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知秋:谢谢,我超级喜欢。】
刚刚加完班,秦见鶴正整理办公桌,看到这两条信息,他不觉笑了起来。
在香港那晚,他特意去了全港最大的那间典当行。
对于哪个客户喜欢搜集什么,手上又有什么珍品,没有人比这些人更清楚。
老天不负苦心人,典当行老板立刻给自己的几位老客打电话,竟然真有人有这款鞋子,而且每个尺码都搜集了一双。
得到这一双,真的很不容易。
价格自然不是问题,主要缺了这一双,对方的收藏就无法再和以前一样一路下来大满贯了。
不过,金钱的威力无穷。
最终,在超越市场价格几十倍的巨大金额下,对方还是松了口。
秦见鶴眼底满是笑意,低头回复信息。
【秦见鶴:凑巧了而已。】
【秦见鶴:你喜欢就好。】
“凑巧了而已……”
垂眸看着秦见鶴那句回复,叶知秋不觉笑着轻轻摇了摇头。
这种话,估计连小孩子都不会信,更别说他了。
这双鞋刚发行时,叶知秋就喜欢的不行。
那时候他才十三四岁,正是最迷恋这些东西,也最爱与人攀比的时候。
外加陶若晴在物质上一向惯着他,他便吵着一定要一双。
为了这双鞋,叶铮甚至熬通宵想帮他抢到手,结果却连根线头都没摸到。
那时候,他们学校一个高年级学生不知怎么抢到了一双。
那孩子恨不能每天都将那双鞋子穿在脚上去学校炫耀,把叶知秋眼馋得不得了。
但出于自尊心,每次和金宝宝李少君混在一起,他还是会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只是心里却嫉妒得几乎炸裂,恨不能和那个学长约一架才好。
想起往事来,叶知秋也觉得有些好笑。
因为自己喜欢得要命却始终没有得到,而人家却轻轻松松就可穿去上学,这双鞋其实折磨了他挺长一段时间。
后来,不知道过了多久,学长慢慢也不穿那双鞋子了。
听说是因为长身高,鞋子已经穿不下了。
而网上再看,这双鞋已经被炒成了天价……
叶知秋也就死心了。
现在,时隔五六年过去,有人忽然送了他一双新崭崭的鞋子,还对他说,凑巧了而已。
他怎么可能相信?
这双鞋子,现在再收,先不说能不能找到持有人,就算找到,尺码合不合适,有没有使用过,又或者,对方完完整整保存这么多年,又怎会轻易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