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1节(2/2)

早来几天的师兄还主动介绍:“我在金士顿大学,距离车路士俱乐部十公里不到,去那看过好几次,都没见到罗伯特,才跑回hk参加他的歌唱比赛,也没见过你啊?”

师弟羞涩:“我今天才加入车路士,还没去过……”

这时候完全出乎他俩的意料,荆小强居然站在舞台中央招手:“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两个朋友……”

还从未站在数万人面前的小贝,后来说他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一刻双腿战栗的感觉。

、人不要脸当然便宜占尽

因为荆小强竟然拉着贝克汉姆跟埃森,站在舞台上演唱了那首当初给奈克广告谱写的《sk》。

四面大屏幕上开始滚动播放那支奈克足球广告,三分钟超长版本,当然bg就是荆小强现场演绎的《sk》,一首从唱腔就能判断出来体型的浑厚战歌。

“当这声音回响在我耳旁

当一切坍塌倾倒

我脑海里想的都是你

都是你

当我垂垂老矣

当我奄奄一息

我脑海里想的都是你

都是你

内心深处瞬间的动容

黑暗中你给了我致命一击

孤独无助我彻底屈服……”

按照字面理解,可能会觉得是一首表达对爱人思念的曲目。

可实际上搭配大屏幕上的“一球成名”故事,这完全也可以表达对足球的爱。

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是那种最单纯的爱,支撑着挥洒汗水在赛场上驰骋。

当崭露头角之后再失败,周遭的嘲讽,一切支持都崩塌消散,还是只有这种对挚爱的坚持,才能熬过那么多孤独,那么多失败,不停鞭策软弱的自己。

浑厚的男声从第一句就开始淋漓的展示精湛嗓音控制力。

真声、假声、平直音、颤音,在不同音区灵活切换。

并且可以在一个乐句中由真声切入,加颤音,再切假声,加颤音,长颤、短颤、强颤、弱颤……花样可多了。

玛索姐姐这两天体会得比较多,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那个时刻,满脸粉润的双手抱拳顶住下巴陶醉。

其他人则都是一脸这不是荆小强基操的习以为常。

埃森已经跟了好几场演唱会了,也当过和声、助唱,更是每时每刻都在练歌,只恨罗伯特的歌太多,哪怕以他在大学跟着专辑都听了一年多,现在又天天练习打磨,还是抵不住这层出不穷的新歌。

本来站在后面跟着黑仔他们拿了把吉他当小配角,却终于展现出跟黑仔他们不一样的特点来。

因为这首的确是需要胖子,大体型体腔共鸣才能唱好的歌曲,被荆小强在音调区间内举重若轻的疯狂变换发声位置,更改音域、音量、颤音程度的排列组合顺序,并且音准准得一塌糊涂。

只有埃森这种接受过全面专业声乐的内行,才知道这种可以酣畅尽兴但又不至于失控的精准是多么难得。

这样的声音居然会出现在摇滚乐舞台上!

听得他悠然神往,如痴如醉,抱着吉他在旁边大幅度的跟着宣泄自己的情绪!

就是那种摇滚乐队表演时候可能会有的吉他手在台上,到处瞎几把跳瞎几把跑,瞎几把折腾的疯狂举动。

只是大多数乐队是追求演出效果,他这是真的癫狂了!

那种我追求的歌唱,终于找到人生目标,也得到了人生目标允诺可以追随一生的欢欣!

这时候荆小强叫他拿枪崩了自己都不带犹豫的那种满足!

但贝克汉姆呢。

刚刚上台时候,双腿抖得跟什么样,那种对自己不熟悉环境场合的颤栗,还有周围四面八方几万双眼睛投射过来的巨大压力,都让他想跑,甚至觉得莫名其妙,我能站上台来干什么?

颠球给大家做表演吗。

可是当前奏响起之后荆小强却对他指了指头上大屏幕……

还顺着荆小强指的方位走出去些距离,才能仰头看那超大屏幕上的足球画面。

贝克汉姆才终于明白荆小强带着他走上台来的目的。

这不就是告诫给他的球星之路吗,一切的花天酒地,盛名花边全都夹杂在声色犬马中扑面而来。

仿佛就在昨天,他还只是那个租借出去到偏远海港小城的青年球员,除了在小圈子范围知道他,实质上还是个无名之辈。

可在他还没出名的时候,荆小强就把他拉到成名的最巅峰形态,让他看看最顶尖的成名是什么样子。

随时都站在数万人的舞台上成为焦点,草的是最有名的妞儿,身边站的是最顶级的天皇巨星做朋友,出行不是豪华747专机就是劳斯莱斯。

还会沉迷于这种感官刺激享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