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言酌嘿嘿笑了声,闭嘴了。
沈谭面色变了变,干巴巴的应道:“是吗”
池钰点头:“确实不怪你,不用在意,我皮肤很容易有痕。”
池钰从小就这样,稍微磕碰一下印子立刻就出来,而且不好恢复,别人需要两天恢复的红肿,他最起码一个星期。
有时候拍戏莫名其妙的就红了,只能用遮瑕去盖。
沈谭听着池钰的话,脸上的笑意有些僵硬。
他脑子里一直循环着宋言酌说的话。
跟池钰闹,把他的锁骨咬红了。
多亲密的人才会去咬锁骨,这个动作已经是非常的暧昧了。
宋言酌不是一直叫池钰哥哥吗?
就算两人没有血缘关系,难道不需要避嫌吗?
沈谭之前听人说,池钰看着温和,实际上性子很清冷,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娱乐圈著名的高岭之花。
他和池钰相处这段时间,确实感觉到池钰对谁都是温温和和,从演员到工作人员,都是有礼却疏离的。
唯独对着宋言酌——
小林拿着水过来就听到宋言酌的话,忍不住蹙眉。
这说的都什么跟什么啊,什么把锁骨咬红了,这是可以说的吗。
“他们兄弟两个关系好,”小林冲着沈谭笑:“平时就爱开玩笑,让你见笑了,池哥还说之后小宋先生结婚,要给他买个婚房就在他旁边,防止小宋先生贱嗖嗖的被打,他好去拦一下。”
小林半眯着眼,插科打诨和沈谭聊天,一副头疼的样子。
沈谭‘啊’了一声,表情放松了些:“这样啊。”
池钰也迟来的意识到,宋言酌刚才的话有些不妥,他们和沈谭认识时间不久,虽然池钰觉得沈谭人不错,但到底还是不熟。
池钰斜睨着宋言酌,见他正低头去撩身上的长袍,把腿露出来凉快。
一副傻白甜的样子。
池钰就把话咽了下去。
算了,反正还有他,小傻子怎么开心怎么来就好。
昨天的事情,他还心有余悸。
“哥哥,你看我腿上是不是被蚊子咬了个包包,红红的。”
余肖正朝着这边走,听着宋言酌,哥哥,包包,红红,脚步一转,径直离开。
“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