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的时钟响起,裴越之仍然穿着湿衣坐在沙发上。
客厅没开灯。
一个小时前,林清歌从这里离开了,连一句“再见”都没有留下。
——果然啊,抢来的东西是不长久的。
他慢吞吞地起身,借着月色,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漫无目的地转悠,不知道自己想找什么、干什么。
走到书房,看见书桌上的笔筒里插着各式各样的笔,红的,蓝的,黑的。
这都是林清歌买的。暑假的时候在出版社实习,总是拿着一大迭稿件回来,明明只是一天一百块的廉价实习,她也愿意付出那么多精力,咬着笔对着稿件在上面圈圈改改,问她在干嘛,她说校对。
但笔总是丢,前天刚买,今天就不见了。
所以不停地买。
直到阿姨来对房子进行大扫除的时候,从各个犄角旮旯找出好些根笔来。
她看见了,又惊叫:“哎呀,好浪费呀。”
他们有时候在这张宽大的书桌上做,她仰躺在上面,总是说:“桌子好硬,你也好硬。”
自己却被弄得浑身瘫软,指甲想划桌面,划不动,就会反过来抓他的皮肤。
大概是站累了,裴越之跌坐到椅子里,疲惫地叹了口气,直接趴在桌子上闭上了眼。
假期很快过去,众人又回归了宿舍、食堂、教室的叁点一线生活。上专业课的时候,裴越之会忍不住观察凌屿,试图从他脸上找出破镜重圆的喜悦。但因为他总是低着头,遂无果。
又过了半个月,裴越之上完课回到公寓的时候,一下电梯就看到了抱着膝盖蹲在门口的林清歌。
旁边立着生日时他送的那幅插针画,还有一个大大的行李箱。
——来了,男女分手后的经典环节,女方把男方送的东西还回来,再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全都带走。
“你回来了。”听到脚步声的林清歌地有些费力地站起来,看她腰似乎不太舒服,裴越之想伸手扶一下,又觉得冒犯,伸到一半又缩回去。
“一到经期腰就好难受,像要断了一样。”她皱着眉锤了锤腰,“你把门锁密码换了吗?我进不去。”
嗯,换了,怕你趁我不在家偷偷进来,把东西都带走,不给见面的机会。
裴越之打开门,示意她进去。
“你帮我把东西拿进来。”
好理所当然的语气。
但他还是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