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超胸有成竹地说,“的确,大角军团将血蹄氏族害得不轻,发生在黑角城的事情,恐怕直到千年之后,都不会被人忘记。
“但这正是我建议大角军团,将血蹄氏族当成第一谈判对象,首先考虑向血蹄氏族有条件投降的原因。”
“什么意思?”
古梦圣女深深皱眉。
“首先,图兰文明崇尚武勇,只有先在战场上展现出了足够强大的实力,才有在谈判桌上唇枪舌剑的资格。”
孟超微笑道,“而我相信,大角军团在黑角城的所作所为,已经给血蹄氏族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
“现在的血蹄武士们,可能痛恨你们,厌恶你们,恨不得将你们扒皮抽筋,生吞活剥,却绝不敢再轻视你们,因为轻视你们,就是轻视他们自己,对吧?”
古梦圣女琢磨了很久,不得不承认,孟超是对的。
“第二,正因为大角军团将黑角城闹了个天翻地覆,令血蹄氏族元气大伤,按照正常的局势发展,基本上是提前退出了图兰泽最高权力宝座的争霸赛,他们才比任何人都更有可能,接过大角军团伸过去的橄榄枝。”
孟超继续道,“在图兰泽过去三千年的战争史中,血蹄氏族有足足两千多年,屈居于黄金氏族之下,坐实了‘千年老二’的位置。
“偏偏这次荣耀之战,将是史无前例的漫长和重要。
“倘若血蹄氏族在接下来长达十年的荣耀之战中,都要对黄金氏族唯命是从的话,恐怕,永远都不可能摆脱屈居人下的地位了。
“问题是,在‘大角之乱’中第一个领教了鼠民勇士们爆发出惊人战斗力的血蹄氏族,在‘黑角城大爆炸’之后,几乎丧失了在正面战场上,挑战黄金氏族的能力。
“倘若你是血蹄氏族的首领,应该如何抉择,才能甩掉‘千年老二’的帽子呢?”
古梦圣女心思电转,陷入沉思。
“我当然不能为血蹄氏族的选择打包票,但我却知道,在大批鼠民逃离血蹄氏族领地,跑到黄金氏族领地来投奔大角军团的过程中,血蹄氏族武装到牙齿的精锐战团,并没有真心实意地拦截,而是放任甚至有意识地驱赶大批鼠民,涌入黄金氏族的地盘。”
孟超道,“真是奇哉怪也,按理说,这些出逃的鼠民当中,很多人都亲历过‘黑角城大爆炸’,搞不好在爆炸之后,一片混乱的黑角城里,还亲手玷污过血蹄武士的荣耀,盗窃过血蹄氏族的宝贝,怎么血蹄武士们不想着,将他们统统截杀,洗刷耻辱,而是将他们‘礼送出境’呢?
“道理很简单,血蹄氏族在玩‘祸水东引’的把戏。
“为了让大角军团像削弱血蹄氏族一样,去削弱黄金氏族,就算刚刚在黑角城蒙受了奇耻大辱,也可以像突然失忆那样含糊过去。
“看来,面对现实的利害关系,所谓‘武士的尊严’甚至‘祖灵的荣耀’,都是可以哪来交易的东西,貌似不可交易甚至神圣不可侵犯,只因为价码还不够高而已。”
这番话再度令古梦圣女,流露出不知所措的神情。
虽然只是卑贱的鼠民,但自幼生长在图兰泽的她,早已习惯了“尊严和荣耀至高无上”那套说法。
孟超的每句话,都像是一柄薄如蝉翼的匕首,精确剥离了冠冕堂皇的外衣,暴露出最冰冷和最丑陋的真相,令她一时间有些无所适从,不知该如何面对,隐藏在“荣耀”背后的东西。
“但我们毕竟在黑角城,让血蹄氏族狠狠栽了一个天大的跟头,倘若接受大角军团的投降,血蹄氏族的颜面何存?”古梦圣女迟疑着问道。
“这你就错了,如果不接受大角军团的投降,任由大角军团被黄金氏族消灭,血蹄氏族才是真正的颜面无存。”
孟超道,“想想看,有个仇敌杀死了你的家人,摧毁了你的家园,将你践踏到了尘埃里,并且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
“忽一日,就在你磨刀霍霍的时候,他却被别人杀死,让你想报仇都不知道该找谁报。
“难道,就因为仇敌已经死了,你就算大仇得报,你的脸上,就会很有光彩吗?”
价高者得
古梦圣女沉吟片刻,恍然大悟。
“看来,您已经明白了。”
孟超察言观色,知道自己已经打动对方,他咧嘴一笑,继续道,“最理想的复仇方法,当然是手刃仇敌,然后挫骨扬灰。
“但如果没有能力亲手复仇,而仇敌却被别人追杀得走投无路,被迫向你投降的话,又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呢?
“不接受,就永远失去复仇机会,永远没办法挽回颜面了。
“接纳仇敌投降之后,是否再伺机报复,将仇敌置于死地,那都是未来的事情,至少现在,血蹄氏族绝不可能拒绝和大角军团的秘使,展开谈判的。”
“可是,万一血蹄氏族抛出非常过分的要求,比如,要求大角军团交出‘黑角城大爆炸’的策划者和实施者,将他们统统处死,才会接纳我们的投降,那该怎么办?”
古梦圣女皱眉道,“大角军团全体将士和千千万万鼠民,都不可能答应这样的条件!”
“所以我才说,不是‘投降’,而是‘商议投降的条件’,所谓‘商议’的意思,就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慢慢谈,谈上个月不嫌少,一年半载不嫌多嘛!”
孟超道,“我觉得你们派出的秘使,可以将大角军团的现状,一五一十甚至添油加醋地告诉血蹄氏族。
“就让秘使和血蹄氏族说,大角军团陷入黄金氏族的重重围困,已经落入弹尽粮绝,军心浮动,随时都会分崩离析的绝境,倘若血蹄氏族不愿意接纳你们的投降,那么,你们只能就地放下武器,成建制向黄金氏族投降了!
“要知道,组成大角军团的核心力量,很多都是来自血蹄氏族、雷电氏族、暗月氏族和神木氏族领地的鼠民,换言之,原本都是血蹄等四大氏族的炮灰和奴隶。
“倘若这些身经百战,在无比严酷的生死试练中幸存下来的精锐炮灰和奴隶,被黄金氏族不费吹灰之力,就据为己有,你觉得,对血蹄等四大氏族而言,这究竟算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还有一点,在‘黑角城连环大爆炸’中,实力受损最严重的,正是以黑角城为大本营,统治血蹄氏族数千年的大贵族,诸如牛头人的血蹄家族,野猪人的铁皮家族,等等等等。
“而来自地方上的中小贵族,因为自家的巢穴和神庙都不在黑角城,实际上,并没有吃什么亏。
“甚至,很多中小贵族趁火打劫,从乌烟瘴气,混乱不堪的黑角城里,窃夺了不少神庙至宝和秘药回去,实力大幅提升,拉近了和大贵族的差距。
“难免,会滋生出极度危险的野心。
“随着黑角城和地方势力的此消彼长,此刻的血蹄氏族内部,亦是风云诡谲,暗流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