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黄三吃颗定心丸,乔珍珍收下了这个收音机。这东西在黄三心目中是好东西,但其实,乔珍珍真心看不上,而且乡下也没信号,这收音机拿回去估计也收不到几个台。
所以,乔珍珍干脆把这收音机给宋瑾寄了过去,上次给他寄了儿子照片之后,宋瑾就一直没回信,这狗男人怕不是被京城的花花世界给迷住了,连儿子都不要了?
这次再给他丢个“糖衣炮弹”过去,看他好不好意思!
“宋瑾:给你个收音机,可以多听听时事新闻,要紧跟国家政策的步伐,不要被纸醉金迷给污染了,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快回信!”
狗男人,等改革开放后,你就没用了,到时候能滚多远就滚多远,儿子给老娘留下就行。
宋(狗男人)瑾刚刚参加完一场国际物理竞赛,全球一共有七个国家的物理精英们参加了,京大派了三名物理系的高材生参加了此次比赛,除了宋瑾,另外两位都是大四的学长。
这次宋瑾能参加,除了他突出的个人能力之外,还有他物理系老师的大力推荐。
结果不负众望,宋瑾一个刚刚大一的新生,在这次国际比赛中,获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前两名都不是我们国家的。
学校老师惊叹于宋瑾的才学,毕竟他系统性地学习物理的时间还不久,假以时日,必将成为国家栋梁。
然后学校又奖励了宋瑾两百元的奖学金和一个印有“国际物理比赛第三名”的搪瓷杯,以资鼓励。
宋瑾坐在寝室里,正准备写信,顺便将这两百块钱和搪瓷杯子寄回去给乔珍珍,然后室友又给他带回了一个包裹。
“宋瑾,又有你的包裹,你这媳妇挺关心你的啊,动不动就给你寄包裹,你快快打开,看看是不是上次那种腌黄瓜和辣椒酱,我现在都还想着那味儿呢。”
半个月前,宋瑾刚接到乔珍珍寄来的包裹,里面是一张照片和两瓶腌菜,本想第二天就回信的,结果被紧急调去参加比赛,结果就耽误了下来。
那辣椒酱和腌黄瓜,他才吃了一顿,就被寝室的其他人给瓜分了,想到那味道,宋瑾也有点咽口水,实在是太对他的胃口了,不知道是乔珍珍买的还是自己做的?应该是买的吧,乔珍珍的性子,炒菜都不会,哪里会做什么腌菜。
更让他内心悸动的还是那张照片,大宝和小宝笑得很开心,穿的衣服裤子也都是整洁干净的,甚至都看不到一个补丁,两人似乎还长胖了一些,也长高了一些,跟他离开时的样子有点不一样了,看来似乎生活得不错,乔珍珍并没有虐待他们。
不知道乔珍珍为什么会寄来一张这样的照片,她信里没写,不过宋瑾很开心,这张照片他一直贴身保管着,并且时常拿出看看,看着看着,他的嘴角就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乔珍珍就算千不好万不好,至少她作对了一件事,就是给他生了一对活泼可爱的儿子,所以,宋瑾不会抛弃乔珍珍,她会永远是他的妻子,乔珍珍之前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宋瑾不紧不慢地拆着快递,旁边的室友都等不及了,结果拆出来的不是罐头菜,而是一个精美的半导体收音机。
“天啦,宋瑾,这东西可不便宜,你媳妇对你可真好。”
“我看隔壁寝室的张明远也有一个收音机,看上去可没你这个好,他那个都要一百八呢。”
宋瑾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看了一下邮寄地址,确实是乔珍珍那边寄过来的,又翻找了一下包裹,果然又找到一张似曾相识的纸条,上面是乔珍珍熟悉的字迹,说的话却叫他哭笑不得,尤其是最后那三个字“快回信”,还加了一个感叹号,跟之前的“盼回信”完全不一样,宋瑾可以想象乔珍珍在写信时发脾气的样子,毕竟她可从来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
寝室的同学居然还羡慕他有个如此“贤良淑德”的媳妇,一个个对乔珍珍印象好得不得了,弄得宋瑾真的是哭笑不得,不过,他也不会过多去解释什么,毕竟乔珍珍是他的妻子。
还有什么叫不要被污染了,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他哪里不正直了!
每次写信就写这么一两句,儿子们的情况也不说一下,家里的情况也不说一下,另外,这么贵的收音机她是从哪里弄来的,信里也没有交代清楚,真是愁死个人!
有时候,宋瑾真的搞不懂乔珍珍,或许说,他就从来没有搞懂过乔珍珍。
于是,这次宋瑾的家书格外的长,整整写了三页纸,不知道的还以为宋瑾对家里的媳妇情根深种,平时对着大家都不爱说话,给媳妇写信却能写这么多。
乔珍珍收到信的时候已经七月了,心想宋瑾应该要放暑假了,不知道他这次会不会回来,不过,不管他回不回来,乔珍珍都暂时不打算给他回信了。
宋瑾在信里面说了很多他自己的事情,乔珍珍就像第一次认识这个人,让她有点不知所措。信里的宋瑾跟原主记忆中的宋瑾完全不一样。
原主记忆中,宋瑾的印象就是好看,帅气,更多的就像一个精致的花瓶,虽然也是聪明的,但跟信里的聪明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
宋瑾说他参加了一个国际性质的物理竞赛,学校奖励了他两百元的奖学金,他这次给寄回来了。虽然钱不多,但是意义完全不一样,这可是国际物理比赛的第三名。
别人可能不知道这个奖项的份量,但乔珍珍心里非常清楚,目前华国在国际上的地位,说是举步维艰,毫不为过。
乔珍珍对于那些为祖国重新强大而努力的人们,感到由衷的敬佩。他们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浴血奋战,砥砺前行,他们是时代的伟人,也是祖国的英雄,值得每一个华国子民的尊敬。
而她没想到的是,宋瑾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这其中的一份子。能在这个物理竞赛上取得名次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乔珍珍竟突然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就好像在奥运会上看到祖国夺得金牌的那种感觉。
这两百块钱,乔珍珍决定一直要保存好,不会使用,以后有机会再还给宋瑾。
还有这个搪瓷杯子,它是一个杯子,但它又不仅仅是一个杯子,这是属于宋瑾的荣耀。
而且家里已经有了三个杯子,她和宋大宝两兄弟一人一个,刚好没有宋瑾的,这个杯子干脆就给他用好了。
乔珍珍当初置办家什的时候,压根没考虑过宋瑾,或者说,乔珍珍潜意识里并没有认可宋瑾作为他的家人而存在于她的生活里。
乔珍珍突然觉得,她跟宋瑾之间的距离隔得有点远,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乔珍珍决定不去想了,不管宋瑾怎么样,她乔珍珍只是乔珍珍,一个渺小的、平凡的、默默无闻的,只想过自己小日子的普通人,她没有那么聪明的脑袋瓜子,也没有那么远大的梦想和抱负,她甚至都不打算走出农村,就守着这青山绿水过一辈子,也觉得很幸福。
拯救世界这样高难度的事情,还是交给像宋瑾这样的聪明人吧。
当然,宋瑾寄来两百块钱的事情,肯定还是要在村里宣传一下的,要不然,这信不是白写了么。这个事情完全不需要乔珍珍操心,宋大宝俩兄弟天天就拿着宋瑾那个搪瓷杯子出去溜达。
村里人在当天就已经知道,乔珍珍的男人又参加了一个什么比赛,这次得了两百块钱的奖金,还有一个搪瓷杯子。
搪瓷杯子并不稀奇,很多人家里都有。什么比赛的,大伙儿也不关心,连名儿都没记住,但那两百块钱,一下子就让所有人记住了。
“你说说,这乔珍珍怎么这么命好,当初怎么就找了宋瑾这么个男人呢。”
“这就是命啊,羡慕不来的。”
“你听说了没,乔珍珍又去城里买肉了,买了好大一块,至少有五斤,都是上好的五花肉,这个败家的婆娘,大宝说他们家昨天才吃了肉的。”
“人家有钱,宋瑾寄回来的钱,都赶得上城里那些工人一年挣的了,这才几个月啊。”
七月的天气,已经有点热了,乔珍珍又弄来二匹棉布,交给乔妈,让她帮忙给家里人做几身夏装。这次除了宋大宝两兄弟各做两套,乔家二老,还有乔家三位哥哥都被安排上,毕竟地里的活,家里的活,很多都是哥哥们在帮忙干,犒劳一下也是必须的。
大家都知道乔珍珍手里有钱,以她的性子,那是肯定存不住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乔妈也很久没说过乔珍珍乱花钱了,反正也说不听,她似乎也默认了这件事,如果哪天乔珍珍变得勤俭持家了,她可能还要纳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