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3日,郑民开车从茂城帮朋友带东西到申城,途中经过海城。
他受同乡之托顺带捎上年仅十三岁的李禾去海城,到了海城之后,他就把李禾放下了,没想到第二天,在海城市人民公园南湖区水沟里发现了一具女尸,经过警方的最终鉴定发现这具女尸,正是6月13号晚上被郑民捎带到海城的李禾。
海城市公安局立刻就将郑民逮捕,带去了刑警大队。
期间,郑民拒不认罪,说自己把李禾放在海城客运站就走了,因为答应了要给人带东西,所以他开的特别急,大概三个小时就到达申城。
但是刑警大队的人根本不相信他,对他进行了长达七天七夜的刑讯逼供,不让他睡觉,不让他眨眼,并且殴打他。
但就算这样,郑民都没有交代。
七天后,郑民又被带去了公安厅看守所,在这期间出现了一个自称是公安厅厅长的人,威胁并恐吓郑民,让他赶紧交代犯罪过程,否则立刻拉出去枪毙,还说这案子不开庭,是公安厅督办。
郑民依旧没有交代,他跟那个厅长说,不是自己做的,自己交代什么?当下厅长没有说什么,但给了他一个冷笑,回到牢房后他才明白刚刚的冷笑是什么意思。
牢房里有个叫文昌学的人,是犯人里的老大,他一见到郑民立马就和他攀谈起来,不仅事无巨细的知道郑民所犯的案子,就连刚刚那个厅长询问了郑民什么,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文昌学告诉郑民最好赶紧交代,这样可以少吃苦头,郑民还是那句话,说我没有犯罪,让我交代什么?!
文昌学阴森森的龇牙,亮出拳头来,说他不识好歹,看来不给点颜色瞧瞧是不行了。
就这样文昌学指使监狱里另外两个犯人开始殴打郑民。
最后郑民因为受不了被其天天殴打,在精神恍惚里写下了犯罪过程,但令人可笑的是,这份犯罪过程,是文昌学帮他写的,郑民全篇一字不落的抄下。
虽然郑民被迫抄写犯罪过程,但他在暗中偷偷保留了文昌学让他抄写犯罪过程的字条作为证据。
因为写了犯罪过程,头两天郑民都是在安稳中度过,直到第三天,有一个自称省级的公安部领导又来提审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