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1/2)

可渐渐的……

越来越过火。

撕衣服的,摸敏感部位的人越来越多。

欢笑声,充斥在后院里。

好几个伴娘哭喊着说不玩了。

但上瘾了的众人却不管不顾,假装没有听到。

继续上手。

伴娘们试图反抗,但根本推攘不过。

吃了各种亏。

其中那个叫小兰的伴娘最为勇敢,数次上前,想要把其他伴娘救出来。

最后被重点针对。

其他伴娘是逃脱了,她被围在十几个人之中。

继续各种擦边违规的行为。

最终。

她掏出了随身的折叠刀,闭着眼睛胡乱外刺。

导致了一死三伤。

二十分钟后。

秦牧和张清源等人全程看完了视频,神色都有些不自然。

这群人……

的确是闹的非常过分。

完全是借婚闹之事,行流氓之实。

“秦……秦叔公,这个怎么样?能不能判定为暴力犯罪?”

彭松月格外紧张,连忙追问。

秦牧还没开口。

张清源三人却板着脸,冷哼道:“当然算!”

“这要是不算暴力犯罪的话,那算什么?放在我们那个年代,整个村子里的人都要来抽他们!”

“就是,可惜流氓罪没了,不然这群人全都要枪毙!”

“我们以前的村子里也没有这种闹婚的啊,哪里还能上手上脚撕衣服的?”

“说的难听一点,那个人绝对是死有余辜!”

“……”

他们三人也看完了视频,显得非常气愤。

没看视频。

他们还想象不到事情有多恶劣。

看完视频,他们的血压都有所升高。

这么多人欺负一个伴娘……

撕衣服摸腿,说是违法犯罪也不过分。

“严格来说,这可以判定为暴力犯罪。”

秦牧略微思考后,也跟着点了点头:“对方的行为非常恶劣,在公众场合猥亵妇女,已经构成了猥亵罪,属于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罪,指的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

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

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亲吻、搂抱等行为。

视频中闹婚众人的行为,已经明确构成了此罪。

犯此罪的,情节轻微的,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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