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几声,将口中的血沫吐干净,他穿上靴子,背上包袱,勉力站起来,一眼都没往京城的方向看,抬脚便朝着尚未走出视野的队伍追去,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太子需要他,他无论如何都要留在太子身边。
许是顾忌着太子有伤,马车行?驶得并不快,其?他人也?都配合着马车的速度,不疾不徐地走着。
因此扶桑很轻易就追上了,但?他不敢离得太近,始终保持着十丈左右的距离。
左胸被踹的位置隐隐作痛,呼吸都是疼的。
但?扶桑心里清楚,都云谏那一脚是留有余地的,若他使?出全力,自?己就不是吐口血那么简单了,一命呜呼都是有可能的。
明明入睡前还思量着怎么消除都云谏对他的偏见,却不想一转眼就被那份“偏见”害得凄凄惨惨。
若不是太子突然发怒,想来都云谏也?不会那般对他……好?端端的,太子究竟为何会遽然怒不可遏?
回想起当时太子近乎狰狞的表情,扶桑依旧觉得胆颤心惊,他从?未见过那样?的太子,那个瞬间,他险些以为太子真的疯了,被精神和肉躰的双重痛苦折磨疯了。
扶桑越想越难过,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太子,想要陪在太子身边的意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坚定。
不管是主动或是被动,他都很庆幸,庆幸他“选择”了这条路,虽然刚刚启程就遭遇了挫折,未来也?必定荆棘载途,但?他不会后悔。
队尾的士兵很快就发现了跟在后面的小尾巴,跑到队伍中央向都云谏禀报,都云谏淡声道:“不必管他。”
他倒要看看,就凭那副孱弱之躯,能坚持多久。
临近正午,慢悠悠走了一上午的队伍进入了一个名为“鹤邑”的小城——鹤邑坐落在京城的西北方,相隔不足三?十里,步行?也?只消一个多时辰即可抵达,而都云谏率队走了两个多时辰才到鹤邑,可见走得有多慢。
鹤邑是去往京城的必经之地之一,颇为繁华。
这支包括两百零五人和三?匹骏马的队伍来到这座繁华小城最繁华的那条街,辎车停在最好?的那间客栈门口,都云谏亲自?抱太子下车,进入客栈,修离和李暮临抬着轮椅紧随其?后。
扶桑远远看着,不禁对都云谏生出感激。
他看得出来,都云谏没有因为太子成了废太子就轻视或慢待他,他尽可能地不让太子受颠沛流离之苦,比如刻意放慢队伍行?进的速度,比如不让太子风餐露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