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前想后,白谨最终将铺子定在东街的十字路口处,那里靠近达官贵人、世家大户的居所,再往西走两条街,就是京城有名的花楼街巷,那儿可是一群庞大的客户群体。
终于财大气粗地将那间铺子买下来,白谨一天之内跑了那么多个地方,回来的时候才恍然发觉,他得腿简直酸得不行,整个人更是挪一下都嫌累得慌。
左安礼下学归家就看见白谨半死不活、摊成一团泥的模样,不禁哑然失笑。
青奴在他面前是没什么形象的,也压根不在乎面子问题,见他过来了也只是掀了掀眼皮,哼哼两声就够了。
他无法,只好将厨娘做的饭菜端过来,亲自喂给对方。
白谨惊住,他一个鲤鱼打挺就起来了,连躺都不敢躺了。
自己就是再脸皮厚也无法理所当然地接受左安礼跟娘亲一样亲自喂食呀!这也太羞耻了吧!
而对方的表情居然还有些遗憾,白谨瞬间脸红得爆表,赶紧迅速且潦草地炫完饭,唯恐对方想不开真的要给我喂饭。
丫鬟过来收走了饭碗,就有小厮提着热水和木桶过来。
左安礼解释道:“今日走了一天,你也该泡脚放松一下了。”
他挥手,小厮自觉离开。
白谨没觉得在他面前脱下罗袜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裤腿一撩开,腿上大片大片雪白的肌肤就露了出来。
两只脚都生得白皙可爱,形状也特别漂亮,透白的脚背上蜿蜒着青色脉络,宛如精心雕刻的艺术品。
细看连脚指头都是粉润小巧的,像是刚开的花苞。
左安礼知道最君子的做法应该是挪开视线,然后弯腰行礼告退,可是他的想法和身体却不一致。
竟然脱口而出:“让我给你洗脚吧。”
脑中名为理智的那根弦在这话说完之后就直接崩断,左安礼也干脆自暴自弃,随手拿了跟小马扎过来坐在木桶旁。
白谨刚想探进水中的脚都僵在了原地,被左安礼不容拒绝地给按了下去。
他之前试过水温了,恰到好处。
白谨的羞耻心也彻底崩塌,他双手抓紧了被褥,节操就此离他远去。
从来没有任何一刻这么想唱出“随他吧,随他吧”的歌词。
以免继续尴尬,白谨就主动挑起话题,尽力忽视热水浇在他小腿,存在感、热度极强的双手握过他脚踝的感受。
“你觉得我会成功么?”
左安礼毫不迟疑道:“当然。从作为你的未婚夫这一立场来看,我自然会无条件地支持你。从无利不起早的商人视角来看,只要做的不错,胭脂水粉就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