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晚风的脸,更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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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点酒,脑子晕乎乎的。
白晚风手指无意识地按到评论键,打出一行字想解释,又忽然意识到,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他不出来,大家笑就笑过了,没人会当真。他这时候要是站出来解释,肯定会被当成掩饰,那就更难说清楚了。
他匆忙把评论删掉,又检查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手滑发出去。
心跳比刚打开软件的时候还要快。他把手机扔到旁边,脸埋进膝盖里,没过两秒,又抬起头,撩撩头发。
他隔几秒扯扯衣服,隔几秒又下床走来走去,把奶油吓得动都不敢动,瞪着眼睛在旁边看他。
感觉很像多动症儿童。
白晚风也很想安静下来睡觉,可是他心里痒痒的,好像有好几只小猫在抓,挠得他坐立不安。
最后,他扑回床上,红着脸捧起手机,再次翻开那条评论。
那条评论仍旧挂在很前的位置,短短几分钟又多了几十条回复和赞。
“毫无顾忌地把心爱的狗交给对方。”
是因为他对付狗很有心得,无论什么狗在他面前都乖乖巧巧的。
“在对方遇到危难的时候放弃重要的会议赶来。”
好像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会议。更何况,林北辰总不能让自己的狗受苦。
“甚至有可能这只狗都只是接近的一种借口。”
虽然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是如果不是喜欢狗,专门买那么大个院子,也太夸张了吧。
“这就是真爱吧。”
白晚风眼神黯淡下来。
如果是真爱,就不会发生以前那些事了。
时至今日,他还是没办法完全对上辈子的事释怀。
每当他迷恋于对方的温柔的时候,总会有个声音在脑海里提醒他。
一切都是假的。
他总有一天会厌倦你,露出自己的真面目,把你像路边那些小野狗一样踢掉。
前一天的热搜无疑给白晚风的宠物店做了很好的宣传。
第二天一开门,顾客就络绎不绝,白晚风和店里几个店员忙得晕头转向,连坐下喝水的时间都没有。
他第一次感觉到,他哥当初雇的人,还不够多。
也有人不是来给宠物洗澡的,单纯来看看他,想见识见识能和林北辰传绯闻的人,到底有多厉害。
白晚风对狗很有一套,面对热情搭讪的年轻女孩们却不知所措,手放兜里也不是,拿出来也不是,整个人都呆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