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对几百公里高度的卫星进行监测,常规雷达是做不到的。”
“我们的雷达技术就是最先进的,他们能做到对卫星进行监测,肯定是用了更高端的技术,能想到的就是一阶雷达……”
一阶雷达、一阶电磁波。
这个分析结果说出来,就让大部分人确认下来,种花家是‘一阶技术’的发源地,掌握了一阶材料制造技术,也是他们率先发现了一阶波。
第一个发现的是一阶绿光波,后来又发布了几项一阶波相关成果。
其他国家也在不断的研究,但最大的成果也只是制造出某一频度的波,或者是光波,或者是低频红外线波,最高端的也只达到紫外线频度。
雷达波,是高频脉冲短波。
一阶高频脉冲短波,别说是稳定制造了,他们最多就是想一下概念。
所以具体一阶雷达会有什么效果,他们也根本就无法想象,但要说能够对于卫星进行侦查,他们根本就不会怀疑。
现在的公告更是证实了这一点。
在分析确认了以后,阿迈瑞肯的高层们顿时有些慌了,最初是六角大楼的官员,后来一号决策人知道消息也同样感觉很慌,他们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只能紧急召开高层会议。
其中也包括为一号决策人服务的国际关系应对小组。
国际关系应对小组考虑的不是技术,不是对方怎么掌握的卫星轨道,而是对方发出公告的目的……
“是威慑?”
“应该是进行威慑,来展示他们的超高端技术。”
“和光压发动机进行太空测试有关,估计是想保证发动机在太空的安全吧?”
“应该是这样……”
“我们要怎么应对?”
这个是高层官员该思考的问题,他们最开始考虑的是,要控制其他的卫星跟踪、检测,而现在则不知是否该继续。
他们只喜欢打有把握的仗。
现在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也完全没有把握,万一出现问题呢?
如果出现了问题,控制不住局面,爆发战-争该怎么办?
现在常规战争是打不过的,他们根本无法应对空舰飞碟的威胁,对方能利用空舰飞碟,轻易的拔除海外基地、航母舰队,甚至直接威胁到本土。
到时候,怎么应对?
难道去打人类毁灭的核-弹战争?
……
阿迈瑞肯高层讨论认为,公告发出的目的是进行威慑。
实际上,是警告。
种花家根本没有威慑的想法,他们已经掌握了最高端的科技,只是用来威慑空舰飞碟就足够了。
现在发出公告是警告所有国家、机构,不要派出其他卫星过来侦查、监测,因为光压发动机的太空测试,时间、速度、轨迹路线,考虑的只有公告内的卫星,也就是测试过程不会干扰到公告内卫星的运转。
如果有其他卫星进入管制区域,受到发动机测试影响轨道偏离,甚至发生了故障坠毁,因为已经进行了‘警告’,他们就不会再为此负责了。
光压发动机的太空测试是公开的,根本不怕被监测,高度不会超过1200公里,也肯定会被更高的卫星监测到。
单独的卫星无法对光压发动机进行跟踪、监测,但针对指定区域拍摄大量图像,也能分析出测试过程,保密根本没有意义。
另外,他们是进行公开测试,也会在测试过程中进行直播,公布一些具体的画面和测试内容。
航天飞船,工业公司只是希望测试能够顺利进行,中途不要有任何意外发生,顺顺利利的就是最好的。
之所以设定了太空军事管制区域,是因为光压发动机测试过程中会,全程开启引力护盾,而且是开启两座引力护盾设备。
有卫星进入引力护盾区域,就肯定会发生轨道偏移,甚至是发生严重的故障。
此外,他们还会在太空上实验激光武器,激光武器会适当降低威力,覆盖范围也轻易达到上千公里。
虽然测试的过程中,激光武器击中卫星的概率极为渺小,但也许就有运气不好的卫星被击中。
所以他们才会发布公告,就是警告不要有其他卫星进入了区域中。
虽然他们是好心提醒其他国家和机构,不要派出其他卫星进行监测、跟踪,但其他国家和机构并不是这么理解的。
太空军事管制区域的公告,放到国际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舆论进行了沸沸扬扬的讨论,大量的媒体也进行了报道。
有些国家和机构对此表示了不满,一些有影响力的人物,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太空是所有国家共有的,百公里外已经超出领土范围!”
“在太空设定军-事管制区域,不符合《国际法》,也没有任何依据……”
国际认可的领空最低高度为海平面上方的222公里(12海里),但一些国家把这个高度定为更高的高度。
比如,阿迈瑞肯的最低高度是253公里(137海里)。
1919年的《巴黎公约》、1944年的《芝加哥公约》都确定了“空中主权”原则,即缔约国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拥有主权。
随着人类的飞行活动进入外层太空,领空的上限高度变成不明确,多数国际法专家主张外层空间不属于领空范围,部分国家默认85公里以上的空间不属于领空范围。
也有的国家认为100公里以上才是领空的上限,一些大国则认为200公里可以算作领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