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极为俊俏,甚至称得上妖孽的少年。
他喜欢戒指项链之类的小饰品,即便穿上校服,也会搭配些潮流的配饰,总能极好地彰显个性。
小时候,他喜欢把她抱在怀里,一起去踏青,将她举高,去摘头顶的洁白杏花。
给她扯着风筝,划破虎口。
和她争抢一枚崭新的五角钱硬币,在洒满阳光的老街上追逐奔跑,手里的五角钱金光闪闪,一直逗她,引她到小卖铺,花两毛钱给她买最喜欢的玉米雪糕。
她有哥哥疼,从来不孤单。
直到某日,她发觉那个模样与她相似的少年,在自己的房间里踩上了一双高跟鞋……
“哥哥?”
“你……”
凌念胸口一滞,立马打住思绪,桃花眸子微微泛红。
只是这一神游,又哪里遮挡得住?
思绪万千,脑海里又复现那淫秽画面。
貌若好女的少年被压在身下,声音是那时她不曾听过的哀切。
而他身上,肥硕的校长动作粗犷地实施着兽欲。
那般肮脏龌龊,那般丑陋油腻,怎么敢……怎么敢欺负她的哥哥?
她推开门,沉着脸色,一步一步走过去,拿起了讲台笔筒里的剪刀。
时至今日,她仍记得减掉男人下体时,血肉横飞的场面。
那一年她十叁岁,名叫赵听筠。
那一年,是哥哥生命的最后一年,那个名叫赵听澜的妖冶少年,十六岁的大好年纪,独自背负了她冲动嗜血,所带来的全部后果。
自此,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这些血仇的冰山一角,只是冰山一角,十一年过去,每次出现在她脑海中,都如烈火般灼热蚀骨。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么难受了。
这一次,是因为看见了故人许南洲。
噬骨之痛,倘若能够暂时麻痹,那也是酒精带来的快感。
但凌念不敢醉。
十一年没醉过,她不敢越雷池半步。
倘若世间真的还存留一点点的温暖,即使这温暖带着尖锐的倒刺,那便是许南洲了。
咖啡馆里进来一位客人。
身着碎花长裙,淡妆清丽,扎着马尾,如同风中摇曳的小白花。
凌念抬眸看向路边同警员交谈的许南洲。
小白花也看见了,点了两份咖啡,静静等他谈完事情,便小雀一样提着咖啡朝他跑去。
“南洲——”
右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凌念心口一滞。
恍惚间,垂下长睫,唇边泛起苦涩的笑意。
也好。
这样也好。
“南洲——”
许南洲应声回头,瞧见朝他小跑而来的楚梦,翘着嘴角冲她摆手,示意她去旁边等着。
公事要紧,他扫了眼咖啡馆的明窗,却不见赵听筠的身影。
瞳孔一颤,向来沉静稳重的警官,眸中划过一抹慌乱。
少年时的兄弟听澜已经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