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他(四)(2/2)

房煜父亲生性懒散,中专毕业后在修车厂干了半年就嫌脏嫌累,再也不愿意出去工作,心安理得地啃了一辈子老,还嗜赌如命,黎昇和陈芸找到他时,他就正在一家隐蔽于深巷之中的麻将馆赌博,赌得双眼通红,像染了血似的。

黎昇和陈芸想把房煜父亲叫到一边询问房煜的事,却先被腰圆肚大的麻将馆老板拦住,“你们是不是他朋友?替他把债还清了才能走!”

黎昇问多少钱,老板说连本带息差不多七十万。

“数目不小啊,没把账填上怎么还让他继续赌?”

老板叼着根双喜烟,眼睛嘴巴使劲往鼻中间挤,笑得阴险狡诈,“有赌不为输嘛。”

黎昇侧过头,拿出对讲机说了句暗语,随后一群人从外头迅猛地冲了进来。

待老板反应过来时,治安大队的便衣已经用手铐拷住他的双手,“刑法第30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黎昇和陈芸押着房煜父亲走出巷子时,仍能清楚地听见从麻将馆传来的老板的鬼哭狼嚎。

对于警方的行为,房煜父亲十分唾弃,脏话连篇地骂了一路,去掉各种形容词名词副词动词,概括起来就是“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问及儿子房煜的下落,他只会回答“鬼知道啊,找他爷问去”。

房煜爷爷大概已经心死,第二天陈芸再次上门走访时,他一味强调:“不要再跟我提这个畜生。”他指着自己的右腿,“我这条腿就是因为他欠钱不还被债主打瘸的,我上辈子欠他的都还清了。”

陈芸作为外人,既心疼又无奈。“好,不提他,我们说回您的孙子——”

房煜爷爷却啐了一口唾沫,情绪更加激动:“同样不是什么好东西,翅膀还没长出来就开始当小偷,你们警察就应该把这爷俩关在监狱里过一辈子!”

陈芸惊讶:“当小偷?”

“上周,房煜他爸又向我要钱,我这个月的退休金早就被他抢走了,哪还有钱给他,要不到钱,他就像疯了一样满屋子地乱翻,结果在房煜的房间里翻到了一只金手镯,是真金,雕了龙和凤,你说哪能平白无故出现那么贵重的东西,不是偷的就是抢的。房煜他爸当晚就把镯子卖了,拿着那笔钱去赌,又输个精光。”

半小时之后,陈芸在房煜房间的床底下搜出一个包裹,里面装着黑色的头套、黑色的卫衣、黑色的长裤以及黑色的手套。

而根据房煜爷爷提供的线索,黎昇带队在一家黄金回收店找到了那只金手镯,恰恰就是属于201夫妇的龙凤镯。

迷雾散去,真相开始浮出水面。

但崔如梦却坚决认为其中一定有误会。

“12月31号我和房煜约了晚上九点半在海边见,我8点54分出门时给他发消息说出发了,他立即给我回消息说他也正准备出发,他又没有任意门,怎么可能8点56分的时候出现在我家,还偷手镯?”

听起来好像符合逻辑,可万一房煜说谎了呢?

黎昇问道:“房煜那天什么打扮?”

崔如梦照实回答:“上下成套的深蓝色牛仔衣,背着黑色双肩包。”

跨年那晚石港西村村口的监控显示,一个和崔如梦所描述的装扮一模一样的男孩在8点29分进入石港西村,直到9点10分才出来。

最关键的是,不仅作案时间契合,就连房煜的身材以及从他床底下搜出的全黑套装,都和那个入室盗窃犯完全吻合。

崔如梦一下子哑口无言了,她猛地想起自己曾经把发现母亲枕头底下藏着金手镯这件事当作日常点滴一样分享给房煜,又想起元旦那晚在房煜加快吃饭速度的前一刻,她收到父亲发来的短信,得知邻居哥哥去世、警察上门侦查的消息,而她把这一消息告诉了房煜。

崔如梦的眼泪像决堤的洪水般哗啦啦地涌出。

可当她哭得眼睛肿成水蜜桃时,却又拉着陈芸上诉:“不可能,我相信房煜绝对不会偷东西,更不会害人!”

陈芸其实不大理解十七八岁的女孩喜欢一个人怎么就喜欢得那么情真意切了,在她看来,年少的喜欢不过是不堪一击的空中楼阁、抓不住的浮光掠影,是青春的懵懂和单纯给心动披上一层薄纱,误以为那就是永恒的婚纱,实际上那份喜欢只存在于那个时候,时过境迁便都会随风而逝。更何况对方劣迹斑斑,他日再回望时,恐怕恨不得把这段经历当粉笔灰全部擦掉。

可莽撞又自以为清醒的少年啊,现在怎么会听得进去这样的真理呢?

所以她只能给小姑娘一个还算温暖的拥抱。

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推测,房煜很可能是在盗窃202的途中被陆骐然撞见,两人发生冲突,房煜导致陆骐然哮喘发作身亡后畏罪潜逃。

那么,他逃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