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林莫默瞬间兴奋起来,打开了话匣子,“我舅舅是个工作狂、大忙人,我回国一个多星期,他压根没时间陪我吃喝玩乐。我在家待着太无聊,才把我舅舅派给秘书的活给抢了,不过,竟然又遇到你。想想真巧,这就是缘分呐!我们俩正式交个朋友吧!”
郑斯澜轻轻一笑,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他心里有数,自己是什么身份,人家是什么身份。
豪门少爷心血来潮想体验生活,自己好歹欠对方一个大人情,理当奉陪,顺便,为演戏积累一点观察经验,毕竟,眼前的就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公子哥,而他准备要试镜的楚错身份就是个富家子弟呢。
他的出租房离影视城不算远,隔了四条大街而已。只是,开车没法抄小道直行,得绕路。而且,越往老街区里开,路越狭窄,车多人多,开出一米距离,都要花不少时间。后来,林莫默干脆找块空地停车,把郑斯澜的自行车拖了出来,说道:“要不,我们骑这个?”
那单薄的车,勉强能承受两个人的重量。
起先,林莫默提议由他来骑,但他车技实在不行,郑斯澜坐在后面,身子被迫摇摇晃晃,歪歪扭扭,感觉随时都要摔下去,两人一商量,索性换过来。
林莫默岔开腿坐着,为了保持平衡,不得不环住郑斯澜的腰身。
郑斯澜不免身子一僵,却礼貌先问:“你干什么?”
“嘿嘿,斯澜,让我抱着,”林莫默厚着脸皮,“不然我真的坐不稳!”
郑斯澜看了看周围,觉得有些怪异,但也没想太多,毕竟林莫默这样事出有因,情有可原,况且,两个人都是男的,不讲究什么授受不亲,于是回道:“好吧。”
初夏未至,太阳不猛,街路尽是树荫,郑斯澜载着人骑行了一段,仍不免汗流浃背。他衬衣的布料甚至变得贴肉而透明,显露出打底背心的形状。
林莫默眯着眼在他身后端详半晌,才适时地松开手臂,屁股往后一撅跳下车,“这里人太多,我们还是走一走吧。”
两人走在路上,郑斯澜牵着单车,而林莫默端起挂在他胸前的那部有些小巧而昂贵的相机,兴致勃勃地开始拍这拍那。
“那两排树叶子长得好嫩。”
“这一片小吃摊有人间烟火气,我在国外都没有见过。”
“哈哈,那小孩儿被狗遛的样子真可爱。”
听林莫默嘴里念念叨叨,郑斯澜不由好奇地问道:“你是摄影师吗?”
“不是,我是学画画的。”林莫默转过身,趁后边没人,倒退着走,还将相机对准郑斯澜,“欸!你别动!”
郑斯澜看到镜头对着自己,下意识地笑了一下。
“咔嚓!”
林莫默当即捕捉到这一幕,感觉心里头的想法更加坚定了。
作者有话说:
受跟林莫默只是朋友关系。
本文故事设定并非天下大同,而是更倾向于现实世界,男女之恋为主流。
试戏
坐在一棵枝繁叶茂的黄葛树下,林莫默吸溜掉仅存的一根粉条,接着喝进一口螺蛳粉的浓汤,最后抽出纸巾擦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叹道:“好吃好吃,闻着臭,吃着香!不过,我要是把这东西带回家里,我舅舅非得把我皮扒了不可,哈哈!”
郑斯澜有些惊疑,问道:“你舅舅……这么凶的吗?”
“那倒没有,他顶多吓唬吓唬我。我小时候可皮了,谁的话都不听,就怕他,因为他真把我吓哭过呢。”
郑斯澜可以想象得到一个长辈虎着脸故意吓唬小朋友的场景,不由一笑,觉得有钱人家还挺接地气的。与林莫默一起待了一个下午,虽然感觉对方不太符合他对于富家子弟骄横跋扈的印象,但是为了趁机了解更多试镜角色的身份特点,他不顾自己惯常的行事风格,甚至主动制造话题:“你从小就在国外长大吗?”
“算是吧,但一年也会回几次,一般在放长假的时候。”
“现在好像不是什么长假。”
林莫默用筷子搅合着汤底,看还有没有漏掉的螺肉,说道:“其实,我这次回来,是因为和我爸妈大吵了一架,我离家出走,走投无路,只好来投奔我舅舅。”
郑斯澜还想问点什么,这时,林莫默的手机突然响起,只好作罢。
“糟糕!是我舅舅!”
林莫默倒没起身,直接接听。郑斯澜离他坐得近,隐约能听到一个沉稳的声音传来,“david,你怎么还没回家?”
“我在跟一位朋友玩呢。”
“哪位朋友?”
“新交的那位演员朋友啊。”
“你在哪里?”
“在他家附近逛逛吃吃呢。”
“你们才见过两面,就……”
“才两面怎么了?”林莫默抢话道:“舅舅,您放心,他不是坏人。我没事,很安全!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学过散打,没人敢欺负我的。等我玩够了就回去啊。拜拜!”
郑斯澜等他放下手机,语气中不知不觉带了点羡慕,“你舅舅真关心你。”
“就是太唠叨了。”林莫默声音轻快,嘴角扬起,“不过,谁让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外甥呢?”
郑斯澜心头不由自主地掠过一丝怅然,他从老家出来h市那么久,家里倒从来没有一个人如此殷切如此细致地询问他的近况,而他也一贯报喜不报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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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林大少爷终于玩个尽兴打道回府,而郑斯澜总算有点时间开始为自己的试戏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