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很乖,可以听懂我的话,会坐下和握手,和你的小狗一样,爪子上有个小斑点。
对了,我给它取名叫发财,和你的小狗一个名字。
第三百七十八封
发财前几天去世了,还是心脏病。其实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回家发现它的尸体的时候,还是无法接受。
我把它埋在了房子后面一棵大树下,我告诉它,如果见到了你的小狗,就告诉它你很在意它,把它送回去不是你的本意。
它应该能听到。
第三百七十九封
我也许永远无法拥有任何生命陪伴。
第三百八十封
我很想念你,阿昭。
第三百八十一封
我提交了回国的申请。
不论如何,我都想要再努力一次。
生命太短暂了,我不想在遗憾中渡过。不论你怎么选,我都该再争取一次,对不对?
听说几天后瑞士大雪,离开前,再去一次你之前说过的瑞吉山,说来也很好笑,我在这里四年多了,这是我第一次去,不知道景色如何。
第三千封
我想大概就是这样了。
最后一次梦见你,你笑得依旧是没心没肺的明媚。
这世界上有很多裴仅,但只此一个李昭。
你明媚、坚强、所向披靡,永远伫立在时光里,朝向阳光的方向。
阿昭,我很感谢你曾经来到过我的生命。
曾经在我贫瘠的土地上灿烂盛放。
阿昭,我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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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我又爱上你了!》文案
本文又名:惊!我前男友的现女友竟然是我!
见面前,唐枫干了一大杯二锅头给自己壮胆
当她终于鼓足勇气准备和李行告白的时候,李行抢先一步说:“我有女朋友了。”
他拿出合影,女生和她长得一模一样……但,是长发
而她已经短发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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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的时候,唐枫家中变故,她从饭来张口的小公主摇身一变成为需要一天打三份工的小吗喽
吗喽就吗喽咯,她rock≈喽!
唐枫勤恳打工,有饭吃有地住,每天感觉也挺好——
如果不是穿着开衩到腿根的裙子戴着假发,在车展遇到多年前被她狠狠甩掉的竹马初恋前男友的话
那天李行霸气十足地把她从一名咸猪手男人手底下带走,说:“这是我女朋友。”
唐枫一路埋着头,她厚重的假睫毛挡住了大半的视线,这让李行身上熟悉的味道更加清晰
李行是她如今破败疲惫的人生中唯一的自尊停放处
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自己永远是李行记忆里的小公主,哪怕一辈子都不会再见
于是她硬着头皮,面不改色说:“你好顾客,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叫唐娇娇。”
李行盯了她许久,然后说:“好。”“那我可以追你吗?唐娇娇小姐。”
——
“我好像又爱上你了。”
“我从未停止爱你。”“我永远的公主。”
姐姐
(姐姐视角)
我很羡慕我妹。
我妹有种很神奇的力量, 她无须怎么努力(当然,她的所谓努力也总是伴随着稀稀拉拉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需要等待, 到了那个时机, 幸运就会很自然地砸到她头上。
她总说自己不喜欢这样, 觉得像是被命运拉扯着往前走,她毫无招架之力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