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琛在厨房花了一个多小时,做出四菜一汤,喊坐在客厅看电视生闷气的千寻吃饭。
她倔强的不理他,回想刚刚自己的犹豫,让他得逞将她拉了回来,心里很是烦躁。
他又喊了一遍,她还是没反应,只能温声劝她,“就算生气也不能饿肚子吧。”
说的对,生气也不能和自己肚子过不去,她起身走过去,在餐桌前坐下。
他立即殷勤的给她夹菜,“都是你爱吃的。”
她白了他一眼,冷冷开口,“我只是饿了。”
他故作认同的点点头,“我知道,你只是饿了。”
这话里好像别有深意,但她全当没听见,更是为了让他闭嘴,指挥着他给她剥虾。
下午,方晶晶来了一趟,带着一迭酒吧音乐节邀请函,重要的客户都是手写的,千寻想着没事,就让方晶晶送过来她写得了。
她蹲坐在地毯上,趴在客厅茶几上写邀请函,只是好久没写字了,写出来的字有些不尽人意,报废了好几张邀请函,而且才写了十几张就感觉手腕酸疼得不行。
千寻突然想起陆琛字写得很好看,以前每次看他手写的报告都不禁会感叹,男人写得一手好字,是很受女人喜欢的。
千寻见陆琛在看文件,不过感觉也不是重要的文件,索性放下笔,“陆琛,你替我写吧。”
陆琛就没从文件里抬起头,“你自己写。”
她伸手推了推他的膝盖,故作委屈的嘟囔,“我手疼,你帮我写吧。”
他放下文件,看了眼桌上厚厚一迭还没写的邀请函,“有什么好处?”
她皱着眉细想,仿佛这是件大事,“我今天早点睡。”
他无奈的摇摇头,现在她早点睡都成了他的好处了?
他坐在地毯上,她连忙递上名单表,“我写到这了。”
她盯着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握住钢笔,一笔一划的写字,那字体工整且笔锋有力,即使现在她还是觉得能写一手好字的男人很有魅力。
他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很久了,不免打趣道,“口水都滴在纸上了。”
她回过神连忙伸手去擦,才意识到被取笑了,低吼着叫他名字,“陆琛。”
他放下笔,宠溺的笑了笑,“别看了,给我倒杯水。”
“哦。”她起身去倒水,走回来时碰到桌角差点摔倒,水溢出杯子,一半都洒在她的手上。
还好只是温热的水,他连忙抽了纸给她擦手,检查她手没事,“我喝点水怎么这么难?”
她无辜的望着他,他哪受得了她这种眼神,抓着她的手不免用力了些。
当他倾身贴上来时,她无意识的嘟起了嘴,他微微一怔,捞过她的腰抱了起来。
她怕摔倒,下意识单手搂着他的肩,身子微微往后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