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她的观众,她一视同仁。
【可是两边的观众,古典音乐的鉴赏水平……能一样吗?!】
系统简直想撬开她的小脑袋瓜,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不对,它已经绑定了她的意识,但很多时候,它仍然无法理解这个人类。
【不是鉴赏,不是理解。】
她小时候学琴,对于老师说的那些乐曲中包含的情感,懵懵懂懂,但是她仍然能在听到李昂的琴声时,流下眼泪。
她真的理解了琴声吗?
没有,但是她感受到了,并且被打动了。
黎绯始终相信,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拥有足以穿透躯体,打破社会赋予的一系列外物,直达人内心的灵魂的力量。艺术的魅力,在于引起精神的共振。
【“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
黎绯默念着《简·爱》里女主人公的经典台词。
【我相信,只要我能找到合适的频率,就可以像简·爱一样,打动台下在座的罗切斯特。】
频率对了,就能引起观众无差别的共振。
【甚至,到了那时候……专业的鉴赏能力,或许会成为多余的东西。】
黎绯摩挲着手中的《风中玫瑰》诗集,想起了弗吉尼亚。
十五世纪下半叶,弗吉尼亚背负上莫须有的罪名,遭到了时任君主的驱逐,不得已离开她深爱的英格兰,从此流离失所,直到一个善良的乡野修女收留了她。
此后的六年间,为感念修女的恩情,艺术家拖着病躯,独自一人爬上高高的脚手架,为那座破落的小教堂,绘制了铺满穹顶的壁画。
百年之后,女王继位,恢复了弗吉尼亚的名誉。那个原本人迹罕至的偏僻小镇,则成了一代又一代画家的朝圣之地。而世世代代居住于小镇的村民,也有了一项默认的传统,那就是在教堂的周围,种满弗吉尼亚玫瑰,和壁画一样长盛不衰。
到了二十一世纪,黎绯在穿书之前,也曾怀着一颗朝圣之心,探访那个小镇。迷路时,她遇到一个意大利男人,跟着他才找到了那座小教堂。
面对弗吉尼亚留下的灿烂壁画,黎绯久久地失神。
她喃喃自语:“真可惜,我不懂画。”
因为在欧洲,黎绯下意识使用了英语。
一旁的男人听见了,转过头来,认真地说:“不,不懂才是最好的。”
“站在这辉煌的穹顶之下,我第一次为我懂得太多的技巧而感到遗憾。”
黎绯回去后总觉得那个男人有些眼熟,直到一个月后,在艺术展上再次见到了他,才知道他是当代最杰出的画家之一。
她试着去理解那句话,“不懂才是最好的”,在直击人心的作品面前,懂得太多的专业技巧,反而会成为负累。
黎绯叹息。
系统冷不丁开口:
【宿主这是执意要做古典乐了吗?】
【曲目呢?不会又是《天鹅》吧?】
黎绯微微汗颜。
不,她打算,创作一首自己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