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双方合作期间,沃尔玛要向东方亚马逊开放其在米国所有门店的仓库,以及沃尔玛超过60%的商品库存,让东方亚马逊在网上出售。
根据商品的种类不同,沃尔玛提供给东方亚马逊的商品价格是其对外日常销售价格的90%~95%左右,而东方亚马逊的网店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沃尔玛商超价格的10%。
沃尔玛在东方亚马逊上的销售,是按照单独门店来单独进行结算销售的,而沃尔玛不同的门店如果要展开相应的促销活动的话,则活动要等比例的转移到门店官网上来进行,不能够单独进行促销。
在合作期间,所有的商品配送工作由东方亚马逊完成,同时,东方亚马逊必须保证以沃尔玛门店为中心的30分钟路程内,都是其配送范围。
为了维护沃尔玛的品牌名誉和商品价值,东方亚马逊必须在其规定的时间内配送完成,一旦超时,则需要对用户进行赔偿。
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对商品造成的损害的话,东方亚马逊也必须向用户进行赔偿。
如果因为东方亚马逊的原因造成了沃尔玛的品牌名誉和产品形象受损,则东方亚马逊要交给沃尔玛赔偿相应的损失费用等等。
其他的条款还有一些,都是对东方亚马逊有些不公平的条款,但这些条件刘强东都认了下来,他必须要用最快的速度完成签约,毕竟留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急速扩张
在刘强东其实仅仅只在第1天的时候和沃尔玛高层进行了一天的谈判,接下来的谈判都是由刘湘江负责的。
倒不是说刘强东本人并不重视沃尔玛,而是刘强东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干,那就是搞定东方亚马逊的配送团队。
刘强东之所以选择与沃尔玛合作,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东方亚马逊无法在短时间内全米国展开自己的网点。
毕竟不管是物流还是店铺,这些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操持和选择,没有一年半载的时间,是不可能完成如此庞大的工作的。
别的不说,光是招收能够在全米国行使的货车司机,就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而现在,这两个最重要的难题都被沃尔玛给解决了。
货物的运输和流通问题就完全不用负责了,这些都可以依靠沃尔玛本身的供应链来完成,东方亚马逊只需要在每个沃尔玛超市的身边租一栋小建筑作为货物的中转点,然后直接去沃尔玛的仓库里面按照订单取货就足够了,瞬间就解决了两个最大的难题。
但第3个问题,东方亚马逊就必须自己来解决了,那就是数量庞大的快递员。沃尔玛在整个米国,总共拥有3000家门店,如果按照平均每个门店需要10~20名配送员来进行计算的话,那么东方亚马逊就必须招收将近6万名配送员,才能够完成全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