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彗脱了衣服,才发现身上有许多青紫瘀伤,难怪坐卧都十分疼痛,幸运的是没有骨折,不过平时她注重保养,肌肤皎洁如霜,看到这些伤也忍不住皱起眉头。
她从小就爱漂亮,每天要妈妈梳了公主头才肯去上学,长大後也没改掉这重视仪容的习惯,过了三十五岁之後,更是花大把的时间在保养上,买多贵的产品都不手软。
来到这不知名的古代时空,只能慢慢找出对应的方法了,好在她不是过敏肤质,也试过天然保养自制面膜,想来不会太困难。
对於自己不苦恼如何回家,却在这边烦恼要如何找出化妆水精华液面霜护肤乳的替代品,明彗感到有点荒谬而可笑,女人对於外貌的在乎和恐惧实在毫无道理。
这夜,除了明彗和fsh,其他三个男人均是难以成眠。
大柱想起白日仲春牵着明彗的手,暗暗羡慕,又想起昨日替她倒夜壶,她娇羞的模样,顿时心头一阵荡漾,那话儿突然间就胀了起来。
这大柱不愧是大柱,腿间之物又红又粗,龟头也圆亮硕大,犹如一只鸡蛋般。
他想着充满女人味的明彗,从裤裆掏出肉棒,用手握住,痛快地磨擦起来,不多时便射出气味浓厚的浊液,心满意足地沉入梦乡。
小四则是念念不忘刚沐浴完的明彗,双颊白里透红,带着清淡的馨香,包裹在女装里的身段姣好,粉色的衣料衬得她娇柔婉约,明彗洗完澡时,他就在门口等着要取她的脏衣物,结果她说要自己洗,还让小四失落了一下。
其实小四是想偷看明彗出浴的,可惜浴房的窗太高,他爬不上去,只能隔着一道门,幻想那白嫩柔美的身子。
「啊!操。」躺在床上的小四流出鼻血,只好下床去洗脸。
至於仲春,则是回味着明彗的小手。
诚然明彗不小心撞入他怀里,温香软玉的滋味极好,可是让仲春印象深刻的,却是与明彗几次的牵手,好像她的手天生就是要让他握的,那大小,那形状,跟他那麽契合,她甚至没有反抗,就那样乖乖让他牵着。
当然,明彗可能只是因为忙着适应新环境,所以没留意他的逾矩。
仲春有上过几年学堂,念过书也识字,跟其他男人不同,他心里渴望的女人,不是用来传宗接代暖床持家,而是能相知相惜的红粉知己。
虽说见过的姑娘不多,仅有的大半还是村落里小鬼头们的娘,但仲春觉得,明彗或许是那个能理解他的人,不会在柴米油盐里糊里糊涂就过完一生。
隔日郎中来了,说明彗没什麽大碍,开了几帖伤药让她按时服用,明彗又休息两日,觉得身体已经不太疼痛,就牵着狗跟大柱他们到田里,好奇地观望。
她对农活十分陌生,想帮忙也帮不上,大柱他们也不让她帮,只准她在田埂上看着。
做到近午,三个男生热了,脱去上衣,打着赤膊,挥汗如雨,阳光照耀在小麦色的胴体上,映着汗珠,水光油亮,格外可口。
明彗过去数年算是清心寡慾,跟先生也少亲近,一下看到三个上空猛男,未免太过刺激,可想想自己都这年岁了,也无须矫情,有这麽养眼的风景,就该尽情欣赏。
三人之中,大柱最高最壮,体格最好,身材宽厚,是典型的壮汉,胸前大肌肌堪比健身教练。
仲春是中等而匀称的身材,一块块的腱子肉结实却不夸张,搭配他内敛的气质,看着让人舒服。
最小的小鲜肉小四身型高挑,手脚细长,线条漂亮,削瘦又敏捷,像头精悍的小豹子,如果放到现代,就是个妥妥的男模。
明彗看得入神了,全然没留意仲春靠过来喝水。
「好看吗?」他问。
「什、什麽?」明彗的脸轰一下全红了。
「风景。」
仲春勾勾嘴角,又没事儿样的回到了田里。
「大姊是不很热?脸怎麽那麽红啊!」大柱块头大,嗓门也大。
明彗摇头不语,等待燥热褪去。
风景自然是好的,这个山谷犹如陶潜笔下的桃花源,据小四说,物资丰饶,四季如春,溪里的游鱼肥大鲜美,林间又有各种小兽野味,他们只栽种五谷主食,连野菜野果也随处可见,无须费力。
由於地广人稀,少有纷争,又因无法繁衍,资源供过於求,小农村里的男人们,数年来相安无事,就是缺了女人,生活有些无聊,有时打打猎种种田嗑嗑牙,一天也就过了。
她一定是进入五柳先生的幻想世界了吧?哪有这种像乌托邦乐园般的地方呢?
详细一问,才知道这个山谷,因为特殊的地势,出口狭窄,平时是自然封住的,十年才会一开,明彗到来的这年,正好过了出去的时间点。
也罢,生活在哪里不重要,跟自己重视的对象生活才有意义,而明彗有fsh已经足够,何况这边是个这麽能安居乐业的地方,她和狗已经喜欢上了。
「我能住下吗?用劳力抵房租,帮你们打扫或补补衣服什麽的。」午餐时明彗问。
女人愿意留下来,是求之不得,哪里还需要她做什麽,回家时能看到有个女人在,就是最大的回报了。
「大姊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住一辈子也行!」小四兴奋地叫道。
「总不能白吃白住你们的」
「咱们就爱让你白吃白住。」大柱笑咪咪地替她夹菜。
「但」
「吃菜。」
仲春直接夹了块鸡塞进她嘴里。
明彗就这麽住了下来,她曾想要动手做饭,虽然自己只有泡面煮得好,但她可以学着做,以前被婆婆挑剔失去了动力,但如今是跟三个大男人搭伙,也要展现一下自己的诚意。
在她坚持下,仲春替她烧好柴火,让出了灶房,弄出三菜一汤,三个男人狼吞虎咽。
「好吃吗?」明彗很久没煮饭,有点紧张。
「好吃,好吃。」大柱说。
「只要是大姊煮的都好吃。」小四说。
仲春没答腔,只是默默吃着。
明彗自己也吃了,饭是糊的,菜是甜的,肉很咸,汤却没味道。
几年没下厨,竟然从五谷不分退步到盐糖不分,她很汗颜,一吃完马上抢着起身去洗碗。
仲春帮忙把碗盘收拾了,跟她一起到井边清洗。
「教我做菜好吗?」她问。
「你做不来。」仲春很直接地回。
明彗有点泄气,她的确对下厨没什麽兴趣,只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过意不去。
「在这儿,你不必做不想做的事。」
仲春说完,很温柔地把她垂下的一绺头发拨到耳後去,长指触到她耳廓,微微的痒。
明彗看着他,依然是安静幽深的眼神。
她觉得心里有什麽在松动,这是很久很久没出现过的感觉。
明彗尝试着做别的事情,但家务她花一小时,小四只要二十分钟就能弄完,砍柴生火搬重物这类粗活,更不可能轮到她,大柱总是眼明手快,在她试图要拿起什麽工具前,就抢了过去。
最後,她只负责处理fsh的狗食,为了营养均衡,不能只给牠吃肉,她选择适当的蔬菜,和杂粮、蛋与水煮鸡肉等等做成鲜食,fsh毕竟不是人,不会挑剔她的手艺,每天都吃得很开心,加上活动空间大,还长得比以前更壮了。
就这样,她被三个大男生宠着,过着悠闲的日子,连狗都有人替她遛替她洗,很快的脸就圆了一圈,不过她原本就瘦,丰润後反而更好看,男人们停留在她身上的眼神更久了。
天天被这些阳刚健康的男人包围,明彗又不是圣人,难免心猿意马,只是她依然没勇气主动越界,他们那麽年轻,她厚不起脸皮。
这种备受呵护的生活,明彗却很快习惯了,毕竟她就是这样长大的,骨子里还是个娇娇的大小姐,只是基於社会礼仪,她还是认为自己不该这样。
几个月後,她很真诚的说出想法。
「我跟你们一起生活,受你们照顾,从来没有回报过什麽,能不能告诉我,你们有什麽希望我做的?只要是我能力范围内能做到,我都会尽量去做。」
出乎明彗意料,平常不管她要帮什麽忙都一下就拒绝的男生们,竟然你看我我看你,又齐齐看着她,好像真有什麽难以启齿的要求。
「没关系,不管什麽事情,说说看。」明彗微笑地鼓励着。
十分钟之後,她就後悔了。
这三个男生,竟然告诉她,想娶她为妻。
如果是其中一个人跟她求婚,她可能会答应,毕竟这麽相处下来,他们都对她很好,但三个?
她头脑有点转不过来,於是大柱跟她解释共妻的习俗。
「咱们原想着无望了,但大姊你出现了,一直想跟你说来的,又怕吓着你。」大柱小心翼翼道。
「大姊,嫁给咱们吧,咱们会一辈子对你好,也会对阿福好。」小四睁着圆圆的眼望她。
「我我嫁过人。」她想来想去冒出这句。
「是在这村子里吗?还想回去找他吗?」仲春问。
明彗摇头。
「那没所谓。」仲春轻描淡写。
小四今年十九岁,仲春二十五岁,大柱二十八岁。
「你们不知道我年纪吧?知道了肯定会吓一跳,我」
明彗虽然年届四十,但注重美容,每次带fsh出去,都是擦防晒、穿长袖、带帽子,肌肤白皙光滑,在三个皮粗肉厚的男人里,看起来确实不显老。
「那不重要。」
仲春打断她,小四和大柱也赞同地点点头。
「不能只嫁一个吗?」她问。
三人脸上马上出现稀奇古怪的表情,大柱是张嘴发愣,小四是忽悲忽喜,仲春高深莫测。
「我们三人情同兄弟,从不做对彼此不公平的事。」仲春回答。
言下之意,是要嘛不娶,不然就一定要一起同时娶。
这样的同居生活其实很惬意,男人们又都是美味的小鲜肉,说真的,没有拒绝的理由。
只不过,明彗心中还是有现代人一夫一妻制的观念。
「让我想想。」她只好这麽说。
这一夜,明彗才真的静下来,面对一直避而不想的过去。
那十年的婚姻,让她劳心伤神,虽然外在并没有什麽大波折,但因为自己贪图安逸,不愿跟婆婆正面冲突,导至过度压抑,万分痛苦。
大柱、仲春、和小四没有父母,自然没有婆媳问题。
至於跟先生,虽然没有离婚,但缺发沟通,也早就貌合神离。
而三个大男生,都是很直爽的农村汉子,想什麽说什麽,不会有疙瘩。连看似寡言少语的仲春,说话都一针见血,反而是三个人里面最不客气的,个性算起来,都跟她互补。
失去深爱她的爸妈、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後,她在这里重新找到家的感觉,大柱他们像她的家人,无微不至地照顾她,又因为比她小,互动也像朋友,弥补了她原先贫乏的人际关系。
难怪她会这麽快就适应,加上最重要的fsh,她对生活趋近满意,因在亲情和友情上已然富裕。
现在唯一的差别就是,跟他们结婚後,会多出「性」这层关系,互动上应该还是没有太大变化。
她仔细想了一下,身体竟然有点热。
三个人身材都很好,跟哪个上床她都不吃亏,还能通吃,说起来是她赚到,而且都是纯朴热血的乡下处男,可以慢慢调教,应该也不会有性生活不美满的疑虑。
啊,怎麽会想到什麽调教?
明彗脸一红,甩甩头抛开这种放浪的想法。
一定是被共妻这样的讯息震撼到了,思想才会突然邪恶起来。
总之,这里没有世俗的眼光会批判她,而大柱三人又真心对她好,虽然才认识几个月,可是她有种感觉,他们可以当她一辈子的家人,爱惜她,珍视她,就如父母那样。
那麽没有什麽好犹豫的了,她只是需要一点勇气,去突破过去那种保守的心态。
在那之前,她想好好跟过去做个告别。
「老公,虽然最後我们没办法实现当初的诺言善待彼此,我也曾经对你有很多不满,但我想,没有人结婚是为了想让对方痛苦,愿我离开後,你能过得更幸福。」
明彗在心里这样默念完,又想到婆婆。
她曾经很不理解婆婆,内心埋怨婆婆破坏了她和先生的幸福,把先生养成凡事「我妈说」三字挂嘴上的妈宝。
可是有了fsh後,明彗多少能体会一个母亲的心,如果有人随便给fsh吃些乱七八糟食物,她可能会大发雷霆,因为牠的健康是她最重视的事情,她不要牠吃坏了身体,过早离开她。
那麽婆婆又何尝不是呢?嫌她煮饭煮不好,担心儿子吃得不够营养不够丰盛不够美味,无非也是顾及先生的健康与心情,希望他能好好活着。
说起来,其实也没什麽不同。
「妈,我愿意原谅你。」
明彗想对婆婆说的话很简单,两个合不来的人,唯一的出路就只有分道扬镳,而不是硬要去把彼此磨成适合对方的形状,磨了十年,她终究还是没有成为婆婆想要的媳妇。
即使心中长久的怨气不可能就此烟消云散,但她也不想让过去的阴影绊住现在垂手可得的幸福,不原谅婆婆,只是为难自己。
这个晚上,明彗看着窗外的星星,直到很晚很晚才入睡。
隔天一大早,三个男人摆了满桌饭菜,等着明彗出来。
「大姊这麽晚还没出来,是不是不想见到咱们?」小四焦虑地站起又坐下,坐下又站起。
「得了,你别像猴似的,看着心烦。」连平时笑脸迎人的大柱都有点凝重。
只有仲春,老神在在地抱着前胸。
「春哥,你就不怕她不答应吗?」小四问。
「不答应又如何。」仲春挑眉。
「是了,不答应,咱四人还是一样这麽生活,她也出不去这山谷。」
大柱向来看得开,仲春说一句他就想通了。
「春哥的意思是,铁杵磨成绣花针?」
小四虽不成熟,却也机敏,马上想透仲春的意思。
人只要跑不掉,早晚是他们的,明彗不是狠心的女人,软磨硬泡总有天能成事。
「可是,我好想抱媳妇啊~~~!」小四抱着头叫。
「嘘。」
仲春听见内屋里的脚步声,要小四坐下。
明彗走进来,跟大家道了早安,一如往常地坐下吃饭,小四和大柱偷偷打量她的神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
待吃饱了,她放下碗筷。
「我愿意。」明彗轻声道。
三个男人一时反应不来,面面相觑,还是仲春最快心领神会。
「你这是,答应嫁给咱们了?」
明彗看着仲春,轻轻点头,他依然是那种无风无雨的神情,只有眼里暗光闪烁。
「真的?太好了!太好了!啊~」
小四跳了起来,蹦躂三圈,又跑去门口,抱住懒洋洋的fsh大吼大叫,把大狗弄得也亢奋了,人立起来跟他打闹。
「她愿意嫁了!她愿意嫁了!」
活了十九年,没见过几个女人,加上阿娘也不满两个手掌,好不容易从天上掉下来一个,还愿意当他们的媳妇,叫小四如何不欣喜若狂。
「大姊,你真愿意?」大柱不敢置信,也是欢喜得满脸通红。
明彗捂住发烫的双颊,自己一个四十岁已婚妇女,被三位帅鲜肉求取,哪怕他们是真的土气粗鄙了些,但这又惊又喜的反应,也着实教人羞赧。
「可有何要求?」
仲春很沉着,虽然也开心,但他总觉得,跟一般农村姑娘比起来,明彗是个想很多的女人,又不是来自有共妻传统的地方,想必有些疑虑。
明彗看了仲春一眼,四目交会时,心有灵犀。
仲春是明白人,说不上为什麽,虽然三个男生都很好,但明彗心里觉得跟他更亲近一点,即使他外表看起来最疏离。
大概人与人之间,缘份也有深浅之别。
「嗯。」
小四见她有话要说,冲回来饭桌上正襟危坐,大柱也竖耳倾听。
「我我会努力扮演好媳妇的角色,可是有什麽做不好的,也请你们多包涵。」
明彗原先有一大堆腹稿,但看到三个人期待又真诚的眼神,话都吞了回去。
罢了,自己的个性也不是换了环境就能改掉,以後有问题以後再说。
「别这麽说,你不嫌弃咱们三个大老粗,咱高兴都来不及。」大柱道。
「那婚後,时间如何分配?」
明彗想,虽然日常相处上可以不用改变,但同床共枕这件事,不说好可不行。
「这咱早就讨论过啦!让春哥说。」小四拍手道。
「依照长幼,每人一月五日,你看如何。」仲春道。
也就是说,与三个夫婿,一个月只需要轮流同房五天。
「你们不会觉得太少吗?」毕竟还年轻。
「来日方长,你要想多几日也行,只需公平就好。」仲春眼里含笑。
我又不是那麽欲求不满,怎麽把责任推给我,枉费我替你们担心。明彗不着痕迹地瞪了仲春一眼。
「以前我有四个爹,娘总喊累,说没得休息,後来身体出毛病,人去了,阿爹们哭得要死,咱才讨论,别让你太辛苦。」大柱回答。
「我娘也是,老喊腰酸背疼,说阿爹们把她折腾坏了。」小四跟着附和。
那麽,她有半个月的时间是属於自己的,也可以好好陪伴fsh,明彗对於这样的安排没有意见。
「狗我想晚上让牠进房睡。」
明彗舍不得fsh被晾在屋外,以前因为婆婆不赞成人狗同房,连带的先生也会把fsh赶出卧房。
「我行。」小四马上说。
「我也行。」大柱点头。
「无妨,但不能上床。」
床上是他要好好疼爱她的地方,狗上来就不方便了,仲春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