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追兵绝对不会相信,胆小如鼠的猎物,竟然敢朝顶盔掼甲的猎人,露出最锋利的獠牙。
“如果我们真有机会,将追兵打痛的话,追兵会不会发起狠来,召集大批援军,死咬着我们不放?”
这个问题,却是一直沉默寡言的老熊皮,拨开了圆骨棒,亲自向孟超询问。
孟超想了想,摇头道:“我觉得不会,如果我们真能打痛追兵,搞不好,他们就会干脆利落地撤退,再也不敢追上来了。”
“怎么可能?”
老熊皮皱眉道,“那可是满腔怒火的血蹄武士,还有他们不敢做的事情?
“不,我们即将面对的,不是所有的血蹄武士,仅仅是血蹄氏族里的半人马武士。”孟超一本正经地纠正。
老熊皮愣住:“这……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不同。”
孟超道,“的确,我们是将黑角城闹了个天翻地覆,但过去千年来,统治黑角城的,究竟是哪几个豪门大族呢?
“血蹄家族和铁皮家族,没错吧?
“以血蹄家族为代表的牛头人,和以铁皮家族为首的野猪人,是整个血蹄氏族中,最强盛的两大族群,他们牢牢掌控着黑角城的大权,也是在这次混乱中,损失最惨重,最有理由愤怒的。
“反观半人马一族,因为崇尚速度,喜欢策马奔腾,并不习惯于城市里面的生活,在黑角城并没有多少知名的半人马豪族和神庙存在,也就没有遭受太大的损失,对于我们的怒火,哪有牛头人和野猪人来得强烈呢?
“身为血蹄大军的先锋,追杀逃亡者是他们责无旁贷的任务。
“在逃亡者的反抗并不强烈,可以大肆杀戮来积累战功的前提下,我相信半人马武士也会恪尽职守的。
“但是,如果我们能把半人马武士打痛、打伤、打残,让他们意识到,我们就是茅坑里的石头,非但又臭又硬,还榨不出半滴油水,就算把我们砸个粉碎,也会折断他们的胳膊,扭伤他们的蹄子,两败俱伤甚至同归于尽。
“而稍有不慎,他们甚至会马失前蹄,令自己和家族的千年英名都毁于一旦。
“如果我们真能向他们传递出如此强烈、清晰、有效的信息,你们觉得,半人马武士一定会穷追不舍,赌上自己的生命和荣耀,傻乎乎地给牛头人和野猪人卖命吗?”
即将流血的黎明
鼠民并不傻。
从某种层面来说,战斗力相对孱弱的他们,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绞尽脑汁,激发出比氏族武士更多的智慧。
而能冲出黑角城,闯进陷空草原的鼠民,更是经过生死筛选的佼佼者。
被孟超一番点拨之后,很多人都恍然大悟。
决定胜负的除了战斗力,还有战斗意志。
就算半人马武士的战斗力,真是他们的十倍以上,但对前者而言,和如疯似魔、拼死血战的后者,玩两败俱伤的游戏,是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
赢了是理所当然,最多满足一下杀戮的快感,不可能从鼠民身上搜到太值钱的战利品,还会消耗大量战争资源和宝贵时间。
输了,却会万劫不复。
和所有高等兽人一样,半人马武士绝不怕死。
倘若对面是黄金氏族的狮虎武士,或者圣光之地的魔法师和守夜人的话,相信半人马武士都会像打了鸡血一样前赴后继,视死如归的。
哪怕他们的血肉之躯,被无比强大的敌人撕得四分五裂。
他们高高飞起的头颅上,肯定也挂着心满意足的微笑。
因为临死前的刹那,他们非常清楚,自己的灵魂肯定能化作耀眼的金芒,直刺圣山之巅,加入到祖灵们永恒荣耀的行列。
但是,在一场追杀鼠民的无聊游戏中,阴沟里马失前蹄,被鼠民拖入地狱陪葬?
别说永恒荣耀了,恐怕他们会以小丑的形象,被记载在一首首怪腔怪调的滑稽诗歌里,被人们满脸讥讽地传唱万年吧?
对任何一名氏族武士而言,这都是想一想都令人不寒而栗的死法。
杀头买卖有人做,赔本买卖没人做,只要鼠民们能展现出足够强硬的姿态,“追杀逃亡者”就变成了赔本买卖,半人马武士才不会为了黑角城,为了牛头人和野猪人,砸下血本呢!
“我们真有机会活下去!”
想通这一点,所有鼠民的神色和气质,都在瞬间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
他们同样不惧怕死亡。
但能看到胜利的希望,至少是能看到轰轰烈烈牺牲的希望,总会令熊熊燃烧的战焰,变得更加高涨。
老熊皮和圆骨棒看着孟超的眼神,再度发生变化。
就像是看着大角军团里的军官、巫医和祭司一样,充满了敬畏。
“您,您是……”
圆骨棒迟疑片刻,结结巴巴问道。
“我叫‘收割者’,是血颅角斗场里的仆兵,曾经当过‘冰霜女皇’冰风暴的亲兵队长。”孟超爽快道。
一路上,他仔细观察过跟在自己身边的鼠民们。
发现他们大多是原先生活在黑角城铸造区的奴工。
也有极少数是其他角斗场里的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