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主,到了对岸就是平原人居住的地方了,咱们是不是应该把衣裳换下来了?”开口的少年名为照野,是苗疆二少主温绰的仆从。
话音刚落,就见躺着的银环少年抬眸撇了眼照野手中的素朴衣裳,紧接着便别过头去面朝江水回绝:“不要,丑死了。”
温绰此时有些心烦意乱,本来为了逃婚而被迫要来这中原本就已是忍耐的极限,现下竟然还要他换上中原汉人的衣服,这绝不可能。
倒也不是他讨厌中原人,而是他所认识的几个中原人里头,还真没有一个好人,先是他的母后枝雀,再就是那个什么玉生楼的剑女,要不是她拐走了他哥温岚,现在苗疆王那个老头也不至于想找人即位想疯了,甚至都想让他随便娶一个女人。
简直白日做梦!
即位和女人什么的,只会影响他斗蛊的速度。
而且这中原汉人的衣裳层层叠叠那么多件也就罢了,上面的花纹竟然也少得可怜,根本就不好看,他才不会穿。
微风吹动着耳上的银环轻颤,泛起星点在少年耳边汇聚成一束光团,霎时幻化成了一只巴掌大小的银紫色灵蝶,那是他从小养到大的蝶蛊,通人性的很,定然是察觉到了他的心绪才出来的。
“回去吧玉腰奴,我没事,天要亮了。”蝶蛊见不得日光,温绰屈指让玉腰奴停靠了一瞬,灵蝶便如听懂了似的化作光点消散。
而此刻,东边的天际已然泛白。
于是直到二人上了岸,温绰也还是身着原先的打扮。
清晨的朝阳倾洒衣袍的银片上,少年银光闪闪,和温绰一比,他身旁的照野衣着朴素,整个人就显得黯淡了许多。
“他们中原人,平常就穿这种丑东西?”温绰瞧他身上套着的衣衫,头上还戴着个傻不愣登的布头帽子,终是忍不住皱眉。
太丑了,他都不想跟他走在一起。
整日就穿这种粗布麻衫,中原人果然都是些土包子。
照野明显感觉到了来自少主的嫌弃,叹了口气道:“少主,咱们走的急,这衣裳还是从库房偷来的,有的穿就不错了啊,一会儿您也赶紧换下来吧,不然到了人多的地方未免太惹人瞩目了些。”
“惹人瞩目又怎么样?本少主天生就长得如此,穿得光华夺目也是应当,凭什么要对他们遮遮掩?”
照野听闻点了点头,好像少主这样说也没有错。
少主可是苗疆寨里狼毒草一般的存在,只要他别跑去汉人群大喊着让人们参拜他这个苗疆少主,他就已经烧香拜祖了,还管他换不换衣服作甚。
清水江的南岸是苗疆溪谷,而北岸,则是中原人统治的大梁国边境的七城之一,金陵。
说着话,一主一仆顺着岸边已经走到了金陵城后的半山腰。
照野手里握着有些泛黄的图卷,边在前面引路边絮絮叨叨:“只要我们混进金陵城,王肯定就追不上我们了,不过少主您没换衣裳我们从城门肯定难进,现在只能顺着跟着这地图走绕后山的路进程,应当还需走一个时辰。”
“不过少主您只要套上这汉人衣衫一会儿,咱们就能蒙混着从城门进去,只需要半刻钟就到了,少主您觉得呢?”
温绰百无聊赖的跟在照野身后只管走路,根本没注意他到底说了什么,四处张望着忽然瞧到一旁树上长着些满是刺头的东西,倒是从来没见过:“我觉得那树上是什么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