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通就别想,”夏归楚拍了一下朱臻的寸头,“少想一点,发量才能向我靠齐,否则老张就是你的明天。”
“草,别手贱,老娘花了一下午才做好的新发型!”
“我看和之前没差啊。”
朱臻捶他一拳,夏归楚笑着还击,朱臻顺势手臂一勾,圈住夏归楚脑袋,低声说:“真的要和丁哥散伙?”
“嗯,你是站他还是站我?”夏归楚瞪她。
“我啊,站薪水。”朱臻笑道。
她听夏归楚说过拆伙的原因,心下也受不了那样的丁洵,只是习惯的力量如此巨大,难免觉得惋惜。朱臻也不确定,丁洵一走,初创的三人变两人,她能否撑住,做夏归楚最强的后盾。
“归楚你还记得吗……想当初,就是你和丁哥合作的那套《如花在野》,为工作室打出名声,我们仨说要庆祝一下,却连下个馆子都舍不得,最后还是丁哥做的饭。”
夏归楚当然记得,只不过自那以后,丁洵一头扎进经营和商务里,再也没碰过相机。
曾经一起学习的师兄变得无心摄影,虽然遗憾,但夏归楚也尊重他的选择。有次酒吧小聚,丁洵喝多了,和他吐了很多苦水,夏归楚索性问丁洵,为什么放弃摄影。
丁洵直着眼睛,大着舌头说:“归楚,不是人人都和你一样是天才。”
夏归楚不知该如何回应,其实他从没觉得自己是天才,他也被老师骂得在被窝里哭,也拍废过无数张照片,堆起来都能垒成勃朗峰,也会有或长或短的瓶颈期,只是他不屑于说这些。
假如世上真有天才,那人也该是曹南宗,虽然夏归楚不是很想承认,但事实是他给了自己最初也最好的灵感。
况且,不是天才就不能拍照了吗?摄影从来不是束之高阁只供少数人赏玩的珍奇。还在戈兰给游客拍照时,夏归楚见过各种“摄影师”,他们大多拿着甚至称不上相机的手机,可他们每个人都很快乐,都跃跃欲试拍出好照片。
摄影本质是一种创作,谁都有权利创作,夏归楚不明白,为什么丁洵连摄影的核心都忘了。
“不说他了,”夏归楚语气轻快,手指习惯地拨动中控台上磁悬浮月亮摆件,这让他感觉安心,“丁洵负责的那部分,你慢慢接手过来,我相信你会比他更出色。”
朱臻笑笑:“可我不是科班出身,还是个女的。”
她加入工作室比丁洵晚,认识夏归楚时她还是夏归楚的甲方。和他的合作,用朱臻的话来形容,就是“宇宙大爆炸”,充满刺激和新鲜,她喜欢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