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到了周老头房间,这老头躺在床上,呼吸平缓,显然睡了。
她找到了茶杯,里面还有小杯水,将一小包黑色粉末倒了进去,搅拌均匀了。
终于想起精神病院的周斯仁了
“谁?”
床上的周老头突然出声,睁开眼,从枕头底下拿出了抢。
唐念念立刻进了空间。
她从空间里能感知到外面的情况。
周老头拧亮了灯,举着枪,神色警觉,但什么都没发现,刚刚仿佛是他的错觉,可他真的感觉到了屋子里有人。
“领导,出什么事了?”
保镖们也惊动了,跑了过来。
“刚刚好像有人。”
周老头说了句,几个手下立刻分散,将房子周围都查看了一圈,没有发现。
“睡吧,可能是老鼠。”
周老头放心了,最近休息不好,或许真是他搞错了。
等手下们出了房间,周老头也没了睡意,坐在椅子上想事,想着想着,他手伸向桌上的茶杯,捧起来往嘴边送。
喝完了杯里的水,周老头舔了舔嘴唇,这水的味道有点苦,但也可能是他嘴巴发苦,最近睡眠不好,嘴里也总是苦涩。
周老头并没多想,他又倒了杯水,喝完后就回床上睡觉了。
过了许久,周老头才沉沉睡去。
唐念念从空间里出来了,迅速翻窗走了。
果然是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用不着她亲自动手,这老头自个喝下去了。
她放的是电池里的粉末,周老头的生命进入倒计时啦。
大概能拖半年?
唐念念记得以前看过新闻,这种粉末会引起血液中毒,就算后世先进的医学治起来都很麻烦,现在更不可能,甚至查都查不出来。
而且这种重金属中毒不会很快发作,应该能撑到周老头离开唐村,这样就和唐村没关系了。
回到家里后,唐念念便上床睡了,从头到尾都没人发现她出过门。
沪城军区。
沈枭又执行任务回来了,这回的任务很简单,他没费多少力气,奖金虽然不高,可他不嫌弃,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嘛。
“邪了门了,周斯仁那小子跑天上去了?周斯明也死了,真是见鬼了。”
沈枭去找明振兴汇报任务情况,才到门口就听到了明振兴的自言自语,不由心里一咯噔,糟糕,他把精神病院的周斯仁给忘了。
关几天了?
沈枭心虚地计算了时间,好像有十来天了,应该还活着吧?
不过周斯明怎么死了?
这家伙不是在博物馆上班吗?
平时还一副清心寡欲,表现得对任何事都没兴趣的样子,怎么也掺合到这是非里了?
沈枭敲门:“报告!”
“进来!”
沈枭推门进去,明振兴看到他,笑开了花,亲自泡了茶,一阵嘘寒问暖。
“晚上去家里吃饭,你婶子想你了,说给你做罗宋汤!”
“不去,明慧在家。”
沈枭拒绝了,明慧是明振兴的女儿,十九岁,部队文工团的歌唱演员,总是缠着他。
明婶对他确实很好,经常给他做好吃的,给了他许多温暖,可自打和念念在一起后,沈枭突然开窍了,明白了很多道理。
明慧对他好,是因为想和他搞对象。
明婶对他好,是想让他当女婿。
都有目的。
他虽然感激明婶对他的好,但没到以身相许的地步,他只喜欢念念,其他女人看都不想看。
沈枭懒得委婉,直接了当地说明了不想去吃饭的原因。
明振兴脸色变了变,笑骂道:“你小子就不能给我家小慧留点面子?非得说得这么直白,我闺女哪差了,又漂亮又温柔,多好!”
“我觉得没念念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