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难
盛长风从叶婧衣诞生后,几乎便常住在了藏剑山庄。
江湖人尽皆知,藏剑山庄大小姐叶婧衣天生绝脉,全靠几位哥哥星夜兼程延请多位神医才保住性命。现在十几岁的她,还是需要盛长风隔月施针一次,才能勉强活着。也就是藏剑山庄家大业大,经得起给她治病的巨资消耗,换成寻常人家,早放弃了。
因着叶婧衣之事,盛长风也很少离开藏剑山庄太远去看诊,所以,这次他听见叶英的话十分意外。
“大庄主竟想让老夫去南屏山,为新上任的浩气盟盟主谢渊诊治?”
盛长风坐在厅堂上首,放下茶盏,这下明白叶英为何让侍女都出去、室内只留他二人,但还是略有疑惑,“先不说老夫愿不愿意掺和他们阵营中事,可还有二十多天,就又要为大小姐施针了。若谢盟主那边情况缓和不了,这边恐怕赶不上。”
“小妹病情耽搁不得,然而谢盟主的情况的确也不太好。”叶英闭着眼睛,轻轻点头,“何况,我已应承他人请您去南屏山之事,您会在南屏山留五天。所以,就劳烦盛大夫走一趟了,我们藏剑山庄已经将您的行李都准备妥当,也将派剑侍全程护送,五日到期后,会将您准时接走,二十日内必能往返。”
盛长风低头,又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没有再接话,算默认同意。
叶英这段话里的信息量实在太多,盛长风一听便知,此事自己只有听藏剑的安排才行,否则……说不定会有祸事。
首先,可以断定的绳结藏
盛长风每日给谢渊施针的位置都不同,先是背部、再到胸膛、腰腹,终于,在红尘心
王遗风是在盛长风走了十日后再次来到落雁峰的。
同样是如此的月夜,他飘然越过墙头,进了谢渊的院子的竹林阴影里,还没迈开脚步,就猝然被一柄长枪拦住去路,将他卡在了院墙和长枪之间。
王遗风转头,看向手握那杆长枪的人,对他含着笑说:“看来,你身体是大好了。”
这大半夜的,谢渊竟是穿得整整齐齐,一点疲态也无,仿佛知道他今夜要来似的,早有准备。
王遗风并不奇怪这一点——他能随时掌握浩气盟的动向,是烟的功劳,而谢渊麾下自然也有如此之人,将自己的行踪一一报给他。
作为浩气盟的首领,谢渊要是没有什么真本事,也没有能收服人心的个人魅力,也是坐不了这个位置的。
谢渊也没真心要拦住他,王遗风轻巧推开长枪,他便将幽蓝色的长枪立在身边,对王遗风一拱手:“多谢。”
谢什么,为什么谢,他并没有说出来,但两人自然是心下明了未尽之言是什么,默契地彼此揭过这一点不谈。
谢渊又道:“你怎么来了?”
他这话显然是明知故问,王遗风要装聋作哑,当然也顺着他的话答。
“没什么事,我就是来看看你好没好,免得下次阵营对战,你们浩气盟净是些无趣之人在前线,行兵布阵也没有你的水平高,反而惹我不快。”王遗风说,“既见你已无恙,那我便走了。”
他说归说,脚下却生了根似的,没有迈出一步;而谢渊也笃定他不会走一样,没有挽留、更没有送别,而是揽着长枪,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
皎洁的月下,两人就这么站了一会儿,相顾无言。
最后,还是谢渊没忍住,终于眼睛弯了弯。
王遗风一看他这个表情,就知道自己被他“算计”得明明白白,拿捏住寸关尺脉,但也只能无奈一笑,道:“谢渊啊谢渊,你的胆子是跟着年纪长进了,连我的笑话都敢看。”
“有何不敢看的。”谢渊正色道,“何况,向来都是你看我的笑话,笑我乡里巴人、行伍粗人,我能难得看你窘迫一次,何乐不为?”
几句往昔旧事的提起,让两人之间的冰层融化了许多,于这被世人附会上的身份和期望中,依稀看出一点当年异海白衣客、洛阳少年郎的影子。
王遗风:“但是谢渊,我真的该走了。”
谢渊:“你若是有万分紧急的事情,那断然今夜不会来我落雁峰。”
王遗风将手上冰雪似的长笛转了一圈:“谢渊,你是要留我?”
谢渊:“我可没说这话。留还是不留,全看王公子自己的想法。”
他轻巧把这个难解的问题抛回给王遗风,仍旧眼睛弯弯的,带着一点极其微小、但又存在着的笑意看他。
那是王遗风很久没有见过的笑容,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也是最无瑕的澄明之心。他曾经拥有过这样的一颗心,也拥有过这颗心的主人,但那些旧事,在那轮血色的满月降临之后,再也寻不到折回的路。
于这样一个久违的笑容中,王遗风恍惚想起,就算是到了如此没有回转的余地,他似乎也从来没有和谢渊说过……说过自己不再喜欢他了。
因为他们之间并非再无那些感情,而是不能再有除了仇恨、对立之外的一切感情。他们是靠对彼此的了解、对彼此的杀招才坐到了如今的位置,没有王遗风带领的恶人谷,谢渊不会成为浩气盟盟主,而没有对谢渊的了解,王遗风也断然无法迅速制定反击策略、笼络人心。
他们从来都是最了解彼此的人,在年少依偎时是如此,在战场浴血时亦是如此。
而谢渊呢?谢渊还喜不喜欢他呢?
王遗风不知道,但他知道另一件事。
他见过昆仑雪原白茫茫一片中唯一的一点红,一滴在三生路上回头就能看到的唯一的血色。那红那血不知道在雪里冰里留了多久,猜不出在执着些什么,或许只是在等一个回头,一句诀别罢?
而王遗风终究没有回头。
今夜,那无垠的雪原又回来了,王遗风手上冰雪剔透的笛子便是昆仑山外寒冰的缩影,那刺骨的寒冷从手掌传回心里,而它在问他——
曾经,你没有回头;现在,你要驻足吗?
落雁峰的日出,红光弥散,云霞蔚然,当真是世间极难得的美景。
王遗风持着笛子站在谢渊窗前,看到这样的景象,觉得这南屏山果真是风水秀丽之地,可的确比恶人谷那穷山恶水的地方好多了。
在他身后,谢渊早整理好衣装,坐在书案前看昨日呈过来的密报,另一只手拿着笔,偶尔做下批注。
王遗风没去翻他那些东西,两人从跨进这道门后就形成了一种奇特的默契,不提什么阵营,也不提往事,仿佛是刚认识便一见如故的挚友,一个还是王公子,一个还是小参将,仅此而已。
昨晚上王遗风从身后抱着谢渊的腰睡觉时还在想,得亏当年曾相遇。那时候的谢渊还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愣头青,自己又年轻气盛,轻狂得很,三言两语便把人拐带到手,虽没有许下过海誓山盟,但也将心交托。若是现在这样的浩气盟盟主,就算喜欢,也不会再对他下手了。
现在这腰也比当年结实多了,摸起来不再有少年方成青年的那种略微柔软,而是更有力量感。王遗风许多年没接近过谢渊,没忍住在熟悉又陌生的身体上多摸了两把,摸到胸口的时候,不出意外地被谢渊一巴掌打在手背上:“干什么呢,多大的年纪了,还……”
他话没说完就止住,而王遗风就算是在这黑漆漆的夜里,也知道他耳朵定然是红的。
王遗风埋在他头发里面,闷闷地笑了几声。
他其实没起那种心思。先不说他们现在的身份适不适合、谢渊愿不愿意,就说谢渊的病才刚好,万万不可再伤元气,不过是逗他而已。
知道谢渊恼了,王遗风没再逗他,只继续抱着久违的人,静静靠着他结实的脊背,真的难得安稳睡了一夜。
谢渊处理公务向来及时,堆的文书没过多久便看完。但他放下信件,还是略有苦恼之色。
“我要去趟议事厅。”谢渊说,“两个时辰内回来,你就不要出门了,去里间待着吧。”
谢渊平常不爱用侍卫,又觉得这屋里没什么要紧的收藏,为了方便一般不锁门,所以其实能进这屋子的人还挺多。若是有信件、文书或者东西递过来,不太熟的人会放在他门口台阶上,相熟的敲门等半天没回应,门又没落锁,就会自己开门把东西放在外间的书案上。
他没有离开落雁峰,贸然锁门才让人生疑。最好的办法就是,王遗风在卧房里待着,因为就算是再熟之人,如天璇影、翟季真等,谢渊不在之时他们也是不会进去的。
王遗风知道他的打算,没说什么,点点头:“我晚上走。”
言下之意,无非是晚上比较容易隐匿行踪。谢渊房中留人这事不能被任何人知道——即使其实可能有两人已经知道了——但无论如何,不能有这样的消息被传出去,不管这个人是谁,都不行。
谢渊没说什么,帮他把一盘绿豆糕端进卧房,关上门走了。
等他离开,王遗风才有空细细观察他这房间。
昨天是晚上进来的,没注意摆设,早上起来又和谢渊在床上闹了半天,最后闹成小范围见招拆招才收手,实在没空看。现在终于得闲,他却也没能从这里看出什么名堂。
谢渊实在是一个很随便的人。他的卧房极少有花里胡哨的东西,没有博古架、博山炉等物品,唯一算得上“闲情逸致”的东西,是挂在墙上的一幅画,题名“落雁夕照图”,落款还是翟季真,应是这位军师画来赠给他做装饰的。
除此之外,整个房间只有一张还算宽敞的床、一个插着几杆枪的兵器架、一个立着的大衣柜,还有衣柜旁边用衣架撑着的一套重甲。
王遗风见过谢渊穿这个重甲,就在之前他们对战之时。铠甲确实坚硬,又挡住了绝大部分要害,他差点没认出那是谢渊,直到看见那杆枪。
名为“推海”的长枪正插在兵器架的最旁边,是最顺手的位置,看得出来经常在用。旁边的几杆枪有新有旧,可能是朋友相赠、或者以前的旧物。其中还有一杆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红缨枪,枪身磨损严重,枪头也有锈蚀,但整体看得出被精心保养,这或许就是谢渊最开始使用的枪。
这些枪都有自己的故事,关于“推海”的故事,王遗风不仅知情,甚至也是故事的一部分。但对于别的,他一无所知,特别是这把红缨枪,那是他认识谢渊之前的“谢渊”,是他没接触过、也没听说过的少年。
王遗风停在兵器架前,看了那杆红缨枪半晌,最终还是自嘲般地摇摇头。
当初他和谢渊还毫无顾忌的时候,于耳鬓厮磨、被翻红浪间哄着谢渊讲了不少以前的故事。但谢渊每次都只肯讲一个,王遗风还想问,他就说,下次再来,我再讲给你听。
这似乎成了他们之间的一个暗号和约定,王遗风果真会再来,谢渊也果真会继续给他讲。
谢渊还曾问,都要我讲,你怎么不讲?
王遗风想了很久,最后说,没什么好讲的。
的确是没什么好讲的。
那时候的王遗风长相俊逸,出身书香名门,又有恩师严纶,少年时就成为红尘一脉的唯一传人,武学上亦是顶尖高手。他那会儿太顺了,没有什么波澜起伏,自然,也没有什么故事。
然而,从那个八月十五的夜后,他们都失约了。
从此,他失去听谢渊讲故事的资格。
王遗风不再去看那些枪,转而把目光放在衣柜上。
谢渊的衣柜,他都不用打开,就知道里面是什么。换洗常服少少几套,贴身软甲一两件,几根腰带发带,没几个别的配饰。
想归这么想,他还是去开衣柜门。
果不其然,谢渊衣柜里和他想的一样,没什么东西。自己送他的那把刀倒是还在,王遗风不想让谢渊知道自己翻了他的东西,所以没有动。
但在他准备关上柜门的时候,他看见了一样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
一个破旧的水囊,还有上面一根陈旧的丝绳,以及那个没有完成的结。
王遗风这下是真的愣住了。
那个水囊的确没什么稀奇的,也没有任何标记。那根丝绳看起来也很普通,喜庆的红色,哪里都有买的,用处也很广泛,再贫穷的人家,也会扯几根来给女儿家扎头发。
哪里都很平常。
如果……
如果不是他曾经,拥有过这样一个水囊的话。
凉州风
这是一个地处凉州的偏远小山村。往东边的方向走,便是繁华富庶的长安,但普通人想去长安,需几月路途之遥;而往西边的方向走,则是荒无人烟的大漠,仅仅几日便可到达。
不过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木头都没有去过。
那些地方太过遥远,一来一去,就要误了农时,并且他也没有足够的路费,年龄也太小。木头的世界只有这个村子,还有家里的几亩薄田——那甚至都说不好算不算是他的“家”,毕竟,他只是一个被喝醉了的男人当枕头捡回来的弃婴。但是还好,他有喜欢他的干娘,那么,这里便是他的家。
小小年纪,木头便得跟着干娘下地干活,劈柴做饭。这是他还能生存在这个家里的唯一倚仗,毕竟这间茅草屋的主人谢六儿并不喜欢他。
他也没有名字,谢六儿这个糊涂的人,把一文不值的姓氏看得比天还重,一个路边捡回来的小孩,断然不许其拥有自己“高贵”的姓。“木头”这个名字,是他们看他总闷声干活不说话,就随口叫的,和叫“石头”“柱子”“大壮”没有任何区别,哪天换个,也没有任何违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