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娇软小知青和糙汉退伍兵,什么甜美售货员和硬汉货车司机,明明字里行间男女主没有一点越矩的地方,却因为这个年代青涩纯真的爱情,让故事镀上一层绯色,格外浪漫,让人无比向往。
八零年代替嫁新娘(44)
谭永年从小到现在,一直在努力生活。他这个人比较俗,没有什么风花雪月的浪漫情怀,有得只是实实在在的物质生活。
每次都是他等着她寻上来,却不知道俩人在未来能不能有个可靠的交集。
他不喜欢做无谓的幻想,心里的焦躁、思念、愤恨,全化成赚钱的动力,那时候他想着,自己又不能真打她骂她泄愤,好歹是那么漂亮呆傻的姑娘。
既然他舍不得,那他就拿着钢镚砸她!
到底多少钢镚,才能表达他的各种难以言说的情绪呢?
他认准一条路子,埋头扎了进去,想他小时候那么聪明的劲头,人人见了说,要是搁在古代,那就是文曲星下凡、状元郎的胚子。
他的聪明劲除了看上两眼文化课,便都放到赚钱上,一不留神就家里有了一二三四五架飞机,出租车公司也开办起来了,地皮拿了好几块……
如今媳妇儿在身侧,他缺失的浪漫一点点归来。
看着胡安阳写得小说,他就,忍不住将自己往男主上放,把她往女主上搁,生动形象不说,还补齐了俩人恋爱日常。
几乎谭永年看两页信纸,就眼里冒着光瞅她一眼。
胡安阳被他看得心底发毛,“怎么了?很差劲吗?”
不应该啊,她年纪虽然不大,可是她经历的事情不少,加上原主文学功底深厚。两相融合之下精雕细琢的作品,不说惊艳吧,但也能耐人寻味、欲罢不能!
谭永年低笑着摇摇头,“原来媳妇儿的内心世界这么丰富,你喜欢硬汉类型的男人?”
他说话归说话,怎么还挺胸收腹,向她展现他那发达的肱二头肌!
男人的火力旺盛,家里有暖气,刚才他一阵忙活,如今只穿着比较修身的秋衣。棉质的衣服裹住他的上半身,那纹理分明的肌肉,确实挺馋人的。
胡安阳也觉得屋子里有些热,侧过脸看向窗外怒放的红梅,脸蛋泛着绯色。
“就,我觉得这样写,大家应该比较喜欢看吧?”
谭永年坐到她身侧,捏着她的下巴,“可是据我所知,现在女孩子应该喜欢文质彬彬的男同志,尤其是男大学生特别招人稀罕。”
“当时我躲着不见你,也是怕你看到我这种体格,会更加强烈反对这门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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