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逯整个人都很放松,很慵懒。
从前若与她单独处在一块,那他一定会把脊背打直。
可现在,他懒洋洋地弯起腰,好像世上再没什么事,能令他打起十二分精神严阵以待。
“你还是老样子。”
蔡逯说。
说完就不再看她,扭正头,欣赏着美好的夜景,却有意把一小截光洁的手腕露给她看。
灵愫:???
听了他这话,她的心思更乱。
“你还是老样子”。
这话明明像她喜欢说的,可现在,居然被蔡逯云淡风轻地说了出来。
什么老样子?连阁主都说她变了很多,他怎么能说她还是老样子?
“你还是老样子。”
明明蔡逯站在下风口,可他的话却是站在了一个她触及不到的高度,他是在用年长者的口吻,对她说出了上位者会说的话。
他在俯视她。
但从前,他是在仰视她,甚至是跪着仰视她,跪到直不起腰。
而她,还当他是那条一旦离了她,就抓狂发疯的狗。
可他现在明显不是。
看看他这手腕,过去自残留下来的数道疤痕,早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不见。
看看他这气定神闲的气质,仿佛是真的断了对她的所有念想,只把她当成一位寻常好友。
灵愫握烟斗的手稍松了松。
虽没看她,但余光一扫,蔡逯立马察觉出她的失态。
她还是老样子。
从不拒绝吃回头草,但前提是,那个前任要跟以前形象的区分度够大,大到能令她感到,像重新认识了一个新人。
否则,她会直接把这个前任从恋爱名单里划掉。
现在,她的失态告诉他:是的,她对他起了点兴趣,因为他跟从前完全不同。
在她眼里,他是她的众多前任之一。
但在他眼里,这么多年,他也仅仅只有她一个前任。
过去他们就足够有默契,现在仍旧是,只不过都心照不宣地不肯承认。
她发丝一晃,手稍微一松,他就能懂她在想什么。
因为她是他的唯一,他太熟悉她了。
起了点兴趣就已足够,这只是开头。
往后,想必她会对他起更多兴趣。
蔡逯赶着要去赴下一个饭局,跟她摆手说再见。
灵愫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好从容。
稍一恍神,不料却把烟灰弹到了自己指腹上。
烟灰抖落,再掸到指腹,其实温度已经很低了,根本算不上“炙热”,顶多与低温蜡同温。
可她还是被这一小撮烟灰烫得倒嘶冷气。
她又想起一段回忆。
是过去,与庭叙一同隐居在山里的那个时间段。
在她与庭叙确定关系前,她经常喝得烂醉,精神颓废。庭叙没脾气,根本拦不住她。
喝醉酒,她就漫山遍野地跑。
曾有几次,不,是有好几次,她都在山里的不同地方,遇到过蔡逯。
有时是在山亭里,有时是在竹林里,有时是在山路边。
那时她本就在不断失忆,再加上喝醉酒,意识不清醒,路上逮到蔡逯,不仅没认出他,还当他是出来卖的,打趣道:“这年头,生意就这么难做,小倌都跑到山里卖肉了?”
对出来卖的,她没有半点怜惜。
将人抵在草地里,直接作弄。
很爱羞辱,很爱给人烫烟疤。
清净的山野是天然的床褥,随便薅把野草,在人身上乱扫;随意折根麦秸秆,在人身上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