舍。”
开出去一段路的车到十字路口调了个头。
“你最近什么时候有空?跟我回家一趟,爷爷想见你。”孟淮之说。
“工作日的晚上和周末都有空。”
“嗯。”
话题到此终止。
孟淮之是孟家的独生子,孟老爷子需要他继承家业,认为音乐是不务正业。
早早催促他成家,则是孟老爷子作为长辈的一片苦心。孟老爷子最了解他,唯恐生性冷情的孙子哪一天就断绝红尘出家了,以至孤独终老。
孟家之所以能接受孟淮之和男人结婚,一是找到孟淮之愿意接受的结婚对象不容易,二是孟老爷子向来很喜欢沈家这个小儿子。
活泼热闹嘴巴甜,是那种最讨老人喜欢的孩子,生得又英俊帅气,爱笑,看一眼便心生欢喜。
但在小说里,两人分明只是订婚,沈骛无从判断是哪里出现了意外,导致他和孟淮之从订婚变成了结婚。
车中清净,沈骛多的是闲心任由思绪策马奔驰。
哦豁。
男主怕不是得追妻火葬场了。
孟淮之安静眺望窗外,左手肘支着窗沿。
黑色袖口滑落寸许。沈骛一偏头就看到那块运动手表,算不上昂贵,却好似被他衬得价值连城。
黑色手表与黑色袖口之间,露出冷白皮肤上一点青色的纹身。
纹身没有展示出全貌,但沈骛知道那是一个字母“”,正如他给孟淮之的备注。
纹身出现在孟淮之这样的人身上其实很奇怪。他既没有张扬狂放的个性,也没有刻骨铭心的感情经历。
他出道六年,千万粉丝也猜不透,只当这是孟淮之给自己树立的标志,有关他的周边也时常能见到这个“”。
只有沈骛和一些亲近的家里人清楚,神祇般完美无瑕的人身上却有一处瑕疵,那是为了保护淘气的世交家弟弟留下的烫伤,后来,这处伤疤在十八岁那年变成了青色的纹身。
沈骛看了一眼便移开视线。
“你怎么出国进修三年都没发专辑?”沈骛挑起话题,“我看到热搜了,替你粉丝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