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
当全世界只剩自己一个,似乎做什么都成了多余。
既然如此,又何必日復一日来到检察院,寻求那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希望呢?
慕紫觉得应该有人去劝劝老太太,道德和法律从来都是两回事,你可以因为一个人不道德去谴责对方,却不能因为不道德而去惩罚对方。
至少在华亚国,杀猫虐狗的行为仅仅是不道德,而非触犯法律。
慕紫想了想,抽出一本厚厚的案例翻查资料。
身边的同事看见了,好奇的问:“你在查什么?”
慕紫一边翻书一边回道:“我在查有没有将宠物视为特定纪念物品的案例。”
同事立即秒懂:“你想帮那个老太太提高索赔额度?”
只要提到和宠物相关的案子,大家都会想到检察院外的老太太。
“是啊,那条狗不是名贵犬种,如果基于侵犯财产权来起诉,五百已经是极限了。”慕紫嘆了口气,“如果能要求精神赔偿,就好办多了。”
并不是什么案子都可以请求精神索赔,法律明确规定了四种情况,只有符合这四种情况的案子,才能请求精神赔偿。
而其中一种,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遭到侵权毁损时,物品所有人可以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但是把宠物算作“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这一点,不知道法官是否会支持。
办公室其他几个同事也围过来,一起讨论,大家都觉得精神赔偿,是一个可以发挥的角度,值得一试。
也有人泼冷水:“我看那老太太要的未必是钱,她把那条狗当亲儿子亲闺女看待,你们想想,自己的儿子闺女被人弄死了,赔几个钱能甘心?”
大家听了,都沉默下来。
片刻后,有人说道:“老太太想要对方蹲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