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明喵自个儿推着四轮车凑了过去,发现地面上正以啤酒写出了一首诗,似乎是讲述登高望远,把酒高歌的诗句。
只不过可惜被风刮之下,倒是有很多句子都被打乱,看不太清。
“太白兄,你不是不喜欢喝这种洋人的小麦果汁儿吗?”孔明喵好奇地询问。
“我感觉这小麦果汁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李白喵闻言,哈哈一笑,然后就随爪将一旁的易拉罐给打翻,啤酒洒出,将李白喵的又一首传世之作给淹没。
不过李白喵并没有在意,孔明喵也并没有在意。
对于其他诗人而言,这一首诗可能要穷极一生才能写出。
而对于李白喵而言,不过是喝多了随手写的罢了。
今日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孔明喵闻言,也是笑了笑。
他觉得李白喵之所以选择开始喝啤酒了,一个是因为从来没喝过这种酒,喝着尝尝,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啤酒的度数普遍要比白酒低的。
李白喵的酒量只能说懂得都懂,又菜又爱玩,喝啤酒是能保持意志清醒的。
不过这种话身为高情商喵才的孔明喵自然不会说出口,只是淡淡地微微一笑,接着便扬声道:“淮阴侯、太白兄,咱们也差不多该回去了,回去晚了可没晚饭吃啊。”
说罢,孔明喵便一马当先,直接从四轮椅上跳了下来。
而伴随着孔明喵从四轮椅上跳下,整个四轮椅就好像是碰到了什么特殊机关一样,宛如汽车人变形,直接重重折叠、越变越小,大概一两分钟后,直接变成了一个木制的小天才电话手表,被孔明喵戴在脖子上,转了转,感觉十分舒心。
四轮车的气奇思妙想!
如果当年的四轮车有这么方便就好了。
孔明喵在心中遗憾地叹了口气,接着便看向四方,开口道:“出发,回家!”
……
陈行的房间现在已经被遮的严严实实,窗帘被紧紧拉上,日落西山之下,整个房间变得很暗。
陈行的房间还算不错,一共只有一张床、一个电脑桌和一副衣柜,除此之外也没什么了。
毕竟陈行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指望陈行房间什么都有是不太现实的,墙头贴满了海报,倒是让陈行体验到什么叫做少年怀念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