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安拍开他的手:“收收你的口水,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我有什么想法。”
庄南打了个寒颤,往后跳了一步双手连摆,头也连摇:“那可不敢!”
“这盔甲名称不要往外传。”计安轻轻正了正头盔,正经了神情:“元晨,曾兄,后方就交给你们了!”
两人后退一步行礼:“等殿下的好消息。”
庄南虽无官职在身,眼下却相当于是贴身护卫,自然是不离左右的,他朝两人拱拱手,跟着殿下离开。
再鸣(5)
院子里的人泾渭分明。
在左边,聚在一起的是皇城跟来的那一百禁卫,见过血后,精气神和之前已经大不相同。
在右边,聚在一起的是计安自己的护卫,人数也在一百左右,当然,这只是在明处跟随的。
而丹娘,抱剑在廊下靠柱站着愣神,不知在想什么。
见到殿下出来,所有人皆是一愣,都是行武的,识货,看得出这身盔甲不一般,但也没多想,皇子嘛,有点好东西多正常。
反应快的当即上前行礼,其他人忙跟上。
两边的人都是往中间和前边走,那泾渭自然而然就模糊了。
计安点点头,朝下方的其中一人伸出手。
那人立刻将背在背上的长枪取在手里双手奉上。
计安耍了个漂亮的枪花,内行看门道,丹娘一眼看出来这不是花架子。
这确实不是。
计安轻抚和自己相伴多年的长枪,在他人眼中,君子六艺他都学得不错,箭法很准,也能耍得几套刀法,可他真正学了多年的兵器,是长枪。
当时给他启蒙,教过他数年的先生曾说,枪乃百兵之王,对敌时是最灵活的,建议他学枪。
他并不知道自己想学什么,但喜欢百兵之王这个称呼,既然要学,那就学个最厉害的。
抱着这个质朴的想法,这么多年他都坚持了下来,哪怕是先生离开也没改。
如今上了战场,拿枪在手,他都开始怀疑,那位先生是不是知道他的身份,不然以他当时不过是个富家子弟的身份,为何建议他学枪,而非学更实用的刀,或者最花哨的剑。
收回心思,计安持枪在手,看着下方一众人道:“废话不多说,即刻出发,夺奚悦城!”
众人轰然应喏。
许容文挑了人先走一步,可他却将最善战的三千精锐留下了。
武士着轻甲,战马着护甲,这是军中最吃钱的一支队伍。
这样的精锐本有八千,其中一千是时家军,随忠勇侯全部失踪后,七千精锐战至如今已经只剩三千了,这个损耗,是个将军听着都要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